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回答以利法> 讀經【伯16: 1-22】【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在約伯記第十六章中記載了,約伯回答以利法,就是對他的朋友以利法在十五章中指責他的回應;約伯怨嘆朋友原來要來安慰他,竟反增他的愁煩;但約伯在絕望之中信心的宣告是:“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因此約伯唯願自己死前有表白的機會。本章首先說到:【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約伯面對以利法的指責,他直接回應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麼,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是指以利法的話都是因果報應,並沒有新意。以利法要約伯留心惡人的結局,約伯就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以利法以為自己是“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15:11),但別人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以利法指責約伯滿腹空話(15:2-3),約伯反駁他才是“虛空的言語”。“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意思是約伯已經不想辯論了,因為從人那裡得不着滿足。“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約伯是在提醒三位朋友,他若沒有無故受苦的經歷,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被限制在因果報應里,“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若是他的朋友遭遇苦難,約伯說:“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這表明約伯急需的,是得堅固、鼓勵與安慰,而不是指責、控告與定罪。因此設身處地的去感受對方的處境才能知道怎樣去安慰他,而不是一味的講大道理。我們也要知道,不是每一個患難都是因為我們犯了罪,不是因果報應,而是每一個我們經歷的患難都是神允許的,也是神知道的,而祂也會賜給我們足夠的恩典來面對。所以我們只需要為在患難中的肢體禱告,陪伴在對方身邊,提供實際的幫助,這比滔滔不決的講很多話更適合。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睏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祂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祂的箭靶子。祂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祂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約伯雖然反駁以利法的指責,自己卻也陷入更深的憂愁之中。有限的他思想自己的遭遇,只能歸因於神,因此他說:“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睏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祂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祂的箭靶子。祂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祂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約伯說出了他內心真實的感受與哀嘆,但不是自怨自艾,也不是大膽指控神,而是仔細思想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他的目的為要尋找他為何受苦的答案。【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約伯已經被攻打的體無完膚,所以只能“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這裡“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既是形容約伯身上的毒瘡,也是比喻約伯的悲哀永遠無法消除,所以哀悼用的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但他再次向神哭訴,而他的臉因哭泣發紫,在他的眼皮上有死蔭,就是快要垂下來了。即便是這樣,約伯經歷如此突然到來的患難,又要面對朋友的攻擊,他說:“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並非約伯否定自己是罪人,而是指他確信自己這次受苦不是因為犯罪,所以無故受苦才使他越發困惑。 【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當約伯落入最苦的深淵中,他無法依靠世間的友人,只能呼求天上的那一位,他願以自己的血來證明他的無辜和清白(創4:10)。但這時約伯的信心產生了巨大突破,他在哭訴中,發出堅定的信心之語:“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在約伯最痛苦的時候,他有兩點非常重要的體悟,第一是他需要有中保在他和神之間,替他向神申訴。第二是承認神的主權,祂掌管一切,包括約伯的受苦,都在神的旨意之下。而約伯所說的“中保”,就是耶穌基督,【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這是約伯的經歷,生活將他剝奪得一無所有,他唯有向神眼淚汪汪,這也是約伯定睛於主並不偏離的非凡之處。約伯又“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約伯知道對於生命的問題,人的揣測都是枉然的,只有與神當面“辯白”的時候,才有可能得到滿意的答案。“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意思是人生短暫,若神不主動啟示,人並沒有足夠的時間搞清生命的問題。但因約伯對神主權的準確認識,使他在痛苦掙扎的過程中始終仰望神,信靠神,所以神最後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為此,願我們今天在任何環境中都要仰望神,信靠神,我們更要知道,唯有神的恩典能保護我們,因祂是獨一的真神,是掌管我們生命的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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