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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性的世间  
我旅经这红尘,因着一株带露的白莲,而停留了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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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究竟是谁的原罪? 2024-03-01 09:50:33

以色列对加沙走廊的封锁和攻击,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了。这个事件的起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了毫无人性的恐怖袭击,屠杀了成百上千的无辜平民百姓。这些死难者里面,有犹太人,有生活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也有很多外国游客。最让人发指的是,也包括了众多的妇女和儿童。

对于这次恐怖袭击,国际上谴责哈马斯的是绝大多数。不过,现在也有一些人将这一切都归罪于犹太人。在美国的高校,在自媒体,在中文平台,我都看到有人说,这是对犹太人的报应。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现在以色列对加沙的反击,已经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特别是当看到有巴勒斯坦的孩童死于以色列的狂轰滥炸之下,我们很多人的心,可能和我一样,会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些巴勒斯坦的孩子也是无辜的呀,这样的相互残杀,到底是出于谁的责任呢?是不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中的一方,或者是他们双方,有着某种原罪呢?

中东地区的历史,可以说是我们人类最错综复杂的。苏美尔,古埃及,腓尼基人,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古希腊,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伊斯兰帝国,突厥人,蒙古人,诸多错综复杂的势力,你方唱罢我来唱,城头变幻大王旗。几千年来,许多的民族,许多的文化,许多的宗教信徒: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犹太人,古埃及人,腓尼基人,罗马人,安息人,萨珊人,贝都因人,阿拉伯人,穆斯林,基督徒,突厥人,蒙古人,英国人,法国人,还有现在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居民;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有着融合,也有冲突和战争。到底谁才是巴勒斯坦这块土地的主人?我觉得谁都有一定的发言权。可是还有一点,那就是谁也不能彻底否认其他族裔的存在和权利。

我写这一篇文章,其实并不是要分析谁才是这块土地的天选之子,或是谁更有资格在这里生活和繁衍。我想探讨的有两点。第一点,是不是因为犹太人在历史上曾经犯过多次的错误,以色列曾经伤害过无辜的巴勒斯坦人,那么所有的犹太人都有原罪,而我们都可以因此而谴责或是歧视犹太人?第二点,是不是因为哈马斯发动了灭绝人性的恐怖袭击,那么,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就都是邪恶的异教徒,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死敌?

我自己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一致的,那就是不管是犹太人,还是穆斯林,他们都有信仰自己宗教的自由和权利,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原罪。

我这样说,听起来好像有点和稀泥的味道,其实不然。首先,我们先不管以色列是不是犯下了犯人类的罪行,那需要国际法庭的裁决。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以色列这个国家的行为,能不能代表所有的犹太人?接下来我们还可以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哈马斯这个组织最近的恐怖行为,那是妥妥的反人类,可以说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哈马斯的行为能够代表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吗?有的朋友说,哈马斯这样极端反人类的行为,和以前的基地组织一样,正是由于他们的信仰所造成的。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如此,那也只能说的确是有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是极端分子;但是,从逻辑上,我们还是不能推演出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都是邪恶之徒呀?

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现在全世界大约有95%的华人生活在中国,那么,是不是中国政府的行为就能够代表我们所有的华人呢?最近的七十年,中国这块土地上经历过三反五反和大跃进,上千万无辜的中国人被活活饿死。除此之外,中国还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惨剧,六四屠杀,铁链女的悲剧,以及最近的封城清零和应阳尽阳。这些在我看来都是极其荒谬和反人性的,但是,这一切能够说明我们中国人都是愚昧和残忍的,都是有原罪的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同样的道理,既然中国政府不能代表我们全体的中国人,那么为什么以色列的罪行就可以归罪于全体的犹太人,哈马斯的残暴屠杀就可以归罪于所有的穆斯林呢?

有些网友说,伊斯兰的教义,犹太教的理念,本身就是极端的,是反人性的。我不知道这些网友的根据在哪里。如果说《可兰经》里面的确有一些极端的教义,可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信仰真主、导人向善”这样的思想理念始终贯穿在伊斯兰教的经训之中。《古兰经》的五罪,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这些和我们世俗社会的善恶标准也是一致的。而犹太教的《妥拉》,即《圣经》的旧约之首五卷,一直强调真神的存在,教导所有的世人都行公义,好怜悯。这样的理念,和儒家,佛教,道教,以及印度教的根本教义,也是有相通之处的。

说到极端的教义,我这里有一些例子,可能有些朋友并不一定知道。我们中国儒家的二十四孝之中,有埋儿奉母和卧冰求鱼的残忍故事。在佛经中,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那里面讲述了一位甘露火王菩萨,他示现嗔恚,杀人不眨眼,并同时在此杀戮的境界里得真清净,一念不生。无独有偶,中国的禅宗也有所谓南泉斩猫,点醒世人的荒唐之行。在儒家和佛家之外,老子的《道德经》中,有着好几段关于绝圣弃智的描述:“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诸如此类的教义和理念,以我个人的角度,怎么看都是荒谬和反智的。

但是,这些极端的东西,真的就能够全面否定儒家,佛家,和道家的伟大,抹杀它们人文关怀的光辉吗?我觉得并不是的。

我们在世间生活,有一点相信大家都非常明白,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完美。百分百的善,和百分百的恶,都是极难见到的。我的看法是,对反人性的罪行,比如说像哈马斯这样的恐怖袭击,大家勇敢地站起来,声讨也好,谴责也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那是绝对值得鼓励的。但是,如果无限的上纲上线,歧视穆斯林教徒,喊打喊杀,那也是站不住脚的。同样的道理,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反击,如果有出格的地方,大家可以出声谴责;但是,上升到讨伐犹太人的原罪,把反犹主义的死灰又翻出来叫卖,那绝对是别有用心的。

我想,上述这些名义上打着正义旗号,实际宣扬种族攻击和种族歧视的行为,不管是在我们中国人,还是其他的族裔里面,都是极少数的,也是需要我们所有热爱和平的人所警惕的。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浏览(1930) (11) 评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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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平等性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4-03-08 10:26:32

谢谢您的分享!看到有这么多网友参与讨论,我自己也很受启发。我刚刚又发了一篇和这个问题相关的博文,希望能有更深入的探讨。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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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7 18:39:54

“但是要说到那种想在两边牟利的战争贩子,我还真没有发现。”

根據傳説中的吸引力法則,你想發現的時候,自有信息會來找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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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24-03-07 18:35:18

haha,"为哈马斯们遮羞"還輪不到我,你去問問摩薩德和内塔尼亞胡爲什麽要公開援助哈馬斯,這事連咱們的拜登小同學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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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草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7 18:12:57

“说第一枪是阿拉伯人打以色列”

在微博上能看到阿拉伯人的立场。是以色列建国本身有原罪。这些欧洲移民跑过来的时候,原住民接纳了他们,但他们却要建立一个排他的种族主义国家。唯一的立国依据是联合国两国决议。但至今没有公平地建立巴国。所以以色列的存在本身并没有完整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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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24-03-07 16:09:25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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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7 16:08:52

说到战争贩子,我自己觉得在这场巴以冲突事件里面,有想趁机浑水摸鱼的,也有一些在幕后怂恿打边鼓的。但是要说到那种想在两边牟利的战争贩子,我还真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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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7 16:05:08

是的,俺这一篇主要是讨论“原罪”的问题。不过,既然有网友说到了第一枪,大家多聊聊也不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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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7 15:44:15

第一槍的罪責也不一定比第n槍的罪責大。

~~~~~~~~~~~~~

你明知故问,所以想搞混淆——为哈马斯们遮羞!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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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6 22:33:42

幕後的戰爭販子們最喜歡看到大衆分成兩派,這樣它們才覺得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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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6 22:18:38

當然,限定時間空間的話確實沒有疑義,但是既然此文探討“原罪”,那時間倒推到哪裏是需要商榷的,第一槍的罪責也不一定比第n槍的罪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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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6 19:36:47

如果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看,说第一枪是阿拉伯人打以色列,我个人觉得是没有什么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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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24-03-06 19:34:13

谢谢您的分享!“全世界没有谁来阻止过阿拉伯人和哈马斯杀犹太人,也就没有谁有资格来指责以色列自卫权!”,我很赞同您的这个观点。哈马斯的恐怖袭击和蓄意针对无辜平民的杀戮,是这次冲突的起因。现在很多人刻意地混淆是非,我觉得就是想让大家忘记这一个根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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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24-03-06 10:06:09

“现在只能说:二战后第一枪是阿拉伯人打以色列。”

哈哈,還沒有現代以色列國的時候Zionist恐怖組織殺人的那些槍、那些炸彈算第負n槍?原罪確實很難追究,但討論第幾槍也別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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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24-03-06 07:05:14

二战之后,留下来的问题很多,一直到现在,无法解决。

中国自己分成两岸,跟苏联,印度,越南。南海没有搞清除的纠纷到现在还是纠纷.....。只不过有关方都共同维持现状而已。

阿以冲突是最突出,最频繁,最长期,最惨烈的,最无解的。是这两个民族的宿命。要追究他们的原罪,谁有这个能力?!

现在只能说:二战后第一枪是阿拉伯人打以色列。目前这场战争是哈马斯杀以色列人。

其他的,全世界没有谁来阻止过阿拉伯人和哈马斯杀犹太人,也就没有谁有资格来指责以色列自卫权!

现在哈马斯还关着以色列人质,将心比己,如果你是以色列政府你怎么办?!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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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4 18:05:46

的确是这样的。所以我觉得网上的很多信息,特别是那些很重要的信息,或者说是那些可能会影响我们认知的信息,一定需要有多方的查证,毕竟孤证不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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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4 15:06:22

是,維基百科是個相對特殊的“社交”媒體,每個人發文需要遵守很多規範,比如像寫論文一樣列出主要的資料來源。至於所引資料是否可靠,就靠讀者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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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4 12:58:39

可不是嘛,所以俺说仅供参考 :) 不过呢,有些维基还是比较严谨的。比如说俺所摘录的这短短的一段话,维基就列了三条reference:

1. Hammer, Mf; Redd, Aj; Wood, Et; Bonner, Mr; Jarjanazi, H; Karafet, T; Santachiara-Benerecetti, S; Oppenheim, A; Jobling, Ma; Jenkins, T; Ostrer, H; Bonne-Tamir, B. Jewish and Middle Eastern non-Jewish populations share a common pool of Y-chromosome biallelic haplotypes. (Free full text).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Jun 2000, 97 (12): 6769–74.

2. Y Chromosome Bears Witness to Story of the Jewish Diaspora. New York Times. 2000-05-09 [2010-08-15].

3. Diana Muir Appelbaum and Paul S. Appelbaum. Genetics and the Jewish identity. The Jerusalem Post. 2008-02-11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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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4 09:57:06

"现在网络上的各种虚假信息层出不穷"

是的,這也包括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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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4-03-04 06:31:19

现在网络上的各种虚假信息层出不穷,很多都是出自臆断或是个别人的蓄意编造。下面是维基百科关于犹太人基因的描述,仅供参考:

“基因学研究表明,现代犹太人民族中含有多种不同的血统,但大多数人口的血统仍可以追溯到一个居住在特定地域并经过独立演化的古老种族。尽管DNA测试结果论证了各个犹太人支系中都存在着3000年以上的族内通婚,但这其实仍低于其他民族的程度。目前为止的研究结果不仅证实了传统意义上的犹太人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古代被迫流亡异乡的以色列人,同时也推翻了那些主张绝大多数现代犹太人仅仅是具有犹太教信仰而不带有古代以色列人血缘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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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草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3 15:05:43

"毕竟现在以色列国内也有将近20%的巴勒斯坦人。"


我看到一个数据说,以色列的犹太人97%都没有犹太血统。纯属信仰犹太教后的欧洲移民。甚至本地的犹太人都不认同这些带着欧洲文明优越感的移民。殖民统治没得洗。当然殖民者肯定有更强大的武力,或者叫文明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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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4-03-02 19:44:12

“历史上这个地区人种杂居,并没有现代国家的概念。”,这一点我很赞同。其实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在基因上是同宗,犹太人也曾经在巴勒斯坦长期居住。我觉得您所说的色列的欧洲移民强行建国排斥原住民并不确切,毕竟现在以色列国内也有将近20%的巴勒斯坦人。至于说到殖民者是否一定有原罪,我并不认同您的观点。当然呢,这个问题比较大,而且和我文章的内容关系也不大,我也很想听听各位网友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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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随逛 留言时间:2024-03-02 17:48:37

哈哈哈,很高深哦。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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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2 17:48:12

握手!我自己的看法是,大同世界,抑或是终极真理,应该是有的;只不过,我们凡世间的人,只能无限的接近,谁也到不了那终极的境界。所以在凡世间讲凡世间的话,即使有着崇高的理想,也需要脚踏实地,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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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草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2 13:58:44

”请问您是不是想表达“巴勒斯坦人一直在当地生存着”?

是啊。历史上这个地区人种杂居,并没有现代国家的概念。是以色列的欧洲移民强行建国排斥原住民。如果以色列能向美国一样杀光原住民就能和平了。但联合国的两国方案,67年边界都没有赋予以色列杀光驱逐原住民的权力。把对加沙的种族屠杀称为以色列安全自卫的需要,仅仅是以色列的立场,不是事实。


“殖民者是否一定有原罪”

当然有原罪。只是程度的区别。象墨西哥及南美国家混血独立后大家都彼此彼此,就没有分别。而象南非这样黑白分明,则矛盾必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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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逛 留言时间:2024-03-02 13:38:57

上帝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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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2 12:59:31

呵呵,為共鳴握手,您和吳博對於“大同世界”的不滿亦是我的不滿啊。我想造物主給人的一個設計就是强調創造性,否則free will沒有必要,每個人就像已編好的電腦程序一樣生活就夠了,反正我還想象不出大同和個人創造性如何兼容。也許在理論上可以給大同設定一個邊界,但顯然邊界如何設定一定會充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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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FreeHiker 留言时间:2024-03-02 11:57:01

关于无为和平等民主的理念,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无为而治》(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130/202205/18477.html),里面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无为而治,乌托邦,共产主义,其实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听起来很美。但是,实际实施起来呢?没有一个社会可以做得到!当然,有朋友会说,当世界大同,每个人的觉悟和道德水准都极高尚,大家都自觉遵守社会法纪,那岂不是就可以达到这个目标了吗?

是的,我觉得的确是有这种可能。不过,我们的这个讨论的话题就改变了,无为而治就不再是我们讨论的一个管理方式,而成为了一个奋斗的终极目标,和共产主义理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觉得和您所说的“【無爲】是烏托邦似的彼岸,【有爲】是人間的無奈。”,颇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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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吴敬中 留言时间:2024-03-02 11:52:15

您说的非常有见地!我对这个所谓的大同世界也是颇有些看法的。比如说,我自己是佛家弟子,我所追求的终极真理是彻底地解脱。问题是,这只是我个人的信仰和追求,这世界上还生活着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着觉性和理想的人,他们的信仰和追求完全可以和我不一样。如果强迫别人改变他们的信仰和追求,必须按我的理想和方式来生活。这不是什么大同世界,而且赤裸裸地精神侵略,在我看来是比物质上的抢夺和身体上的摧残还要更加地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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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Hiker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4-03-02 10:12:50

“我自己觉得这两种解释,里面所表现的理念,都是希望依纯朴民心来治人治国。在我看来,是有悖于平等民主的理念。”

我個人認爲純樸民心和現代平等民主理念并非完全對立,或者說它們是不同維度的概念。老子或許表達的只是一種【無爲】的理想境界,而現實中的純樸民心的稀缺才造成儒家推禮教的需要。平等民主等理念試圖對每個個體的free will給以足夠且平等的尊重,但是個體的free will是否“純樸”(從統治者或集體利益角度來説)又得配合宗教、道德、法律等一系列【有爲】的秩序。換句話說,【無爲】是烏托邦似的彼岸,【有爲】是人間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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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敬中 留言时间:2024-03-02 08:45:23
站的再高一点,犹太人有自己的大同世界的理想,穆斯林也有自己的大同世界的理想,都觉得自己想象的大同世界才是最好的,所以就矛盾,就打仗,你必须按我的理想走。放到之前十字军东征也是这样的。坦白说都是理想主义分子的内乱狗咬狗。追求世界大同的一定会变成世界大战,因为你的大同和我的大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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