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中国法制不成熟的表现,在律师进入法院是应该先交出手机。 美国有一些州(警察属于州的权力,不是联邦权力),未经警察同意,不论暗地还是公开对与警察的对话录音属于非法,警察可以当场逮捕你,当然也就没收手机检查。如果你因此而不同意,警察可以以拒捕的名义处理你,包括使用暴力。 电视剧Good Wife里专门有一集关于这个问题,算是普法的概念。这里的概念是,并不在于你是否真的录音了,而是你是否被怀疑录音,和服从验证,解释权在警方,不在你。你不服,只能事后去法庭告警察,而不能当场拒绝。当然,如果不存在无端暴力执法问题,是无法去法庭告赢的,因为解释权在警察。 中国毕竟不是法制社会,在这种事情上不成熟。类似这个事件里的情形,警方是应该可以直接逮捕律师的(如果有类似美国的相应的法律),律师也只能服从,而不是因为抢手机发生肢体冲突,警察只需直接使用警力手段将其制服就是了,比如用电击枪。 这是个catch 22的问题,如果没有录音或录像,也就没有警察滥权的证据,无法打官司。而如果录音或录像,你就是犯法。 这类事情的特点是如果你录音而没有被警察当场逮住,那才算是本事,所谓美国人的信条,不犯法的是傻叉,但犯法被逮住的是更大的傻叉的概念。 所以很多时候对于这种事情一般是采取防患于未然的方式,你进入法院审判庭或什么敏感地方,会被要求先交出手机不许带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