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中國大陸興起一場文明的女權運動 眼下,在中國大陸,1月28日網絡曝光一起發生在江蘇省豐縣歡口鎮董集村的頸上拴着鎖鏈先後生育了八個孩子的虐待婦女事件,據報,這個女子是1998年被拐賣到豐縣的,至此事件被揭露已過去23年。 該事件被揭發後的一個月時間裡,在中國國內乃至國際上都掀起一場巨大的輿情風暴。社會對這個事件的關注度,甚至要遠遠超過正在進行的冬奧會。無疑,這個事件對於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會造成極其嚴重的負面影響。 在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時期,拐賣婦女兒童社會現象的形成,有着深厚的文化、法制與政策根源。可以說這是一種群體性的犯罪。 事實上,比那條冷冰冰的鎖鏈更可怕的是當地的公權力部門對於這些現象的熟視不睹或者放任自流,看看哪些戶口證、結婚證以及不准離婚判決書,就會知道,有些公權力部門正是充當加害者、充當幫凶、充當劊子手。而街坊鄰居與村民對於拐騙與虐待行徑的圍觀、麻木與默許,更是一種群體性的共犯。可以說,當地公權力部門的不作為以及群眾對於這種邪惡現象的認可與麻木,要比拐賣、家暴本身更加邪惡。在如此的社會環境中,任何一個孤零零身陷其中的女人,只能任人宰割和被肆意蹂躪,反抗只能是死路一條。中國大陸的基層政權的施政狀況,可想而知處於一種多麼低端的層次。 在中國,任何個人的災難往往是以群體為幫凶的。試想,對於被拐騙的女性如果有人大膽揭發,如果基層幹部對此現象嚴加查出,那麼,至少不會發生如此極端的情況。這說明,一方面,農村基層政府已經喪失了良好的治理能力;另一方面,民眾已經普遍喪失了應有的文明價值觀念。在這樣的官民結構中,在人們的價值觀念的善惡顛倒下,個體的悲劇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這個事件不僅是中國大陸基層社會治理崩壞的直接表現,也是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面臨的具體而艱巨的工作。中國大陸社會需要一場文明的女權運動,這場運動應該有全社會的廣泛的參與,各行各業的普普通通的成年男女都應該參與其中,並且,社會的各界精英人士更應該發揮引導的作用。 華夏民族自大致公元前12世紀,以姬昌刻撰《易經》為標誌開始能夠對自己的歷史進行文字記錄之後,在我們民族的的全部歷史中,對於基層社會普通民眾遭受和經歷的種種苦難,從來沒有正史被嚴肅認真的記載過、描述過、探究過和評判過。對於女性成員犯下的人道災難和明目張胆的侵犯,更是習以為常和甚至於津津樂道。比如,自古以來,有權勢的男性頭領、帝王相將都使用女性為之殉葬。再比如,女性的纏足如果從宋朝開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後才明令禁止纏足,這些無法用任何語言描述的慘無人道的風俗,竟然能夠延續數千年之久。 我不得不哀嘆,華夏民族自有文字記載以來,實在沒有湧現過幾個真正值得謳歌的、符合人類文明價值標準的偉大男人。當然,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是我們民族歷史上湧現的一群偉大男性,而其中的農家、醫家、墨家才是最偉大的社會文明力量。 中國自有文字記載以來,從《易經》開始,就是一個典型的男權社會。在家庭結構上,一夫多妻的婚姻形態一直維持到20世紀中葉。傳統中國人的婚姻觀念,男人娶妻是為了傳宗接代,所以許多地區的一句口頭彈是“騙上床的媳婦、賣回家的驢”,在心理上就把女人和牲畜放在同一個地位上,而女人出嫁則是為了“穿衣吃飯”,一句俗語叫做“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在華夏民族的傳統文化與心理中,在男女關係方面,普遍不存在純粹而真摯的愛情,更多的卻是男性對女性的欺騙、凌辱、強暴,從孔丘講出:“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論語·第十七章·陽貨篇》記載),中國民間涉及對女性的侮辱性話語則更多——什麼“頭髮長見識短”、母老虎、母夜叉,等等,不一而足。 對於人類而言,由於男性作為社會生活的支配和主導性別,因此,男性對於女性的欺壓、迫害和摧殘,在歷史上世界各個不同的民族中都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只是程度的差別、方式的不同與時間的長短而已。中國古代的殉葬、纏足,非洲的割禮以及歐洲存在的婦女買賣,都是男性社會成員對於女性的無底線的踐踏。 世界範圍內的女權主義運動的興起,是產業革命的結果。因此,歐洲也是女權運動的發源地,歌德(1749-1832年)《浮士德》詩劇最後一句話是——“永恆的女性光輝,指引我們前進!”。 美國的第一次婦女運動開始於19世紀40年代,到1920年美國婦女獲得選舉權。學界普遍認為,美國歷史上共出現過三次女權主義浪潮。第一次始於19世紀40年代末,終於20世紀20年代;第二次浪潮起於20世紀60年代,止於20世紀80年代末;第三次浪潮發端於20世紀90年代初,現在仍然在持續中。 應該說,中國的女性解放程度,在20世紀百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自1911年辛亥革命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運動爆發,可以認為是華夏民族的女權運動的開始階段。秋瑾是一個傑出的女革命家,是追求女性解放的偉大先驅。秋瑾創刊的《中國女報》1907年1月14日發行,以“開通風氣,提倡女學,聯感情,結團體,並為他日創設中國婦人協會之基礎為宗旨”。秋瑾為該報撰寫的《發刊詞》中,痛斥以往4000年的“黑暗”,最後號召——吾今欲結二萬萬大團體於一致,通全國女界聲息於朝夕,為女界之總機關,使我女子生機活潑,精神奮飛,絕塵而奔,以速進於大光明世界; 為醒獅之前驅,為文明之先導,為迷津筏,為闇室燈,使我中國女界中放一光明燦爛之異彩,使全球人種,驚心奪目,拍手而歡呼。無量願力,請以此報創。吾願與同胞共勉之!毫無疑問,文中的“醒獅之前驅”、“文明之先導”,是振聾發聵的偉大歷史先聲。 中國大陸在1950年代之後到現在,婦女解放程度是巨大的,這是“新中國”的一項功績。中國大陸在1958年“大躍進”中產生出“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據報道,1958年江西省修水縣婦女開展“千菊萬牡”勞動競賽活動,提出了“婦女力量大無邊,生產能頂半邊天”。1964年3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婦女們,發揚革命精神爭取新的勝利》,在“三八”社論中使用“半邊天”的提法,用以指代“婦女”,到7月10日,“婦女能頂半邊天”在《人民日報》以標題出現。之後,這句“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被廣泛的使用和宣傳。 在20世紀中國歷史的巨大變遷中,婦女解放是這股歷史洪流中的一個重要的側面,辛亥革命後禁止女童纏足到1949年後確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都是中國婦女解放的具體表現。在中國大陸社會的婦女運動方面,雖然在政治體系中存在一個“婦聯”機構,但是,真正意義上的女權運動尚不具備系統性、組織性和普及性。 在21世紀,華夏民族當然繼續一場偉大而文明的女權運動。這裡的前提是,中國必須湧現一大批真正具有文明價值和實踐文明價值的男性。無論在歷史的還是在現實生活中,男性的文明素質直接決定和影響着女性的文明程度,而不是相反。 中國婦女屆需要湧現一大批領軍型的人物。通過這個事件,中國大陸迫切需要催生出一場有社會進步意義的女權運動。我們需要把發生在我們眼前的這個悲慘的現代故事,轉化成為一場全社會共同參與其中的文明的女權運動。 對於一個社會而言,婦女的勞動權益是衡量女性整體社會地位的最重要的標準。應該說,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大陸婦女的社會地位和勞動解放程度,較之以往的歷史相比,的確發生了可謂翻天覆地的改變,這種改變既是政治上引導和推動的結果,也是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要求和表現。 在21世紀華夏民族的文明發展進程中,富有感召力的女權運動,必然是華夏民族文明事業的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從現在起,我希望,一切致力於實現華夏民族社會文明的志士仁人們,都應該自覺關注、推進並且提升婦女的權益。在婦女的公民權、勞動權、組織權、繼承權以及涉及婦女的諸多具體問題——孕產保護、墮胎、家庭地位等等方面,從價值與政策措施上提出可行的方案。 在華夏民族的社會生活中,至今為止,還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場持續而自覺的、具有組織性和政治性的女權運動。現在,我們的社會亟需進行一場普及而文明的女權運動。不僅為了占人口總數一半之多的女性成員的權益,也為了我們的整體社會和子孫後代。 每個有良知的人面對“生育八孩的鎖鏈女”事件都不會無動於衷。我想到魯迅先生一句話——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我改一字“謊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滅亡(1926年4月1日在《記念劉和珍君》)。 徐國進 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