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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红颜的闺坊故事 【一】小姐待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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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嫁女低三分,娶媳高三分。这个道理叶太太是懂得的,这里的低和高,自然是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加上些许微妙的高低。
从前人家的小心眼里还这么认为,娶媳妇倘若娶到一个破落户人家的小姐,虽然不富裕,却也没什么傲气了。重要的是她的家世清明,家教礼数周全,将来最宜相夫教子,可以提升婆家的家学门风。同时,嫁女儿如果嫁到门第稍低的爆发之家,女儿既不必遵守繁多规矩,经济上却是充足丰裕,而女儿娘家陶诒得来的闺房修养,也是可以相传给下代子孙的。
叶太太认为,自己女儿的婚姻算是合乎理想的。叶先生本是沪上赫赫有名的艺人,解放后被尊称为文艺工作者,享有当年文艺界最高的工资级别。叶小姐下嫁的是叶先生师弟的长子,她的公公名气上稍逊于她父亲,叶小姐嫁过去,婆家礼让三分,婚后过得舒心适宜,不久就生了个白胖儿子,日子更是滋润美满滋润。母女连心,女儿幸福,做姆妈的叶太太当然也就舒泰开心了。
然而两个儿子的婚事却是有点搞隔。叶先生自己身为艺人,却要儿子做读书人,因此大儿子志文上了医学院。在大学读书期间,志文结交了一个大资本家的千金,两人相爱私定了终身。叶太太晓得之后诚恐惶恐:
“这可不是娶媳高三分了,简直是高攀不起了呀。”她对叶先生嘀咕道。
“侬不要急,再等等,再看看罢。”叶先生安慰太太道。
可是等下去的结果却是志文提出要办婚礼了。
“伊拉爹爹姆妈是哪能讲法涅?”叶太太问儿子。
“姆妈,结婚是我和静之俩个人的事,伊拉爹爹并没有多讲啥。”志文如此回答母亲。其实女方仲家对他们的婚事是有意见的。
虽然在上海滩,名气上叶先生算得上家喻户晓,但是,仲家认为叶家在门第上不是很入流的,甚至比不上平凡清寒的书香之家。女儿静之执意要嫁过去,仲老爷远在香港,心里不愿意,在管教上却有点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原来49年静之的父亲就随大流,先打发原配夫人所生的两个儿子去香港开业经营,自己在上海善后。不过几年功夫,他也带着后妻及另三个子女去香港留居了。上海只留下尚在求学的静之,独自和奶妈娘姨居住在一幢洋房里。
其实静之父亲也是要求静之一起去香港的,但静之却不愿意。有了心上人志文是一个缘故,二来也是因为当年母亲去世时,她尚是少女,父亲即刻迎娶了他金屋藏娇的外室继母。这在女孩子静之心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那时静之的两个哥哥已成人立业,年轻的继母算得上大方美丽,因而相处得还算过得去。但静之正处青春期情感悸动的女孩子,突然失去了嫡嫡亲的姆妈,母女相依相靠惯了,一下子自然是无法接受这个后母的。
从此往日天真娇嫩的她开始自闭,常常仅仅只在自己房间里待着,家人一整天是一点声音也听不见她,只有在开饭时才能看见她的寂然的身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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