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高翰文的博客  
天生我才必有用  
https://blog.creaders.net/u/6528/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俄羅斯憲法重申不剝奪出生國籍 2012-12-19 09:11:14

《俄羅斯憲法重申不剝奪出生國籍》

俄羅斯聯邦按照俄羅斯聯邦憲法,不剝奪一個人的國籍,從而默認雙重國籍。

《俄羅斯聯邦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的公民不能被剝奪他或她的公民身份或改變公民身份的權利。”(由俄文翻譯成的英文原文是:“A citizen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may not be deprived of his or her citizenship or of the right to change it”

在讀到俄羅斯聯邦憲法條文時,令人馬上可以聯想到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的“第15章第1  每個人都有國籍的權利  第二款 沒有人可以被任意剝奪他的國籍或改變國籍的權利。”(英文原文是“Article 15  1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a nationality. 2. No one shall be 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nationality nor denied the right to change his nationality”。

兩點:

第一,我們把這裡的“國籍”,首先理解為“出生國籍”。

三個理由:

1)因為,在世界上,可能有一兩個小國其人口由出生在其他國家的人口組成,但是絕大多數國家,出生在這一國家的人口構成其人口的主要成分。

219世紀40年代中期以來,對出生國籍的承認,一直是國際公約和國際法以及國際共識的主流;

3)承認出生國籍是幾乎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傳統;因此它是自然的;不需要“批準的”;

4)相對於出生國籍,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國籍都是有條件的和需要某種手續的。

第二,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的“第15章第1  中有一個“arbitrarily”即:“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nationality”;在俄羅斯憲法中,則不再有“arbitrarily”這個詞。

任意剝奪和剝奪的區別在哪呢?為什麼俄羅斯法學家們把“任意”呢?這也許只有俄羅斯寫這段條文的法學家才知道。

筆者這裡做一些分析和猜測。

1) “任意剝奪”和“剝奪”,和“殘酷鎮壓”和“鎮壓”一樣,多了一個修飾詞,以強化“剝奪”或“鎮壓”的感情色彩。

2)“任意”或“鎮壓”都不是條件。

3)與“剝奪”或“任意剝奪”國籍相區別,現代世界的退出國籍的處理方式都是以個人自願和政府批准為標準模式:

個人提出,填寫申請表;

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法律進行審核;

不批准退出國籍的,退回申請表;

批准退出國籍的,頒發退籍證書,國家備案。

瀏覽(1207) (0) 評論(4)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高翰文 留言時間:2012-12-19 09:17:35
下面這段話是俄羅斯駐美國總領館對雙重問題問答的一段。

可以看作是俄羅斯憲法和俄羅斯公民法的有關雙重國籍的一個具體解釋。

“作為俄羅斯公民,取得美國國籍並不意味着自動失去俄羅斯國籍。因為,根據俄羅斯法律,只有公民自願正式聲明(放棄俄羅斯國籍),沒有人可以剝奪其俄羅斯國籍。俄羅斯法律不禁止你擁有多國籍,但是,(即使你擁有多國籍,在俄羅斯境內)法律只認為你是一位俄羅斯公民。因此,需要你用俄羅斯護照進出俄羅斯。俄羅斯領館是實行國家法律的聯邦組織。所以,所有持外國護照/旅行證件的人,如果其護照或旅行證件上標示其出生地為“俄羅斯”或“蘇聯”,或蘇聯任一加盟共和國時,必須要證明其未持有俄羅斯國籍(即已經自願聲明放棄)。”
回復 | 0
作者:高翰文 留言時間:2012-12-19 09:17:33
下面這段話是俄羅斯駐美國總領館對雙重問題問答的一段。

可以看作是俄羅斯憲法和俄羅斯公民法的有關雙重國籍的一個具體解釋。

“作為俄羅斯公民,取得美國國籍並不意味着自動失去俄羅斯國籍。因為,根據俄羅斯法律,只有公民自願正式聲明(放棄俄羅斯國籍),沒有人可以剝奪其俄羅斯國籍。俄羅斯法律不禁止你擁有多國籍,但是,(即使你擁有多國籍,在俄羅斯境內)法律只認為你是一位俄羅斯公民。因此,需要你用俄羅斯護照進出俄羅斯。俄羅斯領館是實行國家法律的聯邦組織。所以,所有持外國護照/旅行證件的人,如果其護照或旅行證件上標示其出生地為“俄羅斯”或“蘇聯”,或蘇聯任一加盟共和國時,必須要證明其未持有俄羅斯國籍(即已經自願聲明放棄)。”
回復 | 0
作者:高翰文 留言時間:2012-12-19 09:15:09
應該在俄羅斯《公民法》中有憲法條款的具體解釋和應用。筆者正在閱讀。
回復 | 0
作者:高翰文 留言時間:2012-12-19 09:12:33
本文是筆者正在準備的《俄羅斯雙重國籍和對中國的借鑑意義》一文的過程或思路的一個片段。
回復 | 0
我的名片
高翰文
註冊日期: 2012-07-28
訪問總量: 379,15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關於《國籍法》中國籍自動喪失的
· 國家和祖國有着本質的區別(轉載
· 雙重國籍:中國律師誤把原告當作
· 剝奪出國人民中國籍的三大危害
· 護照剪角去中國籍不符合國籍法
· 有關《國籍法》中國籍自動喪失的
·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退出中國籍-中
分類目錄
【雙重國籍的國際法實踐】
· 港人李波雙重國籍不會成外交事件
· 快評非法性工作者被取消美國籍
· 新西蘭駐中使館違反國際法干預王
· 讀中國公安部關於雙重國籍的一份
· 製造無國籍人士中國違反國際公約
【中國大陸人民國籍被任意剝奪之探】
· 關於《國籍法》中國籍自動喪失的
· 雙重國籍:中國律師誤把原告當作
· 紀念世界人權宣言恢復出國人民中
· 僑辦“華人華僑血統論”概念的錯誤
· 為何炒作“承認雙重國籍”?
· 兩會海外列席代表鹿強再提僑民證
· 如何正確理解中國籍自動喪失?
· 剝奪中國出生國籍不是基本原則而
· 古巴的雙重國籍法律
· 如何正確理解中國籍自動喪失?
【矯海濤文選】
· 剝奪出國人民中國籍的三大危害
· 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三大惡果(轉載
· 兩會海外列席代表鹿強再提僑民證
· 第一代大陸移民今生只有中國出生
· 剝奪中國人民出生國籍之五惑
· 剝奪中國出生國籍的三大惡果
· 感恩十年簽回祖國免簽還差啥
· 中國國籍入出境法改革
· 解三繩索萬眾渴求海外同胞證探親
· 盼兩會認親叫聲海外同胞為何這樣
【俄羅斯雙重國籍】
· 俄羅斯憲法重申不剝奪出生國籍
· 俄羅斯法律禁止政府官員雙重國籍
· 俄羅斯明文承認雙重國籍部分
· 俄羅斯駐美總領館雙重國籍問答
· 俄羅斯駐美總領館有關雙重國籍的
· 俄羅斯駐美總領館問答和默認雙重
【國籍法】
· 護照剪角去中國籍不符合國籍法
· 有關《國籍法》中國籍自動喪失的
·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退出中國籍-中
· 僑辦“華人華僑血統論”概念的錯誤
· 為何炒作“承認雙重國籍”?
· 如何正確理解中國籍自動喪失?
· 剝奪中國人民出生國籍之五惑
· 為您詳細解答:出生地國籍,歸化
· 古巴的雙重國籍法律
· 如何正確理解中國籍自動喪失?
【恢復中國大陸人民出生地國籍】
· 國家和祖國有着本質的區別(轉載
· 雙重國籍:中國律師誤把原告當作
· 有關《國籍法》中國籍自動喪失的
· 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三大惡果(轉載
· 紀念世界人權宣言恢復出國人民中
· 僑辦“華人華僑血統論”概念的錯誤
· 為何炒作“承認雙重國籍”?
· 第一代大陸移民今生只有中國出生
· 剝奪中國人民出生國籍之五惑
· 為您詳細解答:出生地國籍,歸化
存檔目錄
2016-09-01 - 2016-09-01
2016-08-06 - 2016-08-11
2016-07-09 - 2016-07-23
2016-02-14 - 2016-02-14
2016-01-09 - 2016-01-09
2015-12-10 - 2015-12-21
2015-09-01 - 2015-09-01
2015-05-14 - 2015-05-15
2015-03-13 - 2015-03-14
2015-02-05 - 2015-02-22
2015-01-10 - 2015-01-10
2014-12-09 - 2014-12-09
2014-11-26 - 2014-11-26
2014-04-24 - 2014-04-24
2014-03-13 - 2014-03-13
2014-02-20 - 2014-02-28
2013-12-04 - 2013-12-04
2013-11-06 - 2013-11-26
2013-10-01 - 2013-10-01
2013-09-07 - 2013-09-29
2013-08-30 - 2013-08-30
2013-07-04 - 2013-07-28
2013-06-11 - 2013-06-28
2013-03-05 - 2013-03-27
2013-02-19 - 2013-02-27
2013-01-12 - 2013-01-12
2012-12-04 - 2012-12-28
2012-11-17 - 2012-11-25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1 - 2012-08-30
2012-07-27 - 2012-07-29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