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星期,兒子英文課在學一個topic —— inventions. 兒子這所學校的英文課基本是沒有課本的,風格有點類似國際學校,3至4個星期專門學一個主題,比如: spy and secret; castle and knight....通常我也不太關心。
但最近和他的班主任、英文老師Miss Candy 通過電話後,我覺得應該知道他大概在學些什麼。這次周末的功課是讀一本叫做《Who was Ben Franklin》(Gosset & Dunlap, New York出版)的書,100來頁,有不少黑白插圖,分九章,介紹了本傑明•富蘭克林這個偉人。然後要做6頁作業,包括:回答不同章節各四組問題,畫圖,列出書中提到的幾件重要事情,為第四章《Runaway》寫一個summary,列出富蘭克林一生偉大的發明創造和貢獻,最後是一個類似我們中文課上的讀後感。
小時候,幾乎每個學校在圖書館、教室等都會掛些名人名言和畫像,我記得富蘭克林是經常出現的,但慚愧得很,要我具體講點什麼,我可是基本上講不出來了。這次有幸和兒子一起重溫了一遍,而且是英文的。原來那句 欲速則不達—— Haste makes waste, 也是富蘭克林說的。
富蘭克林一生有過三個孩子,第一個孩子,威廉姆(英文中呢稱 Bill,或者 Billy ,好似克林頓),就是和他一起做閃電試驗的兒子, 是他和一位書中沒有交待任何背景的女人所生的私生子。富蘭克林曾非常虔誠地希望這個長子成為一名英國紳士,威廉姆也隨他一起在英國居住求學多年,真的完全接受了英國的一切,效忠英王,後來被任命為新澤西州的州長。但當英國需要美洲新大陸的人們繳納更多的稅收,激起新大陸反抗,富蘭克林站在新大陸人民一邊的時候,威廉姆堅定地站在英國一邊, 甚至被對立者投進監獄。以富蘭克林當時的聲望,只要講一句話,兒子就能獲釋,但富蘭克林 did nothing, 甚至終期一生都不能原諒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