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暢世界觀察:馬斯克的汽車真的飛起來了,但未來地球上真的需要會飛的汽車嗎? 昨天,馬斯克又做了一件過去只有科幻電影裡才看得到的事情。 10月15日,特斯拉在美國得州SpaceX測試基地正式展示新一代Roadster。這輛白色跑車不但可以在地面高速行駛,還利用SpaceX技術開發的高壓氣體推進器離開地面,在空中轉動、飛越其他車輛,然後重新落回地面。特斯拉宣布,新Roadster計劃2028年開始生產。 這個想法並不是馬斯克昨天突然冒出來的。 2017年,特斯拉首次公布第二代Roadster,當時計劃2020年生產。2018年6月,馬斯克進一步提出,要給Roadster安裝大約10個SpaceX技術的推進器,改善汽車的加速、剎車和轉彎性能,並第一次公開提出:這些推進器“也許甚至可以讓特斯拉飛起來”。 2019年,有人在網上貼出電影《回到未來》中飛行汽車的畫面,馬斯克回答:“新的Roadster真的會做類似的事情。”別人問他是不是開玩笑,他平靜而又信心滿滿的回答:“我不是。” 從2018年公開提出“可能飛起來”,到2026年真的把汽車送上天空,前後八年。Tesla和SpaceX的工程師最終把這個過去聽起來有些瘋狂的設想,變成了一輛能夠實際離開地面的原型車。 但是,到目前為止,Tesla和SpaceX都沒有公開這輛新Roadster究竟投入了多少研發資金,花了多少錢。 它究竟靠什麼飛? 它不是燒汽油,也不是像火箭一樣燃燒液體燃料。 Roadster本身仍然是一輛電動車。飛行版使用的是SpaceX技術發展出來的“冷氣推進器”:車上儲存超高壓氣體,需要的時候讓高壓氣體從噴嘴高速噴出,利用反作用力產生推力。 Tesla工程負責人介紹,飛行版本使用10個推進器和大約600升的高壓氣體儲存系統。推進系統消耗的氣體需要重新壓縮儲存,而壓縮系統所需要的能源最終仍然來自汽車的電池。 一輛汽車在平地行駛,只需要克服滾動阻力和空氣阻力;但是一輛一兩噸重的汽車要離開地面,不但需要消耗大量的電能來壓縮氣體,更要有強大的推進系統必須直接對抗重力使得它能完全飛起來。因此,真正持續飛行所需要的功率和能量遠遠大於正常道路行駛。 這也是為什麼昨天的表演雖然非常精彩,卻還不是能夠從溫哥華飛到西雅圖的“飛行汽車”。目前證明的主要是短時間騰空、飛躍、翻轉和控制姿態,而不是幾十公里、幾百公里的持續飛行。 Tesla目前公布了幾個不同配置。Performance是普通高性能版本,預訂款5萬美元;Thrust增加推進器,預訂款25萬美元;最高端的Rocket版本配備完整飛行系統,目前採取邀請方式。 這裡5萬美元和25萬美元都只是預訂款,並不是汽車最後的售價。Tesla目前還沒有公布這些新版本的最終售價。早在2017年,Tesla曾經給Roadster報出約20萬美元的基礎價格,但車最後究竟賣多少錢,還不知道。 第二個問題:未來產品這種飛行汽車對一般人來講適用嗎? 我個人看法,很少人能使用它。因為汽車的啟動速度太快,而且在空中有時需要翻跟斗一樣的迅速垂直旋轉,這對一般的民眾來講,他們的體質可能適應不了這種情況。中年以上的老人絕對無法使用。 第三個問題它合法嗎? 這可能比技術問題更加麻煩。真正具備完整飛行系統的版本要合法進入公共道路和城市上空,還有大量城市交通法律和監管問題需要解決。 這就產生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假如我花幾十萬美元買了一輛會飛的汽車,然而,因為是三維空間中飛行的怪物,那麼對一個具體的城市來講,法律上允許嗎?安全嗎?這套具體的法律由誰來制定?又何時能夠真正的通過法律來保證它的安全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達到之前,只能在一些很少的特殊地區作為一種高級的玩具來玩玩罷了。原因很簡單,因為普通汽車受到道路交通法規管理,飛行穩物必須受到航空法規管理。可是這種汽車在馬路上開着,突然離開地面,然後又落回公路,到底應該按照哪一種法律管理?政府仍然要考慮道路安全、航空監管、噪音、公共空間、保險和事故責任等一系列問題。 第四個問題,也是我最關心的問題:空中飛行汽車需要一整套完整的硬體系統,包括三維的交通燈管理系統等等 普通汽車主要是在二維平面運動。前後左右,我們已經建立了一百多年相當成熟的交通規則。 但是一旦汽車可以向上飛,交通立即從二維變成三維。 汽車前後左右可以撞,現在上下也可以撞;汽車發生故障,以前最多停在路邊,現在如果正在空中發生動力、控制系統或者推進器故障,它還可能從天上掉下來。 昨天表演的時候,車裡沒有駕駛員,這本身也說明目前仍然處於實驗和驗證階段。 一輛實驗車可以追求刺激,可以翻滾,可以從其他汽車頭頂飛過去。但是一輛準備賣給普通消費者、每天在城市裡使用的交通工具,首先考慮的不能是刺激,而必須是安全。 如果將來一萬輛這樣的汽車同時出現在紐約或者洛杉磯上空,需要一套什麼樣的交通規則? 紅綠燈恐怕已經不夠用了。 第五個問題:恐怕一般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這樣的汽車嗎? 這是我認為最值得討論的問題。技術上能夠做到一件事情,並不意味着社會上一定需要這件事情。 如果我開着一輛普通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能夠安全、舒適地到達目的地,我為什麼一定要飛起來? 飛起來以後,我需要更大的能量、更複雜的機器、更嚴格的維護,還增加了空中碰撞和墜落的危險。 當然,飛行汽車並不是完全沒有用途。但那只是特殊的人群和特殊環境下的需求,比如它理論上可能越過道路障礙;山區、河流、災區或者沒有公路的地方,它也可能具有特殊價值。在賽車和極限運動領域,這種技術還可能產生新的市場。但是這些特殊用途,與讓千家萬戶每天開着飛行汽車上下班,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 第五個問題:2028年真的能夠批量生產嗎? 對此,我認為還應該保留一個大大的問號。 因為第二代Roadster早在2017年就公布了,當時馬斯克說2020年交付。現在2020年早已過去,又變成了2028年。 換句話說,這輛車已經比原來的生產計劃推遲了八年。 因此,昨天的演示證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馬斯克確實把一個八年前聽起來近乎瘋狂的想法,變成了能夠飛起來的機器。 但是,它只證明了“能夠飛”。它還沒有證明“能夠安全地飛”,更沒有證明“能夠經濟地飛”,更沒有證明“普通人有必要每天開着它飛”。 一件東西能不能造出來,是工程問題;一件東西應不應該大規模進入我們的生活,卻是社會問題。 2026年10月15日,馬斯克已經證明汽車可以飛起來。 到了2028年,我們真正需要觀察的不是它還能飛多高,而是另外三個更加實際的問題: 誰敢坐進去?誰允許它飛?誰願意花錢買? 這三個問題如果解決不了,會飛的Roadster可能永遠只是一輛令人驚嘆的超級玩具;如果這三個問題真的解決了,那麼我們已經使用了一百多年的汽車,才可能真正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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