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與文化的關係
摘自:《新三个世界理论探索(下)——现代文明源于人性正义与文明正义》 作者:日月光华
中文語境的文化一詞常常與文明混淆互用。本文對兩者的概念進行必要的區分。認為文明含括了文化。文化是人類文明里的一個子系統。 文化一詞按照維基百科的定義:「廣義的文化包括文字、語言、建築、飲食、工具、技能、技術、知識、習俗、藝術等。大致上可以用一個民族的生活形式來指稱它的文化」。這與大家約定俗成的看法最為接近。我也持這樣的觀點。 文明是什麼? 文明是製度模式(含國家管治模式、法治理念)、思維方式(認知方式、世界觀)和價值理念(含宗教信仰、倫理道德觀),屬於抽象的範疇,其生成發育可以橫向移植、可以跨時空運用。 我在本文中篇給「文明」的定義是: (一)所謂文明,從廣義上說,就是所有人類有別於動物界的所有有形(器物)無形(觀念)的發現、發明、創造和作為。從狹義上說,則是指人類社會從野蠻無序的叢林時代,逐步邁向規則清晰、契約有效、榮辱觀強、儀式感濃,尤其以人性尊嚴、位格不斷提升為標志,具有總體傾向上升遞進關系的各個文明體。 (二)文明既然僅僅屬於人類所有,其核心指標當然是人類的個體地位——自由平等權利尊嚴——在歷史發展演化中不斷提升、進步、完善的過程。一個國家社會是否文明以及文明程度高低,必然是以人的自由平等權利尊嚴獲得的高低、多寡為衡量標準。 文化有邊界。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審美表達方式,屬於具體形象的範疇(比較而言)。文化則呈現豐富多彩的具體形態,如文學藝術音樂、衣食住行的建築、風俗、禮儀、習慣,是可視的。其生成發育有相對固定的空間地域。 文明求同,文化呈異。文明表達人類的共性,文化表達人類的特殊性。 文明是普世的、遞進演化、不斷攀援上升的;文化是獨特的、異彩紛呈,各美其美。文明是立體多維的,文化是平面延展的。文明有先進落後層級不同之分,文化有優劣良莠之別。做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文化像草原是平面的,文明像高山是立體的。 文化追求的是燦爛繽紛,文明追求的是越來越人性化,以人的尊嚴權利為標誌的人類位格越來越高。只有站在文明的高度才能夠領略文化的遼闊與繽紛,才能夠敏銳發現繽紛裏的瑕疵和殘缺。 文明的核心要件是人類自由與尊嚴發展指數。 文化的核心要件是人性正義與文明正義前提下的燦爛繽紛。 所謂文明求同是指「同」在對人類尊嚴發展指數上的「同」,亦即對人性的理解、對人類的態度。具體是指對個體自由、平等、獨立、權利、尊嚴的立場和文明製度的踐行力度。而不是「同」在製度秩序的安排、憲法法律條文、社會規範、道德風俗的同一。只要能夠保障前者,後者的措置完全可以各不相同。即便同是西方,美國與英國及其他國家的製度也是不同,更不用說日本、韓國、臺灣、新加坡。只要達至的目標(或目的)同一,形式盡可以千變萬化。 文明有高低,文化有優劣。 現代文明體之間沒有沖突。沖突的是不同層級的文明——中世紀政教合一的神權政治、前現代傳統社會的專制主義、國家主義以及等而下之的恐怖主義、蒙昧主義、邪教團體。包括專制獨裁暴君治下蒙昧的大眾——他們與現代文明的核心價值思維方式產生的激烈沖突。也就是不同文明體之間不僅在國家利益、價值觀上存在激烈沖突,也存在個體生命在思維方式、人生觀之間的激烈矛盾沖突。由此導致了國與國之間各種形式的戰爭:冷戰、熱戰、溫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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