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見拍照就以頭撞牆,她說兒子正上高中,怕兒子看見了以後沒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為了能讓兒子有肉吃。
她到底是一個小偷,還是一位“偉大的母親”?回答這個問題無疑是艱難的,我們既無法斬釘截鐵地說她是小偷,也無法理直氣壯地說她是一位“偉大的母親”———法律在母性面前喪失了權威,一如母性以愛之名越過了道德的邊界從而喪失尊嚴。
法律的價值是不能隨隨便便被拋棄的,母性的光輝也是遮蔽不了的。當我們左手拿著法律的文書裁定母性有罪,右手又以母愛之名把其保護起來,我們便在價值觀上被撕裂成兩半。這種萬難決斷的選擇,一方面說明法律的價值即使多麼不容辯駁,也絕難覆蓋母性的價值;同時也說明,當柔弱、溫存的母性被珍視、被感染、被同情到淚眼婆娑,我們的良心已經寸步難行。看著鄭州這位偷肉的母親,就像看著自己犯錯的母親,有什麼不可原諒的呢?
網上5000多條的留言說明了一切︰這位母親犯了偷盜罪,但她是一位偉大的母親。耐人尋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網友們幾乎眾口一詞地指向了社會的反思︰是怎樣的無奈和貧困讓這名母親出此下策?這種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親的偷竊行為植入社會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頓的生存環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瀾的角色。顯然,這是輿論基于一種樸素的道義感在為這名母親作輕罪辯護。
因為窮,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諒———這種邏輯自然經不起推敲,但其中對貧窮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憐憫之心,卻是這個社會的福氣。而且,從生存境遇出發而不是從一個卑微的個體出發看待社會問題,也是我們這個社會公民意識和濟世情懷成長的見證。對此,我們並不能因其“偏頗”而看淡其價值。
1935年,時任紐約市長的拉古迪亞曾在紐約貧民區的一個法庭旁听了一樁面包偷竊案庭審。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問老太太是否願意認罪時,老太太囁嚅著回答︰“我需要面包來喂養我那幾個餓著肚子的孫子,要知道,他們已經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須秉公執法,你可選擇10美元的罰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罰金絕非這位窮苦老太太所能繳納,因此她只能“選擇”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審判結束後,身為紐約市長的拉古迪亞從旁听席上站起身,脫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進10美元,然後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說︰“現在,請每個人另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我們為我們的冷漠所付的費用,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孫子的城市與社區。”在場的每個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這是一位網友舉的一個例子,讓人感動也讓人深思。其揭示了一個並不復雜的道理︰所謂窮人,不在于窮而在于被拋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