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法國大革命之後“理念·精神承續·共和再造”+或同時期歐州文明傳承·創新的【美利堅】憲政民主體制才稱得上是一場真正意義上的近現代的“文明國家·社會體製革命”!而前蘇聯+中共國的“共產暴政”統治,無疑是落後民族國家·社會·輿國民愚昧狀態等大背景的一種“歷史必然·惡果”。由此可見,“革命之後”的新系統更新,並不能如“計算機·格式化”那麼簡約?!雖然,憲政民主的新系統在世界上已經存在;但是,這個【超級憲政·民主法治系統】存在的諸多人文社會條件,尤其是“自由·平等之法”及其人文信仰基礎輿長期實踐等,並非可能輕易就能“移植·借用·拿來”所能【鑄就】!
若更嚴格的辨析,這個“憲政民主”的新系統,也並非像人們常識之誤的片面認知的以為:一部憲法可定乾坤。 6park.com
或簡單以民國憲政被中共顛覆,在大陸實施失敗的歷史而否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本身。而應該全面的縱觀歷史輿中華人文社會·國家狀況,來深刻綜合思考當代中國憲政民主共和體系再造(如當代新型民主政黨競爭體制·機制)的可能輿創新實踐徑路(包括社會運動方式輿內容的法的規制輿保障)。
所以,當代憲政民主體系只可能是在社會·民間現代法治社會基礎之上(如公民權理念·民法典·商法典輿財產權保障等市場·社會秩序基礎之上,才可能完善實施的)。 6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