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起来平凡的一天,在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的判决中,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判定密西西比的限制堕胎法案并不违反美国宪法。最高法院网站首页有关此项判决列出以下三点:
1. 堕胎权不是美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利(The Constitution does not confer a right to abortion);
2. 两个历史性的判决Roe v. Wade和 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a. v. Casey被否决(Roe v. Wade, 410 U. S. 113, and 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a. v. Casey, 505 U. S. 833, are overruled);
3. 堕胎的权力归还给各州人民和他们所选出的代表(The authority to regulate abortion is returned to the people and their elected representatives.)。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是密西西比州的堕胎机构,Thomas E. Dobbs是密西西比州的卫生厅官员,这个案件本身的名字或许很少人知道,然而我们已经看见并将会继续看到铺天盖地的新闻和此项判决相关。这标志着美国的法律在堕胎这件事情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历史拐点。左派媒体立即义愤填膺地攻击那几位保守派大法官,并且把各样罪过加给保守派基督徒。确实,因着“罗诉韦德”被推翻,美国有好些州有关堕胎的新法律将被通过。
美国的法律案件以原告和被告的名字命名。如果你去问美国的普通老百姓,大多数人举不出几个高院重大案例的名字。然而,Roe v Wade中的Roe却是家喻户晓,她是一个想要堕胎的孕妇,在当时德克萨斯州法律的约束下,绝大多数堕胎是违法的,除非胎儿危及母亲的生命,或者说怀孕是因性侵导致的。Roe作为原告,把德州达拉斯地方检察官韦德告上了联邦最高法院。在媒体的不懈努力之下,Roe这个名字成为了堕胎合法的象征。Roe V Wade成了女性自由的里程碑。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案件的详情,也不知道相隔将近五十年的判决书里面各自有什么内容。对许多人来说,推翻Roe就意味着妇女在美国无处可以找到合法堕胎的地方。其实那些已经立法允许堕胎的各州比如加州、马里兰州,是不受这项宣判影响的。
Roe v Wade的判决和今天的被推翻,不只是有关堕胎是否宪法赋予的权利;更重要的问题是,最高法院能否按照自己的理解而不是按照宪法的原义来解释宪法。自由派大法官们利用"司法复审制度”,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宪法进行重新解释,在宪法中推导出了许多根本就不在宪法里面的权利,以至于最高法院很多时候起到了立法的作用。作为宪法守护者的最高法院,设计之初是为了遏制社会改革中的激进力量,用宪政辖制民主的暴政,他们却成了激进的力量。大法官需要恪守自己“司法者”的角色,他只能依照“法律的原旨”,而不是“自己的意愿”来审判,他不可以创造法律。
Roe v Wade判决书中也谈到堕胎本身的道德伦理问题。归根结底有关堕胎的问题会引向“人”的定义。未出生胎儿的生命权与孕妇的自主选择权的对抗必然回到神学的层面。如何定义“人”的问题?孕妇子宫里孕育的个体是否算为一个人?Roe v Wade判决提到,宪法条款中使用的“人”一词不包括未出生的人。凯西案判决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自由就是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定义宇宙和生命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