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論】蔡英文恣意妄為 小心觸犯反國家分裂法
反國家分裂法的條文非常明確。 如果台灣當局觸犯了相關條文,中國人民解放軍隨時都可以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指揮,以武力的方式,對台灣當局的違法犯罪人員實行拘捕,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法庭進行審判。 蔡英文強行通過“反滲透法”,向着觸犯反國家分裂法的底線又邁進了極其危險的一步。 如果由該惡法造成台灣島內對普通民眾大規模的政治迫害,引起人道主義災難,就會立刻觸犯反國家分裂法第八條。 蔡英文,你好自為之。 如果因為你的政策錯誤,從而引起台海戰爭,你將以叛國罪,戰爭罪,以及反人類罪,由軍事法庭判處死刑。
【附:反國家分裂法第八條】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蔡英文要強行通過“反滲透法” 遭台各界痛批
張晨靜zhangchenjing@guancha.cn 2019-12-19 10:32:29 來源:觀察者網
【綜合/觀察者網 張晨靜】 在上月“叛逃中國特工”王立強上演鬧劇的同時,民進黨當局急急忙忙拋出了一部所謂的“反滲透法”草案,從提出到召開“公聽會”、交付二讀,僅用了不到一周時間。前幾日蔡英文甚至還直接下令,一定要在12月31日三讀強行通過該法案。 由於該草案內容粗糙、名詞定義模糊不清,倘若根據規定,幾乎所有大陸機構組織、媒體、學校等,均可被解釋為“滲透來源”。而與這些“滲透來源”打交道的台灣民眾,就都有可能被台當局定罪。 這一草案引起了島內輿論的強烈質疑和譴責。連日來,台灣各界不斷痛批民進黨當局製造兩岸對立、撕裂社會,更斥這一惡法“比白色恐怖還恐怖”。 蔡英文下令須在12月31日通過草案 上個月25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召開記者會,匆忙公布了所謂的“反滲透法”草案。28日草草開了個“公聽會”,29日就直接交付二讀。 進入12月,民進黨當局就不斷預告要在12月31日前強行三讀通過該法案。14日,蔡英文在出席新北市造勢活動時甚至下令,要求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務必在12月31日通過“反滲透法”,完成其封鎖台灣“最後一塊拼圖”。 考慮到民進黨當局在台立法機構擁有多數席位,該法案通過的可能性極大。 該草案全文共12條,內容粗糙且模糊不清。其中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的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0萬新台幣(約116萬元人民幣)以下罰金; 還規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以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 對於所謂的“滲透來源”,規定稱包括“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以及“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等。 《聯合報》報道分析稱,該法案中使用了一個曖昧的詞語“境外敵對勢力”,其定義是與台灣對峙的國家或團體。起草者試圖用“團體”來偷渡“國家”,從而使得“中國大陸”這個“國家”,進入台灣的法律體系。 報道稱,若根據規定,幾乎所有大陸機構組織,媒體與學校等,都可被解釋為“滲透來源”。而未來與“滲透來源”打交道的台灣民眾,都可能被台當局羅織罪名。包括在大陸的台商、台生、台屬,甚至每年來大陸的約500萬台灣遊客,都面臨觸法入罪的可能。 台各界痛批 民進黨此舉遭到台灣各界人士痛批。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王淺秋18日批評稱,“反滲透法”法條內容模糊,法案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下,民進黨就要強行三讀通過,未來行政解釋權將凌駕司法,無限擴大解釋“滲透來源”。 王淺秋斥責說,這將使得許多正常的兩岸交流,可能只要牽涉大陸事務,就可能被“扣帽子”。 《中時電子報》發表評論抨擊說,該法草案事先沒有舉行充分“公聽會”,也沒經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充分協商,應是法案在“立法院”的歷史紀錄里,最為“粗暴”的一次。 評論指出,試想,若台灣學者參加一項研討會拿到1000元的論文發表費後,會不會被歸類為“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 台法務部門前負責人羅瑩雪甚至直言,這 “比白色恐怖還恐怖”。有台商指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反滲透法”就是要讓大家心生畏懼,達到恐嚇人民的目的。他們表示,大陸推出政策幫助台商,台灣當局“不幫就算了,但也不要害我們”。 台灣政治大學東亞所名譽教授邱坤玄則直言,民進黨要強行在年底前通過“反滲透法”,就是一切以有利於選舉為首要考量。他指出,民進黨在這次選舉的操作,是傷害民主與撕裂社會的最鮮明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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