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也有“被自杀” 昨晚上看CSI重播,闲着无聊,又继续看下面的“谜案48小时”(48 hour mystery)。现在可真后悔,蛮好不要看的。真实和理想之间差得太远,心理冲击太大。 对于没看过这两个(系列)剧集的朋友,以下是速成科普。CSI(犯罪现场调查)是非常受欢迎的电视剧,共分3系列:拉斯维加斯,纽约和迈阿密。至今播出近千集。(我全看过,有的看了好几遍,可以自诩CSI junkie。)个人喜好:拉斯维加斯最好看,尤其是Grissom没走的时候。如今大明星劳伦斯费诗邦(Lawrence Fishbourne)加盟,也不错,不过剧情开始玩深沉,全没有以前朴素而深刻来的动人。CSI纽约略差,玩得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光怪陆离剧情。CSI迈阿密看着难受,因为演员实在个个讨厌。现在可能剧组听取了群众意见,加了几个可爱的演员,去掉了几个讨厌的,稍稍改观了些。以上全为个人意见,如有不同,和我无关。 CSI之外,还有NCIS, 也是热门剧集,是海军犯罪现场调查。无论是CSI系列还是NCIS, 共同的特点是,调查人员个个聪明能干敬业,高科技令人惊叹,坏人没有一个逃掉的,好人没有一个冤枉的。 看了千集连续剧,我自己也学了不少犯罪知识,名词一个一个的,估计到我们警区做个探员可以很快得心应手。虽然知道是电视剧故事,但作为观众的我,总觉得应该离现实不会太远,毕竟这些凶杀案情,调查过程,总该有现实依据,到底不是天天发生的么。 直到我昨晚看了“谜案48小时”! 后悔后悔,现在想来还是很后悔啊,多么倒胃口的现实! 这期的“谜案48小时”,讲的是2年前发生在旧金山的一个冷案(cold case)。一个名叫吴哥(Hughes)的法国人,有天凌晨2点从酒吧回家,第二天发现死在家中。家里处处都是血迹,门口公用台阶上也有。手机在书桌上,却是干净的。电脑也在书桌上,键盘上都是血。尸体解剖发现颈部,胸部,腹部共三处刀伤,现场没有凶器。 对于没有看过CSI或NCIS的朋友,下面的解释请注意。吴哥公寓内外发现的所有血迹,都是圆形的,这表明他当时没有大规模移动或移动速度很慢,没有追逐跑动。不然,血迹会是彗星型,带着尾巴。房内只有吴哥自己的DNA和脚印,未发现第三者的。发现尸体的时候,他的公寓门是锁上的。门外公用台阶上的血迹也是圆形,台阶上没有血脚印。监控录像上没有发现可疑人影。 吴哥是个花花公子,据朋友说他夜夜换女人。他总是上网寻欢,没有固定的女友。他也没有仇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爱玩爱乐的电民。 好了,你说说,这案子该怎样突破? 怎么都得是他杀吧,你说是不?至于怎么杀的,谁杀的,我可不知道了。我琢磨着,可能是他睡过的女人,一怒之下,垮垮三刀,然后跑掉了。旧金山风大,台阶上的脚印,如果不是血的,早吹没了。吴哥震惊之余,立刻回到房里锁上门,(怕她追进来么),但血流太多太快,脑子发昏,找不到手机,打不了911,下意识想在电脑上显示出这个女人的资料,一个趔趄,翘掉了。 有可能吧,大家说有可能吧?作为CSI的长期观众,这个分析说得过去吧? 可是啊可是,旧金山警方居然说吴哥是自杀!!! 警方的理由是,血滴都是圆形的,说明没有被追逐;房内都是吴哥自己的DNA, 说明没有第二人; 手机没有被拨打,说明他不想求救。他没有仇人,说明没有谋杀的动机。 愤怒啊,我愤怒了。 当主持人问法医吴哥有什么动机要自杀的时候,这个呆头呆脑的法医说:“人有的时候就是会莫名其妙自杀的啊!”那么现场没有凶器怎么解释?法医说,厨房里有两把菜刀,可能是自杀凶器。那么菜刀很干净呀?法医说,有可能吴哥自杀之后把菜刀洗干净了。 什么?! 吴哥自己满身血,却有空洗菜刀?再说了,就算洗了菜刀,我们看过CSI的都知道,除非他bleach了菜刀,上面的血迹还是可以验出来的。 退一万步,就算吴哥真的自杀了,把菜刀也bleach了,他为什么要捅自己三刀呢?旧金山crime lab的负责人是这样说的:吴哥热衷日本文化,对武士道的自杀很有研究,所以捅自己刀子的自杀方式是很顺理成章的。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这样无耻的狡辩,出自保护人民安全的警方之口,真令人难以置信。 幸好吴哥有个有情有义的前女友,像秋菊一样开始漫漫抗议之路。这一路上,又加入的私家侦探,法国警方,湾区其他警区法医。吴哥的朋友也在市政府前不停抗议,几经周折,两年下来,旧金山警方终于承认吴哥一案乃是他杀。然而,两年过去了,线索证据早没了,(案发后48小时最关键,这也是该剧剧名之由来),如此努力,只证明了一个再浅显不过的事实,令人唏嘘。 但呆头呆脑的法医,和无耻胡勒的crime lab负责人,仍坐在旧金山警区的办公室里。 因为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用来惩罚他们。作为官僚臃肿的政府机构,这只是工作中的错误,还是不可避免的错误。我们认错了,你还要怎么样? 真的呀,你还要怎么样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