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博主寫了一篇博文,窮人,更缺的是自由而不是錢,文章中心意思是“窮人更缺乏的是自由,不一定是錢。” 只要有寬鬆的社會環境,窮人就有翻身的機會。 其實這本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到由於該文作者混淆了因果關係,使得讀者讀後一頭霧水,不知所云。 自由是權利,財富是資源,前者不具有交換性,任何不能交換的東西,無論是有型還是無形,都創造不了價值,也就是這裡討論的“錢”。投票權值沒有市場價值? 當然可以黑市交易,最多二十美元,不信你上大街去問問流浪漢,20刀買他的投票權,看他賣不賣?紐約洛杉磯便宜些,估計10元就能成交,中西部小城鎮也許貴一點兒,15-20元可以買到。流浪漢對於毒品的渴望要遠遠大於對於投票權的渴望, 這就是現代經濟理論和其交叉學科的基本定律。只有資源可以交換,具有價值,可以“生錢”。自由“不值錢”,因為自由不具有交換價值。這就是為何西方自由社會無法克服社會貧困現象的原因。
也許有人會質疑,如何解釋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下的人民普遍比共黨統治國家的人民富裕?這不是因為西方的民選制度保障了人們的自由權利,而是西方資本市場體制保障了資源的流通性,資本,教育,科技和人才在資本市場體制下可以自由流通,這才是西方富裕的根本原因,和政治自由沒有必然的關係。 中國的政體從來沒有擺脫過集權,鄧大人有智慧,他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把資源流通權和自由民主權剝離開來,放開前者,束縛後者,僅僅四十年中國就創造除了比西方經濟更為輝煌的經濟成就。 當然,過去十年中國開始限制資源的流通,中國的輝煌也開始褪色。 西方學者對於財富和自由的關係有着諸多論述。有一個左翼學者叫做G.A .Cohen,他的政治觀點不受待見,但他對於自由和金錢之間關聯性的論述非常有見地,獲得批評界一片好評。他認為貧困對於自由的限制要遠遠大於政治制度對於自由的限制。自由分為兩種,一種是不受外部干涉的自由,他稱為“負自由”, 這是貧富都享有的基本自由。 一種是可以自主行使主觀意願的自由,Cohen稱為“正自由”,正自由才真正意義上的自由。這是富人特有的自由。 Cohen認為財富分配的不平等是自由受到限制的根本原因,窮人的旅行權,醫療權,住房權等等等無不受到貧困的限制,窮人唯一可做的就是發牢騷而已,而牢騷不能改變貧困。 中國現在年輕一代對於中國富豪的奢侈有一句流行語:“貧困限制了我的想象”。 這句話和Cohen的觀點有異曲同工之妙。在資本體制下,只有財富才能讓你獲得行使自由意志的“正自由”。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OJ打贏殺人案官司就是財富換取自由的經典例子。 川普化十萬美元購買艷星“風暴丹尼爾”閉嘴費也是一例。 美國體制是建立在“自由不受貧富的影響,所以政府的責任只保護自由,不對貧困負責”的思想之上。準確地說,這是共和黨的治國思想,民主黨雖然知道財富分配需要公平,但完全不懂得如何公平地分配財富。加拿大略好一點,這一點從萬維上的活躍的博客多為加拿大人可以看出,他們明顯享受着比美國人更好的自由,空閒明顯比我們美國人多。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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