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点美国大选的规则,就知道你这里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大选日后有20天的验票期,只有这个验票期过了后各州才可以正式宣布谁赢了本州,也就是法律上谁获得了最多的票。 媒体提前宣布是基于新闻的意义,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但基于历史,最后结果是不会错的。 所以,媒体是否宣布拜登或者川普当选,或者不宣布都是可以的,并没有什么问题,也不具备法律意义。 所以你这里抱怨媒体没有尽早宣布川普获胜,有什么基础呢? 再者,各州选举委员会有责任计算所有的票,哪怕媒体宣布这个州被谁赢了,甚至剩下的票也不足以翻盘的情况下,也需要计算到最后一张票,那么这与媒体是否宣布谁赢了有多大关系?媒体不过就是抢新闻的概念。 12月14日是选举人团投票,之后才是正式表明谁赢了大选。选举人团由各州选出,一般是名人社会贤达一类的,有些是世袭的。 尽管这些人需要宣誓尊重本州选民的选择,比如加州是拜登赢了55张选举人票,按说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拜登理论上应该获得加州选举人团的55张票。 问题是法律并不禁止选举人违背本州选民的意愿,他们也可以违背誓言,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自己的那张选举人票给了川普,拜登就得不到所有55张加州票。 这个现象并不罕见,上次大选也出现过、只不过一般只有几个人,不是多数,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有可能改变选民投票结果,就是太接近。 所以,现在说拜登赢得大选,是基于历史惯例,但并不是具有法律意义,只不过从历史看,以后的变化虽然存在,但还没有能改变结果的。 这是媒体提前宣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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