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近年难得的雨天,外边阴且湿,透过窗户见到扶桑给风吹得摇摇晃晃地。我不大清楚扶桑到底属于树还是灌木,看枝体花状,大概是灌木的一种。扶桑种下来的时候也就是半人高矮,后来它似乎决定,它是一棵树而不是本分低矮的灌木,于是越长越高,现在几乎把二楼的半个窗户遮住了。花叶间有蜂鸟筑巢,大小和小儿拳头相近,鸟就是拇指般大,两只。窗前经常可以见到它们快速地飞动,然后急刹车,停悬在花前吸取花蜜。 * * * 广州确实不是我的故乡。 五岁的时候因为父母工作调动,全家从一个不知名的北方城市搬到这里。记忆中有关广州的第一个镜头是三轮车,两辆,载了我们一家四口离开旧东山火车站往梅花村。那时候广州似乎人并不多,安静的街道两旁长了高大的南方特有的树,榕树红棉影树 etc。一家人住在一栋两层洋楼的第二层,院子里有俗称鸡蛋花的缅栀子,花长得碗口般大,外白内黄。还有一棵白兰花树,树身比房子还高,窗户伸手出去就可以摘到花。院子里走的是鸡,影树上下垂的是吊丝虫,墙矮,手臂伸高按墙头耸身一跳就可以上墙头,墙身上布满了斑驳如花布的青苔,不远是一所军队大院,夏天家家户户熏蚊子,房子内用筲箕装了混上滴滴涕的草药生了烟闭上房门就人不能进了,于是和邻居的小孩呼啸成群,到大院里看露天电影⋯⋯当年正是文革尾段,但政治运动是大人们的事,对小孩来说,只是成长阶段的背景音乐,童年的心境充溢着无知的快乐。 然而,记忆犹如老旧的彩色照片,日子久了颜色逐渐褪去,轮廓也慢慢模糊起来,后来居然和梦境难以分开了。比如我以为我很清楚记得,曾经在寺贝通津的小河,见到一只公鸡不知什么缘故掉进水里,河岸都是大石砖砌起来的,公鸡没地方着爪处爬上岸,只好在水里焦急地游动,岸边大人小孩兴奋地叫喊着,这个片段色彩栩栩如生。几年前曾经回广州,到寺贝通津,却找不回那条小河了,周围的景色也和原先记忆的不一样,连带对自己的记忆真确也产生了怀疑,况且,鸡会游泳的么? 直到有一天,在旧金山街头,忽然嗅到一股气味,我以为已经永远消逝的过去没有任何预兆地突然切入现在。这个气味的味源是什么难以捉摸,可以说是一种香气,但带着微辣,却不是食物的辣,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南方植物挥发油一种略刺鼻的香气。这个气味如此具体而熟悉,但在此刻之前我完全不记得曾经是我存在经验的一部分,因为记忆根本就没有把它登记下来,奇怪的是,这个气味的范围也就在方圆两尺间,几步过后就消失了,走回去,还在那里⋯⋯几天前老杜布老虎说时间旅行,如果在这一刻忽然失去了视觉听觉,只让鼻子作为当下唯一感应现实的接收器,这气味几乎可以让我误认为时光倒错回到多年前的广州去。 事后想,气味不属于记忆,而只能是现实体验的一部分。我可以站立街头以浸淫自己于过去某个现实片段,而不能把这个片段以记忆储存起来。我觉得气味难为记忆所囿,和我们有限的语言能力有关,语言是记忆的building block,而这个 building block 对于准确形容气味似乎有先天性的缺陷。文字可以纪录下来说话、场景、形状、行为,这些纪录成为我们记忆的shortcut,点击这些shortcut,深埋在脑海中某个黑暗角落的记忆档案就给带出来了。但气味却不能。那天的香气,我只记得嗅味的经历,但这个气味本身的特质,除非让我再次嗅到,否则,已经忘记了。 * * * “普鲁斯特写作习惯奇特,喜欢在被窝里工作,需要绝对的安静,因为软木吸音,他的卧室的墙纸于是就选用了软木。”
“weird!” “绿苹果分店就有一处是软木附墙的,那个堆满了二手科幻的角落,下次我指给你看。” “从学校图书馆借了《斯万家那头》,正在读呢。” “厉害!我在你这个年纪读的书还没有到这个深奥地步……是新版本还是旧版本?……知道吗,旧版本的名字叫《追忆逝水年华》,新的叫《寻找失去的时间》。旧译者和普鲁斯特同时代人,是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绅士,文字习惯咬文嚼字,所以就给书起了个诗意的名字。但后来学者说,普鲁斯特原来的书名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其实是故意颠覆纤巧典雅的文风,比较matter of factly的,所以后来者比同时代人更能体会作者的用心……不过话说回来,这些都是阅读趣味取舍的问题吧,焉知普鲁斯特当年的本意。” “哦……是新版本来着。” “说来惭愧,我这里巴拉巴拉说什么普鲁斯特,到现在还没有看过《寻找失去的时间》呢,只知道那出名的小甜饼勾起回忆的名句。你读过了?” “嗯,那小甜饼的名字叫madeleine。” “回家把那段文字拿来给我看看,想知道上下文是如何连接的。” “为什么这句话是好句啊?” “不太晓得。不过我觉得,与其说是好句,不如说是名句。句子描述的本身没有重大的意义,很平庸,很日常,很那些转头即忘的琐碎,就像生活一样……我们生活中时常一些本身没有意义的琐事,但这些琐事每每会带起对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也就是在脑海中一闪即过,但文字记录下来,却可以为这些琐事回忆带来更长的生命。” "我读这本书还是因为它的写作风格多些吧……” * * * labor day,the last day of summer。ocean beach 三人坐堤坝上观日落。 云彩艳红如霓虹,又有紫、嫩蓝,海面反光如奶白,黄及橙,日渐入海平线后海滩上有人点起数堆篝火,火与落日色同。众色变幻如脏色——“this is dirty color in its purest form”。没有画家能复制,没有文字能 do it justice。魏艮禅《色论》通篇的结论,也无非说,世间万色,难以名状,归根结蒂,是灿烂的无名灰色。 这天边难以名状的灿烂无名灰色,会是皮女日后的madeleine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