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启木北美动态专稿 今天上午(12月8日)传来一则消息,笔者再三核实,确认德州(State ofTexas)向最高法院提出正式诉讼,状告四个州(宾州、乔治亚州、密西根州、威斯康星州)在2020年大选中有严重的违宪违规行为。作为德州居民,这是一件大事,于是笔者放下手头工作查了以下媒体的网站: CNN, MSNBC, 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时代周刊(说实话,我不可能逐条查他们的新闻,但大字醒目的我都看了),都没有报道。如今美国主流媒体撕下面具,不顾一切地选边站,以致于“忽略”如此重大事件。自从11月7日主流媒体宣布拜登获胜以来,无论有多少让人怀疑的数据,无论有多少签了宣誓书(Affidavit)的证人,主流媒体就是一口咬定,而且是同声咬定,大选舞弊都是空穴来风,不会改变大选“结果”。你告诉他们川普团队在好几个州都有诉讼案,他们说川普输不起,不肯认输破坏美国民主。你告诉他们民间有林伍德律师、鲍威尔律师的正式诉讼,他们说是阴谋论。这次既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德州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 of Texas)经手的正式诉讼,有待最高法院根据宪法解释并作出判决。一百五十多页的诉讼,容笔者先摘录几段,然后稍作解释。(注:美国联邦政府是三权分立,各州政府也是三权分立,以下提到立法机构是指州议会,非立法者包括执法的州长或州务卿,司法的州最高法院)诉讼总结了三项违宪行为:1.非立法者对各州已正式颁布的选举法进行了修正,这违反了选举人条款赋予各州立法机构有关总统选举人选(presidentialelectors)的权利。2.选民在州内得到不同的对待,由民主党控制的地方政府给予更多优惠给当地选民(合法或非法)。3.被告州出现的选举违规行为,和这些州的选举法中一些保护措施相关,而这些措施可能违宪。所有这些缺陷都违反了联邦对选举的一项或多项要求(平等保护,正当程序和选举人条款)。先例参见Bush v Gore,531 U.S. 98,113(2000)。原告尊重地指出,这些选举违规行为在偏离州和联邦法律的程度上都超过了2000年的选举。这些缺陷使人民无法知道谁合法赢得了2020年大选,将威胁到所有未来的选举。简单来说,这四个州在大选中或者用行政手段违宪,或者通过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容许违宪法行为,因此带来的不公正结果伤害了德州人民(笔者也是其一)。美国的选举确实是各个州负责,联邦不能直接干预,但德州人民有权要求全国的选举公平公正,这是一项宪法赋予的权利。如果德州选举遵守法律而其他州的选举不遵守法律,那么德州人民的投票权就被侵害。当个人力量不够时(有人说不差那一票两票的),德州以州作为诉讼主体来诉讼其他四个州,这是历史上罕见的,笔者用了“罕见”一词,没听说过的不敢确定以前没有发生过,但2020年确实让我们一再见证历史。美国法律与司法中心(ACLJ)首席顾问Jay Sekulow说: “这就是我们一直在等待的诉讼,其重要性可以与当年 Bush v Gore 的诉讼相比。”这是一个有关宪法的权威解释问题,最高法院应该无法推脱。这项诉讼的具体诉求 (Prayer for Relief) 包括:A.宣布宾州、乔治亚州、密西根州和威斯康星州四个被告州违反了《选举人条例》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B.宣布这四州任命的总统选举人投票违反了《选举人条款》和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因此不予计数。C.禁止被告州使用目前选举结果来任命选举人并对2020年总统大选进行最终选举人投票。D.授权被告州安排特别选举以任命2020总统大选的选举人。E.如果任何被告州已经使用2020年选举结果任命了2020总统大选的选举人,请根据美国宪法的具体条例,在不违反《选举人条例》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前提条件重新任命2020总统大选的选举人,或者根本不任命任何2020总统大选的选举人。F.禁止被告州对总统选举人进行认证或按照美国法典第3款以其他方式为选举人团(ElectoralCollege)举行会议。 U.S.C.§5第7条或适用的法律,有待法院进一步下达命令。G.赔偿原告州的费用。H.授予其它最高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决定。关于宾州诉讼案德州诉讼出来之前,许多人关注宾州联邦众议员 Mike Kelly及其他七人对大选法律程序提出的诉讼,目前已达到联邦最高法院。虽然今天下午得到消息,最高法院并未给予Mike Kelly要求的听证前禁令(Pre-hearingInjunction),有人就认为是最高法院否决了这个诉讼,其实不是。川普的法律顾问Jenna Ellis的推特说:“最高法院只是否定了宾州紧急禁令的申诉,但并没有否定整个诉讼,宾州的案件中最高法院仍然是悬置状态,没有被否决。”笔者认为有必要稍微解释这个诉讼,因为这个诉讼本身还没有得到判决,也因为与德州诉讼有些相关。美国宪法赋予宾州议会权力,他们可以决定举行联邦选举和总统选举的方式。然而宾州在2020大选存在违宪行为。首先,宾州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了《第77号法案》,此法案带来了迄今为止宾州选举法典中最具扩展性和根本性的变更。根据《第77号法案》中的 “无故缺席投票计划”(No-Excuse Absentee Voting Program),所有合格选民都有资格通过邮件投票,而无需提出理由。从1839年的《军人缺席投票法》开始,宾夕法尼亚最高法院一贯拒绝通过成文法扩大缺席投票的所有企图,并一致认为只有通过修改宪法才能扩大缺席投票的范围。宾州宪法是1847年制定的,只有经过宾州议会连续两届会议的多数表决通过与选民的赞成投票,才能修改州宪法。紧急修宪案也要求州议会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并且选民在一个月内投票通过。第77号法案完全绕开了这些法律程序,尝试通过立法推翻对缺席票缺保护性限制。换言之,在14个月以前,如果有人不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缺席邮寄选票,或者不提供身份证明,合法住址,亲笔签名等等,他是无法合法投票的。如果有人超过注册或投票期限,也无法在任何选举中投下合法的一票。但在2020年大选中,这一切都被打破了。Kelly的诉讼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法律问题:通过立法进行联邦选举时,美国宪法的选举条规是否允许宾夕州违反州宪法对其立法权的限制?当状告《第77号法案》违宪的诉讼被呈送到宾州最高法院时,宾州高院并未就案情作出澄清,也没有处理这一至关重要的宪法问题。于是,Kelly状告宾州高院侵犯了宾州公民的正常法律权权和程序权,并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第77号法案》是非法的,从开始就是无效的,因为州议会无权违反美国宪法赋予它的权力,州高院也无权借着司法手段干预立法。今天上午笔者看到被告给联邦最高法院的建议是即便这个诉讼是正确的,也请最高法院拒绝,因为时间不允许,也因为这将带来严重社会后果。难道说,被告与原告一样认为有错,却不想打开“潘多拉魔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