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考验一下向习总表忠者的真、假忠诚
日前看到网上转载某日报一文,谈到近来涌现大批马屁精拍习近平马屁的事,说有些人可能是愚忠。窃以为在中国历史上确实不乏愚忠之人,如宋代的岳飞,明朝的方孝儒等都是有名人物。特别如方孝儒,为了忠于朱允炆,宁死(磔戮——凌迟,一说腰斩)和诛十族(杀873人,充军流放数千人)也不肯受命起草朱棣即位的詔书。那是六百多年前的事。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发展,人的大脑也大大进步了,不要说要他和全家人的命,即便如《北齐书.和士开传》中说的那位官员自告奋勇为他的上司尝“黄龙汤”(藏在罐中、深埋地下的粪便水)的人,也不可能再找到一个。现在是日新月异的从IT时代走向DT的时代,所谓“眼睛一霎,老鸡婆变鸭”的时代(君不见,汪洋都变成“江泽民的外戚”了!),人都变成精了,哪里还有那样的傻瓜?如今的这些马屁精,只想不花一点代价,求得进一步向上爬而已;其实,他们也是在忽悠甚至戏弄习近平也。所以,“愚忠”之说,实是昏话! 命不肯丢,黄龙汤也不会喝,怎么办呢?当前有一法可小试一下他们对习近平的表忠究竟是真忠诚还是假忠诚: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阳光法案》),是反腐斗争的“终极武器”,是贪腐的治本之道;也是民主政治法制社会最基本的初级要求。1776年瑞典首先实行,1883年英国出台第一部《官员财产公示法》;至2013年5月29日,世界银行公布,全球137个国家已建立官员财产申报系统。1987年,中国国内首次提出这个问题。三十年来,中共中央也进行过多次讨论,见媒体报导,仅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习近平、俞正声、汪洋、王岐山等数人赞成,盗国集团、贪腐分子等绝大多数都用各种借口反对,以至至今不能实行。那时是因为胡锦涛、习近平的威权不够。如今,习近平大权在握,中共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多换了习近平的人;其中许多人争先恐后地向习表忠心。习近平何不趁此大好机会,大家开会投票,解决这个民主政治法制社会最基本的初级要求。这样,一方面可以破解国内外对习近平集权究竟是想当皇帝还是为改革的迷思,另方面也检验了那些甜言蜜语表忠心的人到底是真忠诚还是假忠诚,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国家? 美国在1978年便开始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明确规定,行政、立法、司法部门的官员,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1985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议员及雇员家庭财产的申报提出更为详細的规定。各官员的财产情况,随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日后一旦出现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的现象,轻则处罚款,重则吃官司、坐牢。 在中国人心目中不起眼的土耳其规定得更为严格:公务员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财产报告,不仅要被“炒鱿鱼”,还会面临3个月至1年的监禁。如虚报,将处6个月至5年的监禁,同时处500万至1000万里拉的罚金,还要没收非法所得。如已被转移或使用,得用合法财产补足差额。获刑的公务员,在刑满释放后,终身不得在政府部门再担任职务。 中国现在很自豪认为已经和美国平起平坐,成为第一世界大国。可是,怎么连民主政治法制社会最基本的初级要求都没有做到呢,多丟份啊!太没面子了!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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