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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幸福? |
|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認為:人生的本質是痛苦的。當底層社會的人為生計痛苦奔波的時候,上層社會的人則在為生活的厭倦而苦苦地打持久戰。
人間到底有沒有幸福?如果有那又是什麼?
在叔本華眼裡,只有當人忘記眼前的一切而陶醉在音樂之中的那一瞬間是幸福的。他認為幸福是轉瞬即逝的。
在電影《求求你表揚我》裡,記者問范偉什麼是幸福,范偉回答:
“我們兩個人都餓,他有一個饅頭吃我沒有,他比我幸福。我們兩個都憋着要拉屎,他有個茅坑蹲着我沒有,他比我幸福。”
幸福在某種意義上講的確是相對的。在經濟學裡為了研究人的行為,引用了效用函數(utility)。凡理性的人在行為上都是在現有的時間和金錢等條件下最大成度地提高自己的utility。這個utility說白了就是人的滿意度或說幸福度,它是可以被量化的。不過這種量化只能是相對的(ordinal)而非絕對的(cardinal),也就是說在比較中才有意義。
有句話這麼說:“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但這句話也可以翻過來講:“人比人得活着,貨比貨得留着。” 幸福雖是比較的結果,但比較也是有方向的,而這個方向則取決於一個人的內在本質。
人是靈魂體的組合體。一個人的幸福則由靈魂體的滿足度來決定。肉體是最直接也是最先應該得到滿足的。其次是精神(魂)的需要。肉體的需要應該是有限的,而精神的需要似乎是無限的。正是人的慾壑難填夠築了叔本華的人生痛苦論。
肉體和精神的需要不難理解,但最終決定人是否幸福的層面乃是靈性。什麼是靈性?靈性是超越肉體和精神的東西。是人的宗教屬性,是人類認識宇宙至上者(上帝)和溝通宇宙至上者的能力和需要。靈性的滿足就是把自己融入到至上者之中的一種徹底的歸屬感。
幸福的感覺是在體、魂、靈里一層高過一層的。當靈性得到滿足後,即使沒有精神上(如愛情,親情等)和肉體上的滿足,這個人感覺也是幸福的。
對每個人來說知道幸福的含義同能不能得到幸福似乎是兩回事。幸福的確是需要人付出努力去追求的。關鍵是這種付出和努力是不是一定能得到幸福的回報,似乎是個無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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