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日发生的大爆炸,造成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类似的事故早就发生过不止一次,今后也很难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为什么?因为安全问题在中国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考虑。
不少网友(例如解滨)就已经说过,说到底是体制问题。我在中国很多地方就注意到诸多安全隐患。例如,广州的流花路批发市场和中大批发市场,只要你进去,就不难发现,这些市场里面的死角(dead end)非常多。就是说,这些死角只有一条路通往建筑物之外。一旦发生火灾之类的意外,这些地方的人葬身火海的几率非常之高。在安全措施比较完善的国家,都要求这样人流密集的建筑物有足够的逃生出口,但是在中国却是积累了很久的问题,而且屡次发生悲剧也没有改进。一旦出了事故,直接责任人极少被问责,负责验收的人也没有承担责任,一切都是不了了之,相应的官员异地做官乃至异地升迁。随便举出几个例子:克拉玛依大火(让领导先走),吉林硝基苯泄漏(相邻且处于松花江下游的俄罗斯都吓坏了),上海外滩踩踏。所谓严肃处理,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承担行政责任的人吗?处理的都是下面的替罪羊。
像易燃易爆的高危化学品这样的东西,当初选址有征求过附近居民的意见吗?即使居民知道有这回事,他们的意见有用吗?回答都基本是否定的。敢提意见的基本都会被“寻衅滋事”。
中国的官员们,都习惯于用屁股思考,对于安全问题,那都是最后才要考虑的。出了事也有人罩着,指望他们能为屁民考虑,基本都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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