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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不哭》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惨不忍睹。
事件的主角“布兰登”本名叫“提娜”,是个同性恋,同性恋电影现在很多,《男孩不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同性恋电影。因为她和一般女同性恋者不同,她并不认同自己的性别,应该是“跨性别者”也就是总想成为男人的女人。二十岁那年他到了弗尔市(Falls City),帅气的外型和无微不至的温柔体贴,使他在短时间内交了不少朋友,包括漂亮的女友。但是一张罚单让他的真实姓名、性别曝了光,布兰登惨遭两个哥儿们重殴及强暴,之后被他们枪杀,连同受害的还包括好心收留他过夜的朋友。而这一切,只因为这个帅气小子竟然是个女人。
然而两个男人说“不甘心受骗”可能只是个借口,真的让杀害他的两个男人无法忍受的,是他们的“男性自尊”受到挑衅。于是他们用“强暴他(她)”来报复。强暴,加强了他们对男性自尊的认同,更重要的一点,藉由强暴,他们更加强化布兰登是个“女人”
可悲的是,我们的判断标准往往不是对与错,而选择了正常与不正常,即使是错误的,因为它正常,我们可以容忍;而没有错的,因为不正常,社会规范就会唾弃打击之而后快。相比之下,两个男人的强奸杀人行为比起提娜,哪个更变态呢?
分类是人类学会归纳之后的产物,它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和安全感。人们一旦被分如某一类别,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行为规范。它们能保护自己,从而免于受到指责。比如,一个人的性别一经确定,他/她就有一套行为指导,他/她做得越好,越能被社会接受,并能享受随之而来的好处,顺顺当当的进入社会,如鱼得水。若是有人硬不服从传统的分类,要夹在两性之间,或试图变为另一种性别,那就太怪了,轻则被歧视。重则被消灭,像提娜。不少人不看重人,而只看重分类。
我希望,对于「提娜」式的人物,顶多善意的一笑了之,然后就let it be吧,毕竟生物是多样性的。
有位同性恋艺术家说过:性的海洋是宽广的,异性恋不是正常,只是寻常。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它:爱是唯一的,但恋人可以有无数;只要你爱上了,不必管是他还是她;但如果你选择了同性,那你就成了具有叛逆意味(背叛社会、背叛众人)的不"寻常"。
还有两部“不寻常”电影,最打动我,一部是《蓝宇》,一部是《东宫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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