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外籍华人去中国 宜用外国护照 入境》的三个错误 《“外籍华人去中国 宜用外国护照入境”》一文转载在后。 该文提到 “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华人在获得外国国籍後,中国国籍会自动取消。秦家骢指出,中国国籍法的实施在大陆和香港并不相同。去中国大陆旅行的华裔外国公民应要明白,不用外国护照入境,外国公民身分就没有保护作用”。 上述说法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错误。 第一,这个错误地理解了中国国籍法。 中国和香港遵守的是同一国籍法。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之前的1996年,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国国籍法解释》。人大常委会非常明确的指出,《中国国籍法解释》没有建立新的国籍法条款,只是对1986年的国籍法作了应有的解释。 因为在大陆,违反中国国籍法的错误的国籍政策一时无法进行纠正(这股势力很强大),而在香港地区又无法执行违反中国国籍法的错误政策,所以,权宜之计,只能是发一个在中国国籍法基础上的针对香港的国籍法解释。 所以,违反《中国国籍法》的错误的国籍政策在大陆实施是一回事;《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正确实施又是一回事。而不是如该文所说的“中国国籍法的实施在大陆和香港并不相同”。 第二,“中国国籍会自动取消”的错误政策没有法律依据和有效性。 中国国籍法明文规定,退出中国国籍法是有条件的,必须通过书面申请,缴纳申请费(250元人民币),审查和批准,颁发退籍证书这一法律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该问所说的“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华人在获得外国国籍後,中国国籍会自动取消“是现行的违反《中国国籍法》的错误的国籍政策。 但这不是中国国籍法法律。错误政策最终是没有法律的有效性。 所以,该文所说,“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华人在获得外国国籍後,中国国籍会自动取消”是错误的,误导大陆华人。 第三,用哪国护照进出中国大陆不改变中国籍的法律事实。 该文说,“去中国大陆旅行的华裔外国公民应要明白,不用外国护照入境,外国公民身分就没有保护作用”。按该文的逻辑,双重国籍者只要用外国护照进入大陆,这外国护照就就有“保护作用”了。这无疑是自欺欺人。 1)中国国籍法写得明明白白: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承认双重国籍者的中国国籍,其外国护照只能作为旅行证明。所以,双重国籍者用中国护照还是用外国护照,改变不了中国国籍法律只承认其中国国籍这一法律认定的法律事实。 2) 美国护照上也写的清清楚楚:双重国籍者要小心,在外国,美国不会对双重国籍者提供任何领事保护。 3) 美国和中国对于双重国籍者的处理,是和有关双重国籍法的国际公约相没有矛盾。也就是说,他们对于双重国籍者的处理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 简言之,如果你要避免双重国籍带来的困扰,只保留外国籍,只有按中国国籍法,提出申请退出中国籍。 香港居民现在可以这样做。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即中国大陆依法治国后),大陆居民也可以这样做; 在此之前,只能“委屈”一下:既被错误政策剥夺中国籍,又在法律上是有中国国籍的双重国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