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畅世界观察:18岁杀人,50岁等待死刑——美国一桩死刑案的反思今天我在BBC新闻频道t听到一个令人心情沉重的案件。 美国田纳西州50岁的女死刑犯Christa Pike(克里斯塔·派克),预定于9月30日上午接受注射死刑。如果最后一分钟美国高级法院没有叫停,她将成为田纳西州200多年来第一名被执行死刑的女性。 这起案件发生在31年前的1995年,Pike只有18岁。当时她在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的Job Corps职业培训中心学习。因为怀疑19岁的女同学 Slemmer要抢走自己的男朋友,可以他要和他发生性关,他竟然与这位看来是脚踏两头船的17岁的男友 Shipp等人把Slemmer骗到偏僻地点,对她进行了长时间而且极其残忍的袭击,最终将她杀害。Pike告诉警方,她之所以针对Slemmer,是因为Slemmer想和Shipp发生关系就是她的的“情敌”。当晚参与行动的也竟然是这个Shipp、这个社会垃圾。 1996年,也就是案发11年之后,Pike被判一级谋杀罪和死刑。她的男友Shipp因为犯罪时只有17岁,未获死刑,而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据说不久之后就可以假释。受害者Slemmer的母亲May Martinez一直坚持要求执行死刑。她住在佛罗里达,这一次为了目睹女儿案件的加害者最终执行死刑,特地来到田纳西,并准备在现场观看行刑,见证杀害自己女儿的人受到最终惩罚。当然站在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立场,这种痛苦可以理解。然而案件背后还有更令人震惊的一面----- Pike本人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也有一个极其可怕和悲惨的童年。她出生和成长在一个非常混乱非常畸形、缺乏正常保护的家庭。她的母亲有过很多位丈夫和男朋友。Pike在很小的时候就遭受来自母亲的那些男人的性侵,后来在11岁和17岁多次遭到强奸。她曾经向母亲讲述自己的遭遇,却从未得这母亲的保护。入狱之后Pike被诊断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健康问题,并接受治疗。Pike的律师长期以来提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她童年遭受的长期虐待、性侵犯、家庭混乱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心理创伤,在当年的死刑审判中没有得到足够充分的呈现和重视。 Pike犯罪时18岁,她的男友Shipp只有17岁。就是这一岁之差,使两个人面对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美国最高法院后来明确规定,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不得被执行死刑。Pike18岁犯罪,29岁左右被判死刑,现在已经50岁。这是美国社会今天的一种悲剧:两个年轻女性,一个19岁就永远失去了生命;另一个18岁犯下无法挽回的罪行,此后在死囚牢房提心吊胆了30年,如今50岁,最后等来的不是赦免那是注射死亡。 受害者值得同情,凶手也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这也是美国社会的黑暗面。 今天美国社会的种种问题反映了今天西方包括美国的社会道德、和教育方面的的沉沦!如果再不进行教育方面的改革,在这样搞下去,美国的下一代还有前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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