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美国警察枪击黑人致死的事情沸沸扬扬,网上大有愤怒声讨美国警察滥用职权的义士。每个人遭遇不同,对美国警察不满的人趁机发泄也算人之常情。但是,居然有人夸奖中国警察素质高,比美国警察好多了,令我大惑不解。如果说身在中国的人,因为所谓的“负面”报道被删除而对中国警察滥用职权的恶行所知有限的话,身在海外要说对这类新闻没听说过,那就是装聋作哑了。
刚刚看到一则新闻,太原一个女工讨薪竟被警察殴打致死,其夫也被打成重伤(请看本文后面转帖的新闻),不知道那些赞扬中国警察的作何解释。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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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也就是要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所得,犯了什么法?要知道美国那个被打死的黑人是刚刚抢劫过,而且遭遇警察的时候站在路中央影响了车辆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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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讨薪的女人,对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的安全构成了什么威胁?美国那个黑人比警察块头大了不止一个重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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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讨薪女工夫妻俩被中国警察群殴致一死一重伤,美国警察因为紧张一个比自己块头大很多的对手对自己的安全构成威胁而开枪很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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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丈夫被带到警察局的时候,是被揪着头发从警车上拉下,请问死者丈夫犯了什么法?即使犯法了,警察是否有权用揪头发这样的粗暴手段将他拉下警车?美国警察有没有对死者家属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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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丈夫辨认出来的参与打人的警察“又有”11名,就是说参与打人的还不止11名。11名已经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不要说一个女人,就是健康的男人被这么多人群殴,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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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否有权要求医院按照警察的需要出具诊断结果?美国警察敢不敢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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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中国警察查违章的时候要先敬礼,也许是真的。但是要不要问问,这些警察打女人又群殴她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先敬礼?美国警察也许没有拦住违章车给司机敬礼的习惯。
欢迎赞扬中国警察的义士们来辩护。
女工讨薪命丧派出所 11名警察参与殴打
太原市继续调查讨薪水被警员殴打致死女工案,将百余警察排队让死者丈夫辨认,又有11名警员被指认参与殴打。
太原市检察机关对外宣布: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批捕。《大河报》报道,十多天前在派出所被警察打断四根肋骨的王有志,如今仍打着特殊腰带,不能直立行走,每天需躺在医院病牀上输液治疗。接连两天,他不断被检察官传唤并配合调查。太原的检察官们昼夜不停地加速办案,让一百多名警察排队、分组轮流让被打农民工辨认,直至深夜。王有志共认出了11个参与打人的警察。
「我被警察抓住头髮拉下警车时,我看到妻子躺在派出所的水泥地上一动不动,就想上前看她有事儿没有。但警察把我推到派出所屋内了。他经过我妻子身边时,还踢了她一脚骂『操你妈,装死装得还怪像』。他把我推到一个小屋内后,先是一名警察用皮鞋底子朝我脸上猛打,我的嘴被抽得流了好多血,然后十几个人开始把我跺倒在地,乱踢乱打,我的肋骨就是那时候被打断的。后来,他们把我的手铐去掉后,让我去洗嘴上的血,我看到七八个人进屋去打李康了,这些人长啥样、有啥特徵,我都记得很清楚。」王有志向检察官诉说被警察殴打的情形。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120急救中心设在武警医院的出诊点。当天出诊的雷英彪大夫没上班,他在电话中说:「检察官都调查过多少遍了,我再说一遍,我们急救车到龙城派出所时,病人的心电图已经是条直线,呼吸心跳骤停,但警察要求我们抢救,并要我们出具一份病危通知书,然后又送到邻近的荣军医院再次抢救。」
医院纪录:救前呼吸心跳骤停
记者问:「既然知道人已经死了,为啥还要再下一份病危通知书?」雷英彪在电话中说:「不下这个通知书就没法再送去抢救了,我们是按警察的要求办。」
在病历中,记者看到:12月13日晚上6时27分……现场民警诉说患者10分钟前突然意识不清,呼之不应,无抽搐,无大小便失禁,派出所民警拨打120求救。临牀初步印象为:「救前呼吸心跳骤停。」也就是说,此时周秀云已经死亡。
记者又找到了随后「抢救」周秀云的荣军医院。当天值班的大夫说:「我记得很清楚,这个女人拉来就不行了,但警察要求我们救人,我们只得『死马当成活马医』,打了尼可剂、肾上腺素等五六种急救针,晚上7时50分,宣布患者临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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