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悲鳴:賴小民案的冤情猜測 中國最大貪官,華融集團黨委書記賴小民被判死刑,二審維持原判。賴小民被報道出來的罪名有着名的“三個一百”:一百套住房,一百個關係戶,一百個情婦;還都住在一個小區,便於管理。另外還有十七億元的貪污。 “自古衙門朝南開,就中沒個不冤哉”。賴小民這樣的案子也有冤情嗎? 當然有,凡共產黨判的案子鮮有不冤的。 那冤情在哪兒? 在情婦人數! 人的性生理能力有限,一般就是一對一。有些人有多配偶傾向,男女都有,但實際生理能力卻仍是有限。“齊人有一妻一妾章”還能勉強湊合。三妻四妾就照顧不過來了。一百名情婦如何“雨露均沾”? 當然這所謂的“一百”不過是個約數,估計在八九十到一百一二十之間。現在就以報導出來的“三個一百”估算。 一百個關係戶是誰? 不難想象,一百套住房,一百個情婦正好是一個關係戶,每人一套房,養一個情婦。 為了掩人耳目,這些住房都登記在賴小民名下。那十七億贓款如果平均到一百個關係戶頭上,每人不過一千七百萬。中等貪官耳。 我小時候有一次乘坐公共汽車。忽然有一乘客大喊“小偷!”我擠過人群一看,一個小偷正在被兩個年輕力壯的“乘客”毒打。 我挺可憐那挨打的小偷,但看到群情激憤地痛恨小偷,也就沒敢多言,直到我自己下車。 和我一起下車的一位乘客說,那兩個毒打小偷的人是“吃佛”的。 那時候幹什麼的都稱“爺”。如蹬三輪平板車的叫“板爺”。小偷因是偷東西,而偷東西都是躡手躡腳,即所謂輕輕地“拂”走;於是諧音成了“佛爺”。 所謂“吃佛”是指一些無盜竊技術的流氓又不願意冒被逮住的風險,便逮住一個“佛(拂)爺”,臭揍一通,然後逼其去偷。他們在一旁盯着。一旦失手,立刻冒充義憤填膺的乘客上去狠揍小偷,不許其講出真相。 原來是這樣! 現在回頭看賴小民案。賴不過一“佛(拂)爺”,幫身後一百個“吃佛”的關係戶買外宅,養情婦。一旦事情敗落,則大家一通臭罵,非殺了賴小民不可。 據說賴小民有“立功表現”,就是交代了很多關係人。但還是二審維持原判。 這並不難理解:你越交代,越刺激那些被交代出來的關係戶通過人脈活動,從速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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