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大領袖教導我們: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 中國當代有個段子手叫做笨蛋的說過:中國人固有一死,或正常死亡,或被警察搞死。 人大研究生雷洋死了,死得不早不晚,就在嫖娼被抓之後。死得不偏不倚,就在警車上。 警察不是山高皇帝遠的地方的警察,就在北京昌平,天子腳下。 公眾關心的是:雷洋怎麼死的? 警方的回應是:他確實嫖娼了! 簡直是驢唇不對馬嘴啊! 警方不管你們如何質疑,還拿出了證據,包括200元的嫖資。 我暈了。鈔票上面難道還附着收據:此200元乃是在某足浴店操妞服務費?似乎不可能。稍微有點常識也知道,目前200元在中國也就是一次正常全身按摩的費用而已。雖然說足浴店的按摩小姐價格不能跟為領導服務的天上人間相比,但是200元既不符合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也不符合習近平同志的中國夢的要求。當然,如果雷洋嫖了年紀可以跟他母親相比的女人,或許可以有大幅度折扣。但是被抓的女人年紀最大的也就36歲,雖然不年輕了,但也不是200元可以出賣一次肉體加尊嚴的吧? 至於已經掌握在警方手中的“失足婦女”,以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民警察的淫威,那還不是讓她說什麼就說什麼? 當然,警察拿出了現代科學證據:避孕套中的DNA驗證了雷洋是嫖客。也許,但是也許只是足浴店的女人為雷洋做了手淫,至於手淫是否算賣淫,中國法律似乎還沒有那麼詳細。在法治國家,疑罪從無,但是在中國,疑罪從權力。雷洋雖然是研究生,也不過有點高學歷,絕非有錢有勢,否則只要說一句“我爸是李剛”之類,那就如同“路見不平一聲吼”,警察立刻就“天上的群星參北斗”。這就是中國的現實,權力壓倒一切,官大一級壓死人。 反正在警車上的一切經過,只有警方的單方陳述,沒有任何其他證人。但有一點,中國警察的刑訊逼供早已是國家機密但是人人皆知。有人說中國警察裝備遠遠不能跟美國警察比,這個我絕對相信。不過警察的任務是維持治安,而不是抵禦外敵。治安所針對的犯罪分子裝備到什麼程度,警察相應高一點也就夠了。美國是一個理論上人人可能隨時掏出一支槍的國家,警察當然要配槍巡邏。中國則是嚴格管制私人槍支的國家,因此警察只要有一支電警棍就足夠了。除非是緝毒警察之類的特殊警力,一般警察加一把手槍就富富有餘。當然,鎮壓屁民的武警裝備完全可以媲美正規軍,這是另外的話。 壞了,我怎麼也餓跟着警察的話扯遠了?回來回來,雷洋怎麼死的?被警察抓了,死在警車上了,警察怎麼解釋?我也不管他是否嫖娼了,先給個完美解釋:一個健康的人(有體力嫖娼的應當基本健康吧),怎麼就死在警車上?他反抗過度了?也許,但是幾個訓練有素的警察制不住一個書呆子?把他銬起來也就是了,怎麼把人搞死了? 誰都知道,即使嫖娼犯法,按照中國法律,嫖娼罪不至死,甚至罪不至坐牢。因此,我不在乎雷洋是否嫖了,我只看警察怎麼解釋雷洋的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