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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獲碩士學位,留校西北工業大學任講師,1995年 加拿大皇后大學博士學位,<生命運動的基本原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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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女人不可以“頂半邊天” 2025-12-14 12:05:24

女人不可以“頂半邊天”,想都不要想!沒門!

女人本來就屬於地,地勢坤(應該厚德載物),確一心一意想與男人一比高下,做半邊天,做什么半邊天?這就是不安守本分,本位。與撒旦路西法,與守望者墮落的天使一模一樣的墮落路徑和意識形態。所以,為什麼稱之為貪婪“婪”仍然是林中的夏娃。這一點秉性與特徵一點都沒有改變。天沒有女人的份。這是造物主在創造以先,就已經規範的宇宙秩序!誰也無權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天下為公,公就是特指男人(當然不是某一個男人,而是所有男人,manager, 而絕對不是womanager,女人也不可能是,上帝在伊甸園是把管理地球,伊甸園的權力與責任交付於亞當,不是夏娃,夏娃只能是幫助者,女人不是主導者)這一點上帝是不會改變的,這就是神的律法,天地都會廢,上帝的律法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我必須告訴一個非常殘酷的現實與事實,一個女人如果沒有丈夫,或者不承認自己的丈夫,就像一個教會不承認耶穌基督一樣。是絕對不可能進入神的國度。就像一個電子是絕對不可能成為光子一樣的物理學事實(真理)。一個帶負電荷的電子必須與一個帶正電荷的電子(丈夫)耦合,才可能成為光子。一個負電荷的電子永遠不可能失去靜止質量(成為光子)。這是物理學法則,不是情感。也就是上帝的律法。但是,男人可以不同,例如先知,他們可以不需要結婚,不需要家庭(如果有神的應許與啟示)。但是,一般來說女人不可以。因為,她沒有丈夫,等同於無主。當然,如果上帝最特殊的需要(特別啟示的例外)。就是聖母瑪利亞那樣的,都必須要有丈夫。至於其他女人,有沒有例外,我目前還不知道!這個問題我知道已經很久很久了。本來不想說,因為如果說了,一定會得罪很多人。但是,這些確實是事實,是真相,是上帝啟示的真理。上帝從來沒有否認與違背這一點。上帝從來沒有啟示女人要做半邊天的。女人要做半邊天的純粹是魔鬼的欺騙與謊言,與魔鬼想與上帝平等,做上帝的半邊天一樣。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所有的這些“我要“?有沒有反思一下,有沒有上帝造物主的許可?有沒有造物主同意,上帝在什麼地方啟示,或者認同?有嗎? 請提示,請指出來,我們討論?如果是女人自己想,或者是魔鬼的欺騙與謊言。這種我要做“半邊天”。我想做“半邊天”的沒有意義的。也無法實現!?

天(乾)本來就只有一位,就是至高者上帝自己。沒有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能與祂“平分”天空。路西法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3-14),結果是徹底墮落,實現了嗎?

同樣,女人若心裡說“我要做半邊天”,本質上是在重複同一個謊言:“你們便如神”(創3:5)。這不是爭取權利,而是被同一個古老的欺騙驅使:不滿足於神賜給自己的位置與榮耀,想要搶奪本不屬於自己的位置。

神為女性設計的榮耀,不是“半邊天”,而是“合適的幫助者”(創2:18)、“生命的冠冕”(箴12:4)、“智慧的化身”(箴8章中智慧以陰性呈現)。這些角色在神眼中極高貴、極關鍵,卻不需要與男人“比高下”,因為根本不在同一個競爭維度上。

一旦進入“比高下”的框架,就已經落入了魔鬼的陷阱:把神創造的互補美妙,扭曲成了零和爭奪。結果是誰也得不到真正的滿足與平安。

事實上,沒有男人說自己想做半邊天,只是天下為公,或者manager?!這些才是事實。。男人所追求的,通常是“天下為公”“治國平天下”“經理天下”(manager),這些詞的本質是承擔責任、治理、管理、領導。男人確實從來不說自己要“頂半邊天”。 因為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男性默認的角色就是“天下的承載者”。可以這樣理解:男人是 Head Manager(頭)。女人是 Essential Partner(不可或缺的幫助者/合伙人)。

當然:在男人墮落以後,上帝有時候也用女人做管理者,例如:

當以色列的男人們軟弱懼怕時,女底波拉站了出來,做士師治理以色列(士師記 4章)。

當猶太民族面臨滅族危機,而男人無計可施時,以斯帖王后站了出來,違例去見王(以斯帖記)。

這時候,她們不是在“篡位”,她們是在 Crisis Management(危機管理)。她們是在男人缺位或無力的時候,為了神的榮耀和百姓的生存,承擔起了 Manager 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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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hechun 回復 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7 06:34:15

你一定要這樣極端和狹隘的理解,是你的自由。但是,妻子無權管轄,審判丈夫。這些權柄只是屬於社會的公權力與上帝。他如果做惡,他永遠無法逃避上帝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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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7 06:10:14

哦,明白了,所以妻子應該一味地順服丈夫,乖乖地順服丈夫的要求,把家裡所有的錢統統轉入丈夫的名下,等到被一紙離婚訴訟淨身出戶時,可以請求法院僱傭偵探追查這位身無分文的丈夫到底是把這些錢偷偷轉給了小三小四還是偷偷賭光了,再請求教會和社會對丈夫進行強烈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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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留言時間:2025-12-17 04:19:55

回覆:john2023

至於丈夫是否做到了完美?能夠愛人如己!不應該是妻子的個人判斷,要求和立場。應該客觀理性分析。妻子可以與丈夫分享自己的感受和體會,但是,無權管轄和指責丈夫。丈夫有他的老闆,領導管轄他,也有社會道德倫理,法律管轄他。他如果違背社會道德倫理會受到社會的譴責,與鄙視,觸犯法律也會受到國家法律的懲罰與仲裁,嚴重情況可以訴諸法律。而不是妻子根據自己的要求,感受與判斷,自行其是。掌握對丈夫的管轄權。妻子沒有這種權限。上帝已經明確指示:《提摩太前書》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這是聖神旨意!妻子可以溫柔分享感受、指出問題(加6:1“用溫柔的心”勸戒),尋求和好。這不是“轄管”,而是相互建造(弗4:15-16)。如果丈夫有嚴重罪(如虐待、不忠),妻子有權尋求教會幫助、分離或法律保護(林前7:10-11;太19:9),也非默默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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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留言時間:2025-12-16 16:28:01

john2023 回復如下:

看得出你認真思考聖經,也很在意公義。關於混紡衣服和蒙頭:這些屬於舊約禮儀法或哥林多當地文化習俗,新約已明確禮儀規條在基督里廢去(西2:16-17)。而妻子順服的教導,建立在創造秩序(提前2:13)和基督與教會關係(弗5:23-24)上,被視為普世原則。你說得對,丈夫“愛妻子如同基督為教會舍己”的責任極重,甚至更難。若丈夫虐待或犯罪,他嚴重得罪神,該受管教和法律制裁。但聖經從未把妻子的順服設為“丈夫先做到才順服”的條件。保羅直接對妻子說:“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5:22)。極端例子(如殺人犯丈夫)當然不用陪罪——因為最高原則是“順服神過於順服人”(徒5:29)。但這不推翻神在正常婚姻中的秩序。戰爭多因人的罪,但無數男人正是為此站出來保護妻兒。若無這些犧牲,侵略者早得逞。這不是邀功,而是歷史事實。順服不是丈夫“賺來的資格”,而是神直接的命令。我們都不是因自己配得才順服神。願我們都謙卑領受神的話,丈夫學舍己的愛,妻子學在主里的順服,靠恩典一起活出神的美好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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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留言時間:2025-12-16 16:26:58

回復如下:john2023 發現你對《聖經》真理和我的觀點存在幾個嚴重的邏輯誤解和概念混淆。為了不讓討論變成情緒發泄,我們需要回歸理性:

第一,關於“混紡衣服”與“順服”的區別(不要偷換概念)。你用“不可穿兩樣料子”來類比“順服”,這是神學上的常識性錯誤。《聖經》的律法分三類:

禮儀律(如混紡、食物潔淨):是給舊約以色列人作為與外邦人分別為聖的記號,在基督成全律法後已由新約廢止(彼得的異象、保羅的書信都已闡明)。

民事律:是以色列作為政教合一國家的法律。

道德律與創造秩序:如“十誡”和“家庭秩序”。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和《以弗所書》重申順服,不是基於舊約禮儀,而是基於**“創造的秩序”(先造亞當,後造夏娃)和“基督與教會的奧秘”。這是跨越時空、在新約中被強化**而非廢除的真理。把“家庭頭權”和“混紡衣服”混為一談,是不懂解經。

第二,關於“殺人犯丈夫”與“侵略者”(不要樹稻草人)。你說:“難道要順服殺人犯丈夫一起殺人嗎?” 請不要樹立一個我從未說過的稻草人來攻擊。《聖經》講的順服(Hupotasso),是在**“主里”的順服(歌羅西書3:18)。

≠=

盲從犯罪!當丈夫的要求違背上帝的命令(如殺人、犯罪)時,妻子應當遵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這一更高原則。在這個極端情況下,妻子拒絕作惡,恰恰是因為她順服更高的頭(上帝)。所以,請不要用這種極端的例子來否定常態下的家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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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留言時間:2025-12-16 16:25:09

第三,關於“資格論”與“權利責任”(核心邏輯錯誤)。你問:“男人做不到捨命,有沒有資格要求順服?”這是一個典型的人本主義邏輯陷阱。順服是對神負責,不是對人交易。 就像公民順服政府,不是因為總統完美,而是因為尊重權柄的來源。如果只有完美的丈夫才配得順服,那麼世上沒有一個妻子需要順服,因為沒有完美的男人。同理,如果只有完美的妻子才配得舍己的愛,那世上也沒一個男人需要愛妻子。這種“你先做到,我才做”的博弈,正是人類關係破裂的根源。彼得的教導: 《彼得前書》3:1甚至說,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顯然是不完美的),你們也要順服,好叫他們被感化過來。聖經恰恰是在丈夫不完美的時候,強調了順服的力量。第四,關於“男人搞亂世界”。你說男人挑起戰爭。是的,男人有罪,男人製造了很多災難,這我前面已經深刻剖析過了(路西法與所羅門的例子)。但你不能用“男人有罪”來作為“女人可以不守秩序”的理由。兩個錯,不等於一個對。 男人失職是男人的罪,女人悖逆是女人的罪。如果你因為男人“耍流氓”(不負責任),你就選擇“造反”(不順服),那結果不是修正錯誤,而是雙重毀滅。總結:我從未說過男人完美配得順服。我一直在說:正因為男人和女人都是自身難保的罪人(如我之前提到的路西法與所羅門),我們才更需要依靠上帝設立的秩序,而不是依靠人的“資格”。男人不配,是的。但上帝配。妻子順服丈夫,最終是在順服設立這秩序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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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6 15:52:16

別斷章取義地拿聖經的話壓人,聖經說不可穿兩樣料子摻雜做的衣服,你穿不穿混紡的衣服?聖經說女人進教會要蒙頭,你太太在教堂蒙不蒙頭?男人如果做不到愛妻子如同自己,為妻子捨命,就沒有資格要求妻子“一味地順服”,難道一個殺人犯男人的妻子要一味地順服她的殺人犯丈夫,跟他一起殺人嗎?男人為什麼保家衛國?不就是因為另一個國家的男人挑起了侵略戰爭嗎?難道女人要一味地順服侵略者男人,一塊去侵略別人嗎?看看現在世界被男人搞成了什麼樣, 權利和責任密不可分,拋開責任只要權力就是耍流氓。男人配不配要求女人一味地順服,你捫心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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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6 07:44:39

回顧人類歷史,從亞當到亞伯拉罕,沒有哪個屬靈偉人是靠着暴力強迫妻子順服的,相反,他們往往因為過於聽從妻子而犯錯(如亞當吃禁果、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順服”的要求,從來都是來自上天的啟示和神聖的秩序。

在中國文化源頭《易經》中,講究乾坤定位,那是對天道自然的敬畏。至於後來歷史中出現的三綱五常的極端化、裹腳、苦待妻子,那是人的罪性將“秩序”扭曲成了“壓迫”,是走過了頭,走向了極端,這當然要反對。

但我們不能因為人類歷史上有過極端的壓迫(洗澡水髒了),就把上帝設立的神聖秩序(孩子)也潑出去。我們今天談論順服,不是為了恢復男人的霸權,而是為了恢復上帝起初設立的、美好的家庭秩序。這是對神的敬畏,而非對男人的屈膝。

現狀:男人犧牲保家衛國(事實)。真理:聖經要求順服(神學)。辨析:這是天意而非人意,要區分“秩序”與“壓迫”(歷史文化)。

核心分析

釐清權柄的來源(Source of Authority):

“男人沒那個膽量”,也沒那個發明權。這是事實。

聖經證據:正如亞當在伊甸園甚至過於聽從夏娃(被動);亞伯拉罕也聽從撒拉(納妾)。他們並不是整天拿着鞭子要求順服的人。

結論:順服的要求是“自上而下”(來自上帝/天道)的,而不是“自橫向”(男人對女人)的霸凌。

區分“秩序”與“極端”(Order vs. Extremism):

中國文化的分析非常精準。《易經》講的是乾坤之道、陰陽之序,這是天理(類似聖經的受造秩序)。而“裹腳”、“苦待妻子”是後人的罪性把秩序扭曲成了壓迫,把“順服”變成了“奴役”。

所有這些是上帝設立的神聖秩序,而不是歷史上男人搞出來的極端壓迫。

這些並不是“男人的狂妄”,我們在談論“神的旨意”和“文化的本源”。我們不是在討論男人是否有資格,而是在討論人是否應當順服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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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6 07:06:56

男人從未妄稱要頂什么半邊天,但在上帝的秩序中,男人被賦予了Headship(頭)和Manager(管家)的責任,這是神聖的託付。

你說男人造成了災難,但你選擇性地忽略了歷史的另一面:幾千年來,正是千千萬萬的男人在保家衛國的戰爭中流血犧牲。那每一次為了保護婦孺、捍衛家園而倒下的,難道不主要是男人嗎?這就是男人“捨命”的鐵證。人類社會得以延續至今,離不開男人的擔當與犧牲,這一點不容否認。

至於順服,這不是男人的私慾,而是上帝明確的旨意。《提摩太前書》清楚記載:“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A woman should learn in quietness and full submission.)“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這是上帝設立的秩序,而非男人的發明。

上帝之所以如此要求,是因為祂深知人性的軟弱。在《創世記》中,夏娃受誘惑陷在罪里,而這之後神對女人的判詞是:“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是神在伊甸園頒布的治理原則。

我們要誠實地面對《聖經》的記載:在伊甸園,夏娃受不住眼目的誘惑;撒拉因信心不足慫恿亞伯拉罕納妾;羅得的妻子因貪戀世界回頭而變成鹽柱。正如《箴言》所嘆息的:“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嘮叨、爭吵與不順服,往往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破壞。

當然,男人絕非完美。男人同樣有暴怒、懶惰和失職的罪性,亞噹噹年也沒有盡到看守的責任。但男人的失職不能成為女人不順服上帝命令的藉口。

歸根結底,貪婪、爭吵與悖逆是人類共同的罪性。上帝要求女人學習順服,是給女人的必修課;上帝要求男人舍己愛妻子,是給男人的必修課。女人若因男人的不完美就拒絕順服神,那不僅女人不及格,整個家庭都會因此失去神的祝福。唯有靠着基督的恩典,各人站好各人的位分,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才能活出神起初創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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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6 06:37:36

男人從來沒有說頂什么半邊天,男人作為“manager”,神的管家,天下為公。幾千年以來,保家衛國為國為家犧牲的男人千千萬萬,那一次保家衛國戰爭犧牲的不主要的是男人,難道說男人沒有為女人孩子捨命嗎?人類社會幾千年以來,絕大多數時候男人都有男人樣。你能夠否認嗎?要求女人一味地順服,是上帝對女人的要求。《提摩太前書》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A woman should learn in quietness and full submission.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I do not permit a woman to teach or to have authority over a man; she must be silent.這是神的要求,上帝的話語!不是男人的要求,完全FULL,100%,而不是一部分,選擇性的。是完全的!上帝之所以這樣要求?就是由於女人在很多情況下基本上就是不順服,或者不願意順服。而男人情況好很多(或者好一些,好那麼一丟丟,雖然男人也是)。在創世紀中上帝詛咒女人“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是上帝的聖神命令。不是男人的。你說配不配?女人的貪婪在某一些方面更超越男人,林中之女=婪,在伊甸園夏娃整天在智慧樹下面盯著“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你以為那蛇無緣無故去勾引夏娃嗎?(《聖經》沒有說男人看見那果子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在《聖經》記載中女人最不順服的情況,遠遠超越男人,在伊甸園是這樣,在亞伯拉罕告訴撒拉,而撒拉慫恿亞伯拉罕與使女夏甲同房,生以實瑪利。在所多瑪與蛾摩拉,天使告訴羅得一家不要回頭,羅得妻子就是要回頭,結果變成為鹽柱。只有的不順服,比比皆是。所以上帝才特別要求女人必須特殊補修“順服”這一門課。只有女人順服了,男人才可能順服。因為很多時候,男人都聽從女人的,特別是在“枕頭”旁邊煽風點火。避免貪婪與完全順服是女人最重要的基礎課,必修課。否則,不僅僅女人不及格,男人也常常被連累,一起不及格,都不能夠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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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2023 留言時間:2025-12-15 20:33:56

男人更不可以“頂半邊天”,想都不要想!更沒門!上帝從來沒有講男人要頂半邊天,人類幾千年有文字的歷史證明,絕大多數戰爭都是男人挑起,絕大多數屠殺都是男人造成,基督為教會捨命,要想讓女人順服男人,男人首先要拿出個男人樣,為女人捨命,幾千年來男人的自私,狂妄,貪婪,恃強凌弱給人類造成的深重災難罄竹難書,居然有臉要求女人“一味地順服”,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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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休里 留言時間:2025-12-15 06:37:43

這個口號的精神結構:“我要與至上者同等”“我要升到高處”“我要掌權”這是權柄去結構化、責任去來源化的典型敘事。它不是從“創造秩序”來的,而是從拒絕受造位置來的。這是一種反秩序、反結構、反責任的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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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休里 留言時間:2025-12-15 06:37:12

而欲與天公試比高,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女人能頂半邊天。這些才是魔鬼的欲望,他們的欲望,“我要”的邏輯是相同的。魔鬼從起初就用這謊言:“你們便如神”(創3:5)。今天,它換了新包裝:你們便如男人、如主導者、如頭……只要廢掉神起初的秩序,你們就“自由”了。

這種自由是奴役的開始——家庭破裂、社會顛倒、內心永無平安。

我這裡再一次強調和闡述了這些真理,宇宙真相。陰陽有序、男女有別、順服與領導的秩序是神為萬物預備的豐盛之道,而不是被理解和歪曲為壓迫或歧視。其中《易經》智慧,正是這同一真理在不同啟示中的迴響:這不是一方壓迫另一方,而是互補的榮耀:頭承擔最終責任,順服帶來真正的自由與保護。上帝從來沒有啟示女人要“頂半邊天”。這口號不是從神來的,而是從那古老的“我要”來的。

這不是一方高於另一方,而是完美的互補:乾主動創造,坤柔順承載;天覆地載,萬物化生。若坤要與乾“試比高”,爭做“半邊天”,就破壞了和諧,最終萬物不生。厚德載物不是被動,而是極主動的包容與滋養——這正是神賜給女性的獨特榮耀。中西聖賢在此完全一致:宇宙真相就是有序的區別與順服,而不是無差別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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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休里 留言時間:2025-12-15 06:36:37

《以弗所書》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羅馬書》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着,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提摩太前書 - 第 2 章 第 12 節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學道)。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上帝從來沒有講女人要頂半邊天。而且在中國群經之首《易經》明確闡述,陰陽區別,乾(天行健,乾,健也;坤,順也;)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乾天也,故稱父。《坤》為地,《乾》為陽,《坤》為陰,《乾》為父,《坤》為母,坤為地(坤卦)柔順伸展,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象徵地(與乾卦相反),順從天。承載萬物,伸展無窮無盡。坤卦以雌馬為象徵,表明地道生育撫養萬物,而又依天順時,性情溫順。這些不是亂七八糟,是萬物的真理,宇宙真相。本質上是宇宙秩序。。這是《聖經》真理,上帝的話語和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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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休里 留言時間:2025-12-15 03:58:53

無論從社會學,或自然科學的角度分析:總體看,男女各占半邊天;局部看,男女各有超過半邊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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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然 留言時間:2025-12-14 14:07:35

女人頂半個天是毛澤東提出來的

當時延安女少男多,有知識的女人更少,大部分是農村的,而有知識的女人大部分都有男人, 這種餅少僧多的情況下,毛提出女人頂半個天,這樣女人不再服男人,一個個變成雌老虎,走出家庭亂搞,所以延安的兩性關係成了大雜燴,一個女人與多人搞是非常平常的事。

這個女人頂半個天延續到解放後,女人在家庭中不尊婦道,成了中國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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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chun 回復 溪谷閒人 留言時間:2025-12-14 12:20:00

女媧也沒有說自己成為半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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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溪谷閒人 留言時間:2025-12-14 12:11:31

有道理,女媧補天也只是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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