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何大才被跨省綁架、強關精神病院1391天及25年依法討薪的威懾性賠償對賬單 我名: 何大才(曾用名:馮少波),男,是一名中國勞工。1989年初到廣東省,2010年末,從廣東省搬遷至北京市,長期在北京市租房居住並獨立生活,從未在四川境內常住,在四川無任何承包地、宅基地等資產。

前言:撕開數字化掩蓋下的權力偽善,2026年1月16日,四川省閬中市官方在“四川群眾呼聲”網絡平台上,發表了一份所謂的正式回復,避重就輕地將我依法追索勞動報酬、人身侵害賠償的訴求,惡意污衊為“索要三千八百萬元、誹謗、言語攻擊、等,企圖利用高額數字在輿論上將我塑造成一個“貪婪、偏執的精神病上訪戶”。 今天,我在此向全世界公開這份3800萬威懾性,賠償賬單的精確計算公式與法理依據。我必須嚴正聲明,整個訴求,在邏輯上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清算階段,絕不容許官方倒果為因地混淆: 3800萬歷史舊賬(2008–2021年):這筆賬單是我早在2021年及以前在網上公開發表的階段性威懾性追索訴求與舉報。其計算基礎完全源於2008年至2021年期間,我遭受的前9次跨省綁架、人身權利侵害事實,以及長達二十餘年來依法舉報,被官方忽悠、搪塞的直接與間接成本。這是公權力在2021年與之前,用無休止的技術性欺詐和不作為,親手為自己累加出來的階段性債務。 一、 3800萬舊賬的威懾性對賬原理: 在現代法治框架下,威懾性賠償旨在通過高昂的經濟代價,遏制公權力及不法主體的惡意侵權。2021年與之前,公權力濫用,相續積累的3800萬賬單,完全遵循以下嚴密的懲罰性對賬原理: 1. 依法舉報發帖:每輪記賬 10 萬元: 2021年之前,我為了糾正2001年廣東佛山市南海區廣大五金廠勞資糾紛中司法與行政機關沆瀣一氣的枉法裁判,無數次往返於北京、廣東、四川之間,進行合法的舉報控告。每一次合法的舉報控告,都是公權力不作為、亂作為,導致的行政侵權成本的血淚累加;而我每一次被敷衍、搪塞和忽悠,更是對公民權利的持續踐踏,每次舉報/發帖一輪記賬10萬元,每次被敷衍搪塞記賬20萬元。 2. 前九次跨省綁架與技術侵害:每次/項侵害記賬 100 萬元: 這是公權力在2021年與及以前,對我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權的粗暴侵害與欺詐,每次侵害記賬100萬元: 四川省相關部門先後9次跨省派人前往北京、鄭州等地,將我像對待牲口一樣,暴力綁架並強行關押在駐京辦地下室、拘留所、看守所、花果山養老院黑監獄、定點旅館限制人身自由。 上述9次跨省綁架、非法限制自由的時間損失、名譽及精神摧殘,與二十餘年依法舉報的維權成本,每次資金的增長,都在舉報控告文件中公開,共構成了2021年階段的 3800 萬元威懾性賬單。 二、 10次跨省綁架與1677天人身權利侵害清單: 自2008年至2025年末,我累計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共計 1677天(不含勞動教養所外執行的一年): 1、2008 年 8 月 1 日至8 月18 日(共 18 天):在北京市期間,四川省駐京辦六里橋北地下室被羈押,隨後被強制押送至四川省閬中市拘留所,繼而又轉移至閬中市天上宮賓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2009 年 7 月 5 日至7 月18 日(共 14 天):在四川省駐京辦六里橋北地下室被羈押,隨後被押送至閬中市天上宮賓館及閬中市拘留所非法拘禁。 3、2009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22 日(共 28 天):在四川省駐京辦六里橋北地下室被羈押後,先後被押至閬中市天上宮賓館、南充市某處(羈留一夜),後又送回閬中市天上宮賓館非法拘禁。 4、2010 年 6 月 1 日至6 月26 日(共 26 天):在四川省駐京辦六里橋北地下室短暫羈押後,被轉至出租屋繼續控制,最終被強行送上由北京開往佛山市的火車。 5、2010 年 9 月 27 日至 11 月30 日(共 65 天):期間被四川省駐京辦六里橋北地下室羈押,後押回閬中市看守所,並被作出“勞動教養一年”的錯誤決定,期間被轉移至閬中市養老院進行所謂的“監視居住”。 6、2014 年 6 月 6 日至7 月13 日(共 38 天):在北京市馬家樓接濟服務中心被控制後,被押送至閬中市拘留所,後又轉移至閬中市花果山養老院非法拘禁,期間被脅迫簽署“息訴息訪協議”。 7、2019 年 3 月 5 日至3 月19 日(共 15 天):在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大柵欄巡邏點諮詢事宜時被扣押,後押至閬中市拘留所,期間(3 月7 日)被強制帶至南充市進行所謂“精神病鑑定”。 8、2019 年 9 月 19 日至 10 月26 日(共 37 天):北京首都機場 T3 航站樓出口,被相關責任人員直接綁架至四川省閬中市七里街道辦定點旅館,限制人身自由。 9、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7 月29 日(共 44 天):在河南省鄭州市鄭州酒店,自費完成入境防疫隔離後,於隔離區出口遭綁架,再次被押至閬中市七里街道辦定點旅館非法拘禁。 10、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12 月17 日(共 1391 天):在北京房山區租住處樓下遭暴力綁架,在神門關旅館非法拘禁40餘日,實施軟暴力欺凌後,強行送入精神病院實施長達 近四年(1391天) 的非法收治,還被勒索 2萬元贖金。 閬中市公安局在2026年1月的回覆中,試圖用“何某多次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的輕飄飄說辭,來掩蓋上述10次跨省綁架、累計1677天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嚴重刑事犯罪事實!這種倒果為因、越權執法的構陷,在鐵一般的數據面前根本無法立足。 三、 從“計生證”阻撓到篡改時間線,廣東司法的指鹿為馬: 閬中官方,極力利用廣東省各級法院駁回我訴求的裁決作為強權的“合法依據”。然而,它們絕不敢向社會公開的是,當年廣東省司法和行政機關為了包庇廣大塑料五金廠,公然踐踏底線的醜惡行徑: 勞動仲裁要“計劃生育證”的曠古奇聞:一個勞工去申請勞動仲裁、追討企業拖欠的工資,勞動局竟然無恥地設置行政障礙,強行要求提供與勞動維權風馬牛不相及的“計劃生育證”,旨在剝奪底層勞動者依法維權的基本權利。 原被告混淆的奇葩判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作出的 (2002)南法民初字第512號 民事判決書,竟然荒謬地將原告與被告的主體身份嚴重混淆,充分證明辦案法官根本未審閱案卷,完全是在枉法裁判。 顛倒黑白的(2002)佛中法民終字第37號判決:法院已白紙黑字查明我每日工作時間為 7:30 至 19:30(中午無休息),且工廠強迫加班至 24:00,我因在 22:30 下班遭到罰款處罰。然而,法院卻公然採信工廠“按月支付工資,不存在加班工資”的無理答辯,歪曲事實,將這種強迫勞動和剋扣報酬行為認定為“正常經營行為”。 佛山市政府篡改行政複議內容的時間穿梭式構陷:我於2001年主張的維權依據,是南海區勞動局未按照1995年頒布的《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履職。佛山市政府為了給下屬脫罪,竟然極其卑劣地在 佛府行復(2009)1號 行政複議決定書中,將我的複議訴求強行篡改為“控告勞動局未按照2008年才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履職”。這種利用時間差進行的篡改,是行政和司法史上無法抹去的恥辱! 四、閬中市政府的屬地管理陰謀: 為了編造所謂的“屬地管轄權”畫皮,好理直氣壯地實施跨省暴力抓捕和強行羈押,閬中官方蓄意編造了身份謊言: 暗箱操作虛設農業戶口,實施跨省綁架:我早在1997年末結婚,次年初離婚,並未將戶口遷至雙龍鎮,此後戶口被無故註銷淪為黑戶。我自1998年起從未在四川居住生活,在四川無任何資產。閬中官方在強搶我廣東省暫住證原件後,暗箱操作,在後台為我登記了雙龍村的虛假農業戶口,以此作為他們10餘次跨省暴力綁架、像對待牲口一樣,將我強行押回關押的非法依據! 以無行政權力的村委會名義,越權逼簽與賴賬: 2014年7月,閬中市政府為了阻止我的合理信訪,竟然以完全沒有任何行政和司法權力的雙龍村村委會名義,越權干預司法程序,暴力脅迫我簽署《廣東省涉法涉訴息訴息訪協議》。而在強行逼簽後,它們不僅不履行協議,甚至連協議中寫明的一分錢都沒有支付,充斥着流氓欺詐! 五、 2021年鄭州綁架與200萬逼簽騙局,踐踏人倫的威逼: 2021年6月16日,我在河南鄭州剛完成柬埔寨金邊入境隔離,便遭到閬中市公安局治安和七里街道辦岳建民等人的跨省綁架。 在我被非法限制自由期間,2021年7月13日,七里街道辦岳建民等人,將我 80多歲的老父親何長理,強行拖拽至定點旅館的黑監獄現場,公然利用骨肉親情對我實施殘酷施壓。在現場,他們主動提出並與我協商了 200萬元左右 的賠償方案,逼迫我在訴求文件上簽字並按手印。 在誘騙我們父子簽字按手印後,它們立刻露出了殘忍、無恥的嘴臉: 踐踏人倫的威逼:它們強行將我八十多歲、極度疲憊,且受到驚嚇的老父親,拉去注射新冠疫苗,直至深夜12點左右,才放任孤身一人的老人獨自回家! 暴力驅逐與賴賬:他們拿到簽字後,地方政府立刻翻臉賴賬。它們於7月24日強行為我購買火車票,使用暴力手段將我強行驅逐至廣東省信訪局去反映,我歷經折騰直至7月29日晚才回到北京。 這一連環騙局,不僅構成3800萬歷史舊賬之一的侵害,更徹底粉碎了它們依法行政的虛假謊言! 六、 瘋人院深淵(2022–2025年): 2022年2月26日,我遭到了第10次跨省綁架。七里街道辦事處在官網上厚顏無恥地聲稱,收治我是“經其父親何長理申請”、“由雙龍場社區全額墊付救助”。這純屬滅絕人性、指鹿為馬的漫天大謊: “父親申請”的彌天大謊:我是在北京房山區租住處樓下被暴力綁架回四川的。在閬中神門關附近旅館,被非法拘禁的40多天裡,我八十多歲的老父親根本沒有見過我,他連我的生死和狀態都不知道,如何能夠“主動提出非自願治療申請”? 它們完全是利用非法手段裹挾、恐嚇我高齡的父母,強行製造了這份偽造的“公文”。 至親含恨離世的累累血債:在長達1391天的非法關押期間,我年邁的父親因兒子被冤關瘋人院、四處求助無果,甚至曾前往七里街道辦坐等求助一整天(後由江南街道辦永樂村書記鄧兵接回)。老人家在極度焦慮、屈辱與無助中積鬱成疾,含恨離世。這是一筆不可饒恕的人命血債! 2萬元贖金砸碎“人道主義墊付”畫皮:官方回復聲稱“治療費用由社區全額墊付”,是一項“人道主義救助”。然而,2025年12月17日,因我母親病重無人照料,七里街道辦岳建民等人,竟然以辦理出院手續為要挾,強行向我敲詐勒索了人民幣 2 萬元現金,作為“出院買命錢”!如果是合法的、由政府全額墊付的醫療救助,天底下哪有要向家屬勒索2萬元贖金才放人的“人道主義”? 冒用身份辦理假醫保、盜刷結算的雙重違法:我在北京被綁架,關入四川省閬中精神病院近四年,期間竟然被閬中官方冒用我的身份辦理虛假參保、盜刷結算國家醫保基金!違法綁架收治、強迫服藥,還要盜刷醫保基金,並向受害者家屬勒索巨款,每一條都觸犯了國家法律的紅線。 七、 以跨國生存力徹底粉碎低保合圍: 閬中官僚的維穩盤算極為惡毒,它們通過註銷戶口、跨省抓捕、非法禁錮和限制就業,故意將我折騰到沒飯吃、無生計來源。在徹底剝奪了我的生存能力後,它們再以施捨者的面孔走出來,企圖用幾百塊錢低保、或者發放救助金的方式,徹底收買並平息我的合理訴求,把這起驚天人權迫害案偽裝成“黨和政府救助偏執流浪漢”的溫情戲碼。 然而,我早已預料並徹底擊碎了這套伎倆: 出境,斬斷枷鎖:我靠着常人難以想象的毅力與智慧,已經成功逃離中國長達8個月,並在完全陌生的海外環境中頑強生存下來!只要我身處自由世界,它們在四川省行政轄區里設下的低保陷阱,和非自願強制收治的枷鎖,就徹底宣告破產! 我以極其清醒的理性回擊“精神病”污衊:一個在經歷10餘次綁架、1677天非人禁錮摧殘後,依然能夠清晰、精準地指出佛山法院與市政府,在1995年地方法規和2008年勞動法之間玩弄的時間線篡改陰謀的人,一個能在海外獨立生存、向國際組織發起申訴的維權者,是任何“嚴重精神障礙”的假鑑定都無法抹黑的清醒智者!我至今活得堂堂正正,就是對閬中官僚最響亮、最無情的耳光! 八、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照妖鏡”,直擊地方權力的法盲本質: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大力推廣建設的“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flk.npc.gov.cn),其宗旨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確保國家法條的權威統一。 請四川省政府、閬中市政府、閬中市公安局、七里街道辦事處的官僚們,登錄這個“一鍵可查”的國家權威數據庫,檢索並回答以下三個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和《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哪一條法律允許四川閬中的公權力跨越數千里,隨意到北京市等地去綁架一名正常生活的公民,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非自願住院治療必須嚴格基於“危害他人或自身安全”的法定評估。一個在北京獨立正常生活、能冷靜面對十餘次綁架摧殘、還能在出院後立刻起草數萬字法理控告書的正常勞動者,憑什麼被地方政府強行關進精神病院? 根據《國家賠償法》,公民因人身自由受到行政機關違法侵害,有權依法申請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我依法索要合理的侵害賠償,怎麼就成了你們在政務平台上嘲笑、羞辱並屏蔽反駁的“無理要求”? 結語:讓真相飛遍世界,用法律的鐵索追索正義: 何大才依法討薪,涉及的原始工資數額雖然不高,但公權力為了掩蓋行政和司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為此動用的跨省暴力綁架、關押、侵害、偽造病歷、暗箱戶口、關押精神病院近四年、逼死老父,以及勒索贖金的侵害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在現代法治社會絕無僅有! 那 3800 萬的歷史威懾性賬單,是你們每一次暴力侵害和技術愚弄給自己累加出來的罪惡價碼。你們可以屏蔽麻辣社區的網頁,可以封鎖國內發聲的渠道,但你們屏蔽不了已經在海外網絡上全面開花、無可刪除的數字檔案! 何大才(曾用名:馮少波)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如果您願意對身處窘迫中的作者予以幫助,歡迎訪問我的**幫助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