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罪的原因很多,不外乎外因通过內因起作用。而内因又有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一个人犯罪会影响到家庭并会对全社会造成危害。降低犯罪率有益于社会和谐。现在试图就如何预防犯罪进行理论探讨。本文分三部分。第一和第二部分为科学实验见证。第三部分是阐述关于罪及其防范。希望能为建立“预防犯罪学” 新学科奠定理论及科学基础。 一.对“进化”的科学实验见证 这里所讨论的“进化”是指达尔文先生在环球五年野外考察调研基础上提出的“进化论”设想和推论。根据达尔文先生的《物种起源》和《人类的起源及性的选择》两本著作中可以知道“生命全都是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人是由低等动物逐渐演变后,由类人猿进化而来”。在考察基础上经过人头脑思考后得出的假说,猜想或推论受到人思维的局限和影响具有正确与错误两种可能,也就是说正确与错误各佔一半,具有不确定性。从科学视角对於假说,猜想或推论须要的是由人们去验证其正确性并发展,而不应该是要求人们去承认、接受。绝不可对于任何一个没有或缺乏科学验证的假说、猜想或推论进行主观,随心所欲的凭空下定论。过去在对人体及猿猴的解剖中曾经发现人的下颌与猿猴不同;而且,猿猴每侧有十条肋骨,左右共有二十条肋骨,而人每侧有十二条肋骨比猿猴多出两根,人的左右共有二十四条肋骨。为什么人的每侧会多出两条肋骨?从“进化”角度无法解释对外界无接触,不受載的静态结构的骨骼为什麼会变化和生长出骨头来?为什麼在骨骼的其它部位不生长? 如果“人是由低等动物逐渐演变后,由类人猿进化而来”,那么按照“进化”观点,在从猿到人转变的过程中促进“人类进化”的重要因素和人类诞生的重要标帜应当是能直立行走。猿和其它动物一样是都不能直立行走的,在“进化”过程中学会了站立后才形成人。在人体众多关节中下肢关节与脊椎对能否直立、行走起着重要作用。而在下肢关节中膝关节对站立和运动形态又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关节要经常活动其相互接触的表面的动态变化应当充分留下历史痕迹,反映“人类进化”过程。在现存的灵长目动物中从“进化”角度看,长臂猿和猩猩属于高等灵长目动物的猩猩科应当是与人类最接近的动物,也就是说“进化”程度较高。我们在“进化论”的教学中如果没有中间过程的猩猩做为中间物,从小猴子如何能变成人?懒猴、孤猴等属于低等灵长目动物,距离人类比较远。根据国内过去对灵长目动物股骨膝关节面的对比研究中有猴子(懒猴、熊猴、灰叶猴和金丝猴),白颊黑长臂猿,猩猩(大猩猩、黑猩猩和猩猩)和现代人的膝关节面通过光学实验给出的实验结果(实验用猩猩的股骨膝关节面的标本共有26根。)并以“进化角”为指标进行的对比发现*:人的股骨膝关节面与高等灵长目动物中猩猩、大猩猩、黑猩猩和长臂猿相距甚远,不属于同一类型;反而与低等灵长目动物猴子确是同一类型。为此,提出了新的分类,从灵长目动物与人的股骨膝关节面的实验对比研究结果显示,在人与猴子之间没有中间动物支持“进化论”中关于人类的起源的推论。对科学必须用科学态度去对待,也就是说在没有连续演变的化石,标本实物等为依据或以实验为基础,达尔文的“人是由低等动物逐渐演变后,由类人猿进化而来”不过仅是尚未经科学证实的一家猜想之言罢了。没有连续演变的中间过程何谈“进化”?因此,從对骨骼的研究结论是,“进化”不能成立。目前对“进化论”尚有分歧,对本文也会有不同的看法。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科学证实或用实验数据说话。 二.对“退化”的科学实验见证 上个世纪国内掀起了大熊猫热。在学术界和媒体的大量报道中人们都知道大熊猫只能吃竹子。由于竹林面积减少,为了大熊猫这一珍稀动物不至于灭绝,因此在我国四川省产竹子的山区建立了大熊猫自然保护区。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国的研究人员在对大熊猫牙型的光学实验研究中曾首次发现,大熊猫具有杂食类动物牙型**。杂食类动物是可以吃肉的。此项研究曾引起国內外有关专业人员的重视。根据国內对大熊猫的牙型及骨关节面的研究结论是**:大熊猫具备食草类动物的咀摩能力,又具备切断肉食的牙型功能,对于大熊猫来说有可能存在食性的演变。但牙型功能并沒有改变。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提示了我们:目前大熊猫除了只能吃竹子以外,是否胃还有可能能消化肉类食物,还能够吃肉;在以后的实际观察和喂养中这个结论也确实得到了证实,大熊猫不但可以吃肉。而且,还可以吃小动物。由于大熊猫的食性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通过大熊猫的食性变化不难得知:动物的食性、习惯、… …等等能力是可以变化的。人们常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若科学用脑,脑子越用越灵活。有谁不想让自己后代的脑子一代比一代好使。如果不提倡多科学动脑,勤思考,大脑可能也会“退化”。就是老年人也应当多科学动脑,以预防老年性痴呆症(阿兹海默茨症),更何况青少年。人有灵,不是只有形体的物体,要有信仰,不能只为私慾活者,要通过信仰完善自我,以有益于社会。 三.关于“罪”及对其防范 人犯罪的基础是否是通常说的人有兽性或兽性大发吗?对动物来说没有罪行,只有兽行。人的祖先是人,人非动物,人的“兽行”就是犯罪,是罪行。人就必须要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任何人也不能例外。这一点对预防犯罪学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对预防犯罪研究的基础。 在人世间“圣经”创世纪是唯一讲述人类来源和人类堕落让人信服的经典之作。不仅说明了神(上帝)创造了人类,而且,也讲述了人性败坏的原因。以及与以色列的列祖,并与全人类通过家谱相连接。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见“创世纪”1:27)创造了亚当与夏娃,人本应当按照神的律法而生存。人罪的产生与人类的堕落有关。我们的祖先由于私欲违背了神的旨意而犯下罪,并影响到后裔。这就使得我们“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见“诗篇”51:5)。罪之根源就是不服从神,这也是人类最大的罪。为了拯救人类救主按照父神的旨意,下降到人间。用了人类能够理解的人形方式在十字架上成为我们罪人所犯一切罪恶的替代者。神通过耶稣基督下降人间给人类的教诲是:1.耶穌以完全人形通过复活,升天彰显了神的存在和超能。2.耶穌对神的谦卑和绝对遵从。3.耶穌诠释了包括“圣经”旧约在内的神的旨意,4.耶穌显示了对神的“信、望、爱”,5.耶穌用言与行全心全意的荣耀神,其中建立及领导基督教会,采取各种形式的福音传播拯救世界上更多人类,从而达到荣耀神的目的。6.耶穌为人类竖立了“爱神”,“爱人超己”的典范。并在世人的大脑中(心中)留下了荣耀神的神形的永久痕迹。“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翰福音7:16)。“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翰福音5:19)。因此,基督徒要听耶稣基督的教训,时刻想着心中的十字架,通过“信”与救主发出的灵沟通。要敬拜耶稣基督并通过对耶稣基督的信,望,爱来荣耀上帝,荣耀上帝是真正的唯一目的。应警惕,切不可将“圣经(新、旧约)”割裂或以人间父子关系而曲解父神和神子间关系,以及只承认耶稣基督的人形,不认识更重要的神形。如果人人都有一颗与“圣经”中神默示的真理和律法相符合的“良心”和作为,则人就会避免犯罪。如果人人都能在神灵指引下按照“聖經”中所规定的基督徒的标准去做,那么人就会感到恩典,就会顺服和喜乐。在重生开始时,神的道德形象则得以恢复,而到完全成圣,得荣时就能反映被造时人应有的品质。因此,基督教信仰有益于改变社会风气,降低犯罪率。在信神人数比例高的国家犯罪,甚至严重犯罪的也很多,这是由于人的私欲(或说欲望,情欲),人对本能无节制的要求和各种诱惑等这些引导人们犯罪的外因处处存在。就是通过信仰劝导,要求遵循神的律法,规范人民警惕犯罪尚且如此,如果放任自流任罪发展氾滥则会不堪设想,必将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灵长目动物股骨膝关节面的对比研究. 中国科学. 1987.30(9):960-966. **大熊猫的牙型及骨关节面的Moire图示. 兽类学报. 1984. 4(4):241-245. (轉載自基督教中文網http://www.jidujiao.com/ziliao/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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