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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量子力學的康德哲學思考,從上帝不玩骰子說起 2021-09-01 19:04:37

Maddog兄的熱帖《時空是大問題》中有段擲地有聲的立論“真實世界”需要一個事。。。那就是“秩序”! 而量子世界的“秩序”就是:概率!


我總是羨慕別人能夠說出像“秩序就是概率”這種辯證,有哲學味道,讓人感到不明覺厲的佳句!然而,我的世界觀始終堅信:“上帝不玩骰子”😂😂!用老愛當擋箭牌在跟帖里憨狗兄容易,但真按這個觀點寫成帖子挑戰量子力學的正統解釋,則恐怕會引起爭議和磚頭😏😏。量子力學話題上我以前只是打醬油。所以現在臨時抱佛腳,翻閱一堆教科書惡補之後才像休謨所說,“戰戰兢兢”地向狗兄和吃瓜群眾們交卷。本家庭作業純屬沙龍閒聊,一家之言管中窺豹甚至酒後胡言亂語,權當拋磚引玉,挖坑旺壇。



Kantian們對自然科學往往都是從哲學和世界觀視角閱讀。所以,這份Kantian的閒聊作業里分享的(恰恰也是這些教科書所忽視的)也主要是個人以康德哲學的視角對量子力學的思考,而不是其數學形式和計算練習。這堆枯燥量子力學教科書確實映證了一個有趣的說法,即物理和哲學界早已分道揚鑣。這也許是為什麼大膽無畏斷言“哲學已死”的霍金卻又愚昧無知地拾康德和莊子的牙慧,又是為什麼本應簡潔自然的量子力學卻疊床架屋地充斥最適合奧卡姆剃刀的“原理”。


另一個有意思的地方是,量子力學和量子場論也形同陌路。量子力學教科書大都避而不談“概率波”在量子場論視角下已經毫無意義。量子場論(特別是從施溫格做用量原理而不是費曼“概率路徑”出發),依我之見,默默認同的是愛因斯坦和薛定諤那個上帝不玩骰子的世界,不再考慮“概率波”或者“粒子波”,從而也不再在意EPR悖論,當然也不需要(甚至可以解釋某些)哥本哈根那堆“原理”。


上面提到的那個施溫格曾經說過:“愛因斯坦的最大失誤是引入了光子(photon)一詞”。這個施溫格是量子場論的傳奇大神,因量子電動力學的貢獻與費曼和朝永一振郎共享諾貝爾獎。施溫格不如費曼討人喜歡,甚至現在量子場論教科書大都採用費曼路徑積分的途徑,而不介紹施溫格的做用量原理的思路。但實際上,無論是從物理還是哲學視角來看,施溫格的原理要比費曼的路徑積分自然且深刻,雖然兩者均是重新發明惠更斯的輪子(以後另寫帖子閒聊)。包括費曼自己都既生瑜何生亮地默認,施溫格要更勝一籌甚至同時代幾乎無出其右。


不過,施溫格對“光子”一詞的責備其實讓老愛躺槍了。“光子”(photon)一詞並不是老愛,而是他人的發明。但老愛挨的這一槍也並不冤枉,因為他確實是在photon一詞出現之前就不遺餘力地推動photon概念的普及,包括1905年關於光電效應的文章(當時老愛用的詞是“光量子”,light quanta,還算貼切),1923年之後對康普頓散射的“粒子說”鼓吹,和1925年提出的波色愛因斯坦統計,等等都有將光看作“時空中實在的定域粒子”這種概念的影子。很難將老愛與“光子”撇開干係。老愛自食其果😂😂,這個誤導的概念後來深深地融入與老愛對立的哥本哈根學派教條甚至費曼的路徑積分。


從這種“粒子”而非“量子”的觀點出發,包括光在內的微觀“粒子”均是某種可以區分彼此的“定域粒子”。這種粒子本身包含其動力學和內秉屬性。而波函數則不過是其外在的運動學特徵。換句話說,波函數並不是粒子本身,而是粒子可能位置和運動(速度)的描述。


而與"粒子"觀點相對立的則是薛定諤和德布羅意的波的觀點。其信條認為波函數就是事物本身的描述,它具有量子性(quantum)而不是粒子性(particle),並不存在那個騎在波函數上的定域粒子。


這兩種南轅北轍觀點的分歧充分體現在對測不準原理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讀。


按照哥本哈根正統“粒子”觀點的解讀,測不準關係體現了對粒子的位置和動量測量的相互干擾。對位置的測量必然會干擾其動量,對運動的測量則會擾動其位置,所以測量誤差不能同時為零。這個解釋顯然很牽強,因為測不準關係的推導中並沒有任何與測量有關的參量出現。“測量干擾”,甚至“觀測者心靈干擾”完全是一種偽科學的憑空臆斷。更何況,對“粒子”位置的測量難道不會干擾位置本身?而量子力學中並不存在這個“位置對位置”的“測不準關係”。


按照“波”的觀點,所謂"測不準關係"純粹是波的傅立葉特性,也就是波的時域(或空域)與頻域共軛關係的不對易性的體現。位置空間中越趨於定域(集中)的分布必然是頻譜空間中越趨於彌散的分布,反之也然。


“波”的觀點有兩個與量子場論不謀而合的推論。第一個推論是“空域的非定域性”:對理想的單一頻率波(頻域中僅為一點),其空間是無孔不入的廣延“波場”(理想模型可以視為無窮大,比如正弦波)。第二個推論是“本徵態越遷的無過程性”:這個無孔不入甚至理想情況下可看作無窮廣延的“波場”的任何一個可測量本徵態都是一個不可分解的單一事物狀態,這種本徵態之間的越遷,無論所涉及的空間多麼廣延(甚至無論其各區域間是否相通),都是不具有可觀測中間過度時空過程的“瞬間事件”。


以康德哲學的世界觀來看,我們人類認知中的先驗和習慣思維模式反過來形成了表象中的自然規律,即所謂人為自然立法。用霍金的說法就是,我們是球形魚缸中看世界的魚。這個“球形魚缸”不過就是對人類先驗思維的一種拾人牙慧的粗淺表述,還不如莊子的“夏蟲語冰”來的形象。在宏觀世界中,我們大腦幾百萬年演化形成的先驗認知範疇總是習慣性地將宏觀物體視為可以分解的組成部分。而當一個物體塌陷到某一個點時,我們也習慣於認定該物體的各個組成部分必然先向塌陷區域移動收縮,類似泄了氣的皮球。在這個中間過度過程中,其各個部分移動速度自然受光速不可超越的相對論約束。這個根深蒂固的思維模式形成了我們認識表象中的一條自然規律。然而,從“波”和量子場論的觀點看,人類思維賦予大自然的這個宏觀“自然規律” 不適用於只能視為瞬間事件的微觀量子“波場”的本徵態的越遷。波的塌陷(或波場本徵態狀態之間的越遷)類似被針扎破一點而瞬間崩潰的肥皂泡,沒有其“組成部分”向空間某個具體位置的移動收縮的中間過渡的時空過程,自然也不會有超光速移動現象。


從上面這個兩個“波場”推論(原理)出發,我們可以不需要上帝來擲骰子,也不需要任何哥本哈根“道理不夠,原理來湊”的那些正統“原理”,即可解釋所有量子力學現象,包括變化多端的各種量子干涉實驗,EPR和量子糾纏等等。


本沙龍閒聊僅以惠勒的單光子延遲選擇實驗舉例。這個實驗比較簡單易懂,且如今單光子發生器已經商業化了,雨地美女都能讓孩子在家搭這個實驗😄😄。最關鍵的是,這個實驗直接否定了哥本哈根的“粒子”的概率波解釋。該實驗表明,哪怕單個光子的傳播也同時波及所有可能光路並形成自我干涉,而不是按照波函數給出的概率選擇其中某一個可能的光路並與經過不同光路的其他光子形成干涉。所以光子更像純粹的波,而不是哥本哈根解釋那種“騎在”波函數上的定域粒子。


單個延遲選擇實驗更令人匪夷所思之處在於所謂光子路徑選擇的先知先覺。實驗中人們在該單光波已經通過了分光點(雙縫,或半反半透鏡)之後再決定是否讓光路達同一終點。在這種光路設置的延遲選擇情況下,實驗發現,光子似乎在通過分光點之前就已經預知人們之後對光路的設置。如果之後的設置調整使得光路終結於相同的探測器,那麼這個單光子會選擇通過所有的光路,使之能夠按波函數產生干涉。如果之後的設置的調整使得各個光路始終保持獨立,併到達不同的探測器,那麼光子會先知先覺地按波函數給出的概率選擇只通過終端有探測器的光路之一,使之能夠到達其中唯一一個探測器,光子似乎又具有了單一的粒子性。這種看似先知先覺的現象在哥本哈根的量子解釋中只能以量子系統不遵守因果律來解釋


如果我們將波函數(或者場)視為“量子”本身的屬性,而不是定域粒子的運動屬性(也就是量子並不是騎在波上的粒子),並接受波函數塌陷的非定域性,那麼對於單光子的自我干涉和延遲選擇實驗中光量子路徑選擇中看似先知先覺的現象都可以很自然地予以解釋。


從上波場的第一推論,哪怕只有一個光量子,其波場也將無孔不入地波及所有光路可到達的探測器,而不是按上帝的骰子或者先知先覺因果倒置地按是否將要參與干涉來決定進入某條或某幾條光路。


當所有光路上的光波振幅(波函數的模)相等時,理想情況下,要麼所有光路終端探測器都有同樣機會(甚至荒謬地會同時有一個以上的探測器)捕獲該光子,要麼只有光路較短的探測器才有機會捕獲該光子。而真實情況下,探測器本身的熱力學漲落(以及感光元分布的隨機性)和第二推論的“瞬間事件”決定了實驗室範圍之內,無論光路長短,所有探測器機會均等但每次只能有一個探測器會有幸捕獲該光子。這類似於一個肥皂泡飄向N個此起彼伏以同樣幅度和頻率上下跳動的針頭。顯然每一根針都有1/N的機會刺暴這個肥皂泡,但因為同一個肥皂泡只能被刺爆一次,所以只有最合適的瞬間跳的最高的那根針頭會中彩。


如果該單光量子光波到達不同探測器上的振幅不同(比如由於干涉疊加或抵消),同樣由於探測器本身的熱力學漲落(而不是上帝的骰子),使得各個探測器的捕獲該光子的概率將正比於量子場論計算給出的捕獲截面,即正比於光波振幅(波函數模)的平方。同時,由於第二推論所說的“瞬間事件”,每次也只能有某一探測器有機會刺暴(捕獲)這個光子。


因為波場無孔不入波及所有光路,而捕獲的概率分布選擇在最終,因此干涉的延遲選擇對干涉結果沒有任何影響。


概率波的概念和量子力學的哥本哈根正統解釋是自伽利略開啟現代自然科學以來人們所挖的最大的坑,沒有之一,無論從物理還是世界觀上而言。雖然不可否認其對量子力學發展的歷史性貢獻,但這種貢獻與托勒密地心說對人類知識的貢獻一樣,應該翻篇了。


本貼開始那張照片是網搜拿來娛樂的。不敢冒充那麼有學問,我真實的桌面是下面醬紫的(舊照)。有圖有真相,杯子已空,先干為敬,不喝高的的吃瓜群眾不是好的醬油黨。敬請狗兄,雨地美女,酷兄,和VIP兄以及其他大拿們斧砍拍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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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嘎拉哈 回復 hare 留言時間:2021-09-08 16:25:27

【這樣的討論很好,興趣在探索知識,而非作者個人!作者是個好榜樣!萬維上這樣時候鮮有。謝謝作者!】


---- 跟絕大多數反共老海黃一樣,你小子私貨太多。總是想着收編別人的東西變成自己的私貨。這就是您失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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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8 16:22:33

除了計數系統之外,數學的第二個系統是公理系統。例如數論就是建立在皮亞諾五大公理(Peano axioms)的基礎上的。

跟計數系統一樣,皮亞諾公理系統同樣是簡潔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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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8 16:09:35

【都不是,也都是。關鍵是“發明”和“發現”這兩個詞本身都不能完全準確描述數學的來源。】


---- 我發現,其實數學本身可以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套系統。

按照費曼的解讀,數學的本質是數數(counting mumbers)。例如從最早的亞馬遜原始部落能夠數到三,到如今能數到無窮大(至少理論上如此)。之所以說數學是發明,在於計數系統的確是人類的發明。例如,10的十次方這麼巨大的數,只需五個符號即可表達:"1 0 ^ 1 0". 類似地,羅馬數字也有類似的“大數表達功力。”


設想一下,如果用在地上畫道的辦法取代計數系統,那麼要想數數一個茶杯里的沙粒數,就需要全世界的沙灘用來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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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e 留言時間:2021-09-08 13:40:20

這樣的討論很好,興趣在探索知識,而非作者個人!作者是個好榜樣!萬維上這樣時候鮮有。謝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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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7 22:58:27

【那麼數學到底是人類的發現還是發明呢】

都不是,也都是。關鍵是“發明”和“發現”這兩個詞本身都不能完全準確描述數學的來源。


“發現”通常指對超越人類之外的客觀存在的認知。“發明”則指人類有意識地創造性活動產生的人類之外並不存在的認知。


如果認同康德,胡塞爾,彭加勒,以及數學直覺主義學派的觀點,數學不是像數學柏拉圖主義以為的那樣是超越人類的客觀存在,而只是人類意識中的抽象,是人類先天認知結構的結果。從這一點看,數學不能說是發現。


但另一方面,數學由確實是我們認知結構的某種必然結果,數學家們的工作就是在尋找這種認知結構的內容,從這一點看,數學又不能算發明。


所以,我認為,糾結名詞上的認定沒有意義,關鍵是不要將這種存在絕對化和獨斷化(比如數學柏拉圖主義,數學邏輯主義,甚至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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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7 22:47:07

我謙虛也是對人。我鄙視岳不群趨炎附勢和孔乙己自命不凡之流,敬佩嘎博哲評和時評那種直言和犀利!


哲學上,我認為自己只是在某些具體問題上牛角尖鑽的比較深而已。不像嘎博那種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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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9-07 22:38:30

謝GMUORUO博。本來想在這裡回答,貼了半天貼不上,發現是回帖有長度限制。為了避免零碎化答案,我另開了一帖專門回答GMUORUO博的質疑。


https://blog.creaders.net/u/10162/202109/413014.html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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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muoruo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7 17:48:02

你理解正確!雖然有些把話讀反了。

--------

有些話讀反了,是因為覺得你很推崇康德。很久前讀過,康德之所以轟動,是因為他解決了休謨的問題,重新讓人們相信科學(幾何,牛頓力學)是絕對準確的。用你的介紹就是,康德發現科學是“人給自然立法”,因此不需要通過實驗永無止境地驗正。

但康德顯然錯了。康德之後,人給自然一再重新立法,還是沒一個讓人有100% 的信心。不要說牛頓力學,量子力學,就是量子場論,相對論,也極可能是錯誤的立法,必須永不停止地驗證。換言之,休謨還是對的。

感覺你因此把康德的貢獻轉變為“人類理性思維無法超越自己的直觀感知和知性結構的囚禁”恰恰就是“人為自然立法”的真實含義和最貼切的表達”。但這樣的見解與帕拉徒的洞穴囚徒沒什麼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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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7 16:33:31

那麼數學到底是人類的發現還是發明呢?按照經驗與先驗的劃分,大多數人都會自然認為數學是發明。因為數學肯定不人類用望遠鏡觀察到的。

但是另一方面,發現還是發明,本身就是即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發現v發明本身就是correct by def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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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7 16:23:03

【我之前正好寫過一篇《數是真是存在嗎?》。在我看來,“數”都是人類思想內的存在,更不要說數學了。如果非說“數學即宇宙”,那個宇宙也是人類意識中的宇宙而已。】


----- 與大多數科學家的“數學工具論”不同,泰格馬克堅定地認為數學是人類的發現(discovery)而非發明(invention)。顯然泰格馬克的立場與“人類為自然立法”是相反的。即,如果數學即宇宙,那麼泰格馬克是沒有選擇的。他只能認定數學是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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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7 15:26:28

【很榮幸能和嘎博交流。嘎博的博客以前我去看過,相比之下,聊哲學我只能算打醬油的,所以往往只做吃瓜群眾。】


----- 您很謙虛。跟您相比,我更是打醬油的了。以前沒怎麼注意您的博文。剛剛讀了幾篇,發現您的基礎比我紮實。我也是純屬業餘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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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7 09:54:20

【與物種相比,個人只是飼料而已。】


---- 解釋一下。按照康德,飼料(fodder)是用來餵物種(species)的。即,個體是為物種而生為物種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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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7 09:50:16

【按照康德的思想,道德法則一定是來自集體強迫的,而非個人自由意志的。這就是責任倫理學(deontological ethics)】


---- 康德認為,道德是自然法則的一部分。或者說,自然是有計劃的(natural has a plan)。這裡的“計劃”可以理解為目的或者因果關係。人類的目的即自然目的。

康德是啟蒙運動的最激烈的反對者。人們把康德歸類為後現代主義,顯然是有道理的。首先,康德認為道德只對物種才有意義。與物種相比,個人只是飼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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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7 08:43:12

【人如果都關心,人類共同的意識結構(範疇)即保證了我們意識中的自然法則具有普遍必然性,又約束了我們會意識到什麼樣的自然法則。】

------- 是這樣的。簡單來說,康德的純理性批判,指出了超越現象自身的自然法則,即things-in-themselves,是沒有意義的。但同時,現象範圍之內的人類實踐法則,即道德法則,又是具有普遍意義和必然意義的。(meaningless v fully meaningful)

按照康德的思想,道德法則一定是來自集體強迫的,而非個人自由意志的。這就是責任倫理學(deontological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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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23:05:52

【科普,科學,哲學這類話題,是因為話題本身而有意義。不是因為誰的答案正確而有意義。希望今後多交流。】

很榮幸能和嘎博交流。嘎博的博客以前我去看過,相比之下,聊哲學我只能算打醬油的,所以往往只做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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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23:02:33

【康德的人為自然立法,與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其實是一回事。講的都是一種等效原理。即,世界上存在着不可描述的獨立法則,與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獨立法則,完全是同一回事。

這個原理,我也是最近才繞明白的。以後若有空,我會寫一篇這方面的博文。到時歡迎探討。】

再點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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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23:01:02

【所以,自然法則,是因為人們的關心而存在的。這就是人為自然立法的意思。】

康德那裡有兩層意思。第一方面,自然法則首先只存在於人類意識表象之內。人如果不關心,自然也就沒有相應的意識和思考,當然談不上自然法則。但第二方面,人如果都關心,人類共同的意識結構(範疇)即保證了我們意識中的自然法則具有普遍必然性,又約束了我們會意識到什麼樣的自然法則。


雙縫實驗的概率波模型就是第二方面的表現。當然,如果人類沒有關心微觀世界,這個模型也不存在,這屬於第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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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22:53:30

【世界上存在着不可描述的獨立法則,與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獨立法則,是一回事。】

點個大讚!這種理解我隱約也有,只不過沒能說的如此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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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21:30:33

【所以,自然法則,是因為人們的關心而存在的。這就是人為自然立法的意思。】


----- 自然法則的“依關心而存在,”與電子雙縫實驗的粒子特徵的“因觀察而存在”是有些否類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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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12:23:47

【世界上存在着不可描述的獨立法則,與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獨立法則,是一回事。】


---- 舉個例子。設想地球上的生命產生之前,所有的自然法則,包括牛頓定律本身,都應當是以“原封不動”的方式存在着的。所以,獨立於人類的自然法則,顯然是存在的。所以,人為自然立法的說法,顯然是荒唐的。

上述邏輯看似合情合理,其實是違反了邏輯的一致性的。而真正一致的邏輯是這樣的。真正獨立的自然法則,必須是非人格化的。即,必須排除牛頓定律的。但是一旦排除了牛頓定律,人類對自然法則的理解就跟猴子沒有區別了。而猴子與人的區別是,跟石頭一樣,猴子從來不關心自然法則。


所以,自然法則,是因為人們的關心而存在的。這就是人為自然立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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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12:06:27

【邏輯上,叫做非一致性。即,A=A, 與非A都是正確的。】


--- 更正一下。A=B, 與A=非B 同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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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12:00:36

【世界上存在着不可描述的獨立法則,與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獨立法則,完全是同一回事。】

---- 我發現,理解人為自然立法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繼續再很多雞與蛋一類問題上枉費經歷。例如,數學到底是發現還是發明?上帝是否存在?所有這類問題的正確答案都是一樣的。即兩個答案對等正確或者對等錯誤。邏輯上,叫做非一致性。即,A=A, 與非A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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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6 11:50:46

【如果非說“數學即宇宙”,那個宇宙也是人類意識中的宇宙而已。】


---- 康德的人為自然立法,與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其實是一回事。講的都是一種等效原理。即,世界上存在着不可描述的獨立法則,與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獨立法則,完全是同一回事。

這個原理,我也是最近才繞明白的。以後若有空,我會寫一篇這方面的博文。到時歡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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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拉哈 回復 噶瑪蘭 留言時間:2021-09-06 11:18:43

【我之前正好寫過一篇《數是真是存在嗎?》。在我看來,“數”都是人類思想內的存在,更不要說數學了。如果非說“數學即宇宙”,那個宇宙也是人類意識中的宇宙而已。】


---- 剛剛讀了您的《數是真是存在嗎?》非常好的文章。蓋莫夫的《一到無窮大》,是我讀過的所有科普書當中最引人入勝的一本。


科普,科學,哲學這類話題,是因為話題本身而有意義。不是因為誰的答案正確而有意義。希望今後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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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9-06 10:55:27

謝gmuoruo博。


【如果沒有理解錯,作者認為粒子是虛幻的,場才是真實的】

如果說虛幻VS真實,我人為粒子和場一樣虛幻,也一樣真實。在微觀尺度上,兩者都不是直觀表象,而是間接的,甚至抽象的表述。


本文並不是討論形而上,而是形而下。具體的說,概率波所描述的那種“粒子由概率決定傳播”的圖像是錯誤的,已經在現代實驗(單光子干涉,延遲路徑選擇,WHICH-WAY等等)面前矛盾重重(太專業了,就此打住)。


另外,不必在乎謀篇文章的說法,甚至愛因斯坦當年的判斷(定域性和為變量)也都實打實地被現代實驗證偽。現在這個領域眾說紛紜,哪個也不是金科玉律,更何況一篇具體文章。如果想找到真理,最好的辦法是分析比較判斷對實驗的各種解釋,甚至自己常識做出解釋。


【但讀到這裡,反倒讓人得出相反的結論:人無法給自然立法】


你理解正確!雖然有些把話讀反了。

“人為自然立法”說的恰恰就是“人是洞穴中的囚徒”。或者用康德術語表達就是“人類理性是自己知性和直觀感知的囚徒”。這也正是我所有帖子所要表達的意思,也正是這篇文章提到“夏蟲語冰”那段的意思。


重點重複一遍:“人類理性思維無法超越自己的直觀感知和知性結構的囚禁”恰恰就是“人為自然立法”的真實含義和最貼切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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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9-06 06:31:34

如果沒有理解錯,作者認為粒子是虛幻的,場才是真實的。

但顯然很多人持相反觀點。比如:

粒子是真實的

Victor Stenger

在 2012 年 12 月《科學美國人》的一篇文章中,物理學家 David Tong 發表了以下聲明: 物理學家經常教導說,自然界的組成部分是離散粒子,例如電子或夸克。 那是謊言。 我們理論的基石不是粒子而是場:連續的、流體狀的物體遍布整個空間。

這是極具誤導性的。 沒有人觀察過量子場。 量子場是量子場論中的純數學結構。

,,,

博主一系列高水準的文章介紹論證康德的人給自然立法一說,但讀到這裡,反倒讓人得出相反的結論:人無法給自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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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01:27:13

原文是沙龍BBS閒聊。為了能適合眾人興趣和口味,儘量寫的通俗易懂。所以即不是科學也不是哲學,只能歸於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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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01:23:33

超越人類直觀感知經驗之外的現象(微觀,或宇宙學)出現顛覆直觀或常識的行為/規律並不出人意料。如果都能符合直觀和常識,反而會令人失望。


對這些超越人類直觀的規律,仍然可以用理性抽象思維(包括數學)去思維和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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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01:18:38

【我對量子力學同樣是一直在困惑中。從雙縫衍射,到量子糾纏,在量子尺度之內,基於先驗的伽利略直覺顯然已經失效。】


這並不奇怪。現代物理學絕大多數已經是人類直觀之外的東西,包括量子理論和廣義相對論。


【費曼給了俺一些安慰。他說,所有聲稱懂量子力學的人,都說明他們不懂量子力學】


費曼說這話至少是半個世紀之前了吧。我們現在對量子世界的認知並未在費曼時代原地踏步,而是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比如,近20,30年的實驗已經證實了非定域量子效應(量子纏繞)。我們面對更多的問題,但也比費曼時代對量子力學有了更多的理解。更何況,費曼本身的理解(路徑積分)現在看來就存在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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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噶瑪蘭 回復 嘎拉哈 留言時間:2021-09-06 01:10:33

“數學即宇宙”太籠統了。可以解釋為柏拉圖主義,或者某種客觀唯心主義,也可以解釋為理想豐滿的理性主義的自然科學家。


這個“泰格馬克”是哪年說的這話?30年代之後,數學絕對化的迷濛已經破滅。數學在數學領域之內已經不是“宇宙”了,更不要說在自然科學這邊充當宇宙。


我之前正好寫過一篇《數是真是存在嗎?》。在我看來,“數”都是人類思想內的存在,更不要說數學了。如果非說“數學即宇宙”,那個宇宙也是人類意識中的宇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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