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重新立約>
讀經「出34: 10-35」“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神要與以色列民重新立約,以及神詳述約的內容,命摩西寫下,最後摩西手拿兩塊法版下山,臉上發光。因以色列人在前約立定後去拜金牛犢,因此前約被他們破壞了。因着摩西的禱告,神赦免了以色列人的罪,在此神還主動說“我要立約”。在立前約時,摩西擔任約的中保,在神與百姓面前將約確立。而這次重新立約時,神只在摩西面前宣告和百姓立約,他們未有參與任何儀式。神再次申明要為以色列人行“奇妙的事”,就是大而“可畏的事”,目的是讓世人“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好認識祂、歸向祂。但在這裡神不是將之前頒布的誡命、典章全部重申一遍,而是針對金牛犢事件,重申其中最重要的四點。拜金牛犢顯明,百姓不是不知道神的誡命和典章,而是不順服神的話,所以神就把他們將要進入迦南地以後,難順服的四點提出來重申一遍。神就對摩西說:“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我要從你面前攆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恐怕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因着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他們就被要求“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那地的居民因罪惡滿盈而被神“攆出”。因此當以色列進入那地時,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不能淪入他們的偶像崇拜。不可“隨從他們..行邪淫..吃祭物”。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所以與神立約就如同婚約一般,是排他的,這約中必須是純淨的關係。這是神重申的第一點,就是要百姓與迦南人徹底分別。神重申的第二點,就是:“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神的誡命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20:4),結果以色列人就“鑄”了一個“神像”。所以神更明確地說,不但“雕刻” 不行,“鑄造”也不行。不但造“偶像”不行,造“神像”也不行。神重申的第三點,就是:“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這亞筆月內出了埃及…。”神在此強調“除酵節”,為要特別提醒這些拜過金牛犢的以色列人,他們必須活在除酵的生活里,嚴肅地對付罪,嚴謹地守住自己奉獻的地位。神重申的第四點,就是:“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在此神要借着守安息日和三大節期,操練百姓的信心和順服。第一個操練是守安息日。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農忙季節收割的成敗可能就在那關鍵的幾天,但神卻特別強調“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所以每一次守安息日,都是考驗百姓對神供應的信心。第二個操練是守三大節期,“除酵節”、“七七節”和“收藏節”分別是8天、1天和20天,都是在收割季節前後。因此“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不是影響收割,就是容易被外敵搶奪收成。所以每一次守節,都是考驗百姓對神應許的信心。因為神說:“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神的時候,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這就是說,不但沒有鄰舍偷取土地(申19:14),也沒有外敵入侵。另外不但守節是操練,在守節時嚴格遵照神的吩咐,不隨從迦南人獻祭的惡俗,也是對他們信心和順服的操練。今天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不是正常,並不是根據主日崇拜是否敬虔,而是根據神在我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地位,根據我們是否在日常小事中“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3)。之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神針對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失敗,重申了誡命和典章的四個重點,然後由摩西“將這些話寫上”。但“十條誡”仍然由神自己親自“寫在兩塊版上”。雖然百姓失敗了,但神的誡命和典章絕不改變,因神是不改變的神。而這次是摩西在神面前的第二個“四十晝夜”(申10:10),也是神第二次對百姓進行徹底的試驗。百姓在摩西第一個“四十晝夜”期間,他們犯了拜金牛犢罪。這次他們終於學會了在神面前安靜等候,神就用摩西“麵皮發光”來印證,祂重新收納了他們。從這裡我們真是看見,悖逆的百姓在神面前承受了那不配得的恩典,以色列人是這樣,我們也是一樣。為此,願我們都要感謝讚美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