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
本人出生在一個泰國華人家庭,父親是台灣籍華人,母親是泰國籍華人。
1971年,10歲
我被父親送到台灣上學,家中六個兄弟姐妹陸續到台灣讀書,接受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後來學習的是機械設計專業。
1983年,22歲
我還在台灣讀書時,我父親因意外,在香港旺角自己房子中逝世。
1984年,23歲
我在台灣讀書畢業,由台灣回到泰國,到處尋找工作,養活自己。
1987年,26歲
我在泰國金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是辦公室助理員,二個月後出任副廠長。
1989年4月,28歲
李洪志的妹妹李萍由中國來泰國演出,我與其認識,並於當年4月25日結婚。
1990年2月,29歲
我從金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離職,轉到泰國泰德福木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職銷售部經理。
同年,10月
我把李萍的母親盧淑珍從中國大陸接到泰國我家居住。
同年,12月
我從泰德福木漆股份有限公司離職,轉到泰國南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職經理。
1991年,5月,30歲
我安排李洪志與女兒李美歌到泰國我家居住。
同年,7月
我安排李洪志的大妹妹李君帶着女兒劉暢由中國大陸到泰國我家居住。
1991年,12月
我與李洪志到曼谷唐人街龍蓮寺齋堂,他開始給老年人氣功治病,並傳授自創的氣功(當時不叫法輪功)。
1992年,3月,31歲
李洪志在我家居住十個月左右後,帶着自己在泰國創立的新型氣功,由泰國返回中國大陸。不久後,“中國法輪功”正式成型。
1993年,11月
我和李萍有了第一個兒子----大寶,後來李洪志取名孫寶圓。
1994年,33歲
李洪志第二次來我家,他在中國大陸創立法輪功後,由正大集團協助他來到泰國,成立泰國法輪功。
同年
我安排李洪志的弟弟李東輝第一次來泰國。
1995年,34歲
我與台灣人合資設立家新公司,名叫SUPER RICH ENTERPRISE公司,是一家特殊紡織工廠。
1995年,11月
我在去拜訪客戶,回程去新工廠的途中發生車禍,致使我在醫院昏迷七天七夜,11月20日,李洪志到醫院為我發功治病。
同年,11月26日
我與李萍的第二個兒子二寶出生,後來取名孫寶滿。
1996年,35歲
我找李洪志借錢,解決公司資金周轉問題。
1997年,6月,36歲
李洪志出資,李萍持股,在我的幫助下成立泰國森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同年,7月
東南亞金融危機暴發,李洪志的公司還有我的公司在金融危機下,面臨破產,我的家庭也出現危機。
同年,8月
我幫李萍在曼谷開了一家服裝店,李萍和劉暢看管。
1998年,初,37歲
李東輝攜妻子倪小姐來泰國居住,我幫助他們在曼谷經營服裝店。
1998年,7月
由於金融危機的原因,大家生意都不好,李洪志要求李家全部人離開我,回中國北京,李萍、大寶、二寶、盧淑珍、李東輝夫婦陸續回中國大陸。
1999年,初,38歲
我參股泰國詩英姆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專營木製品業務,4月我去老撾開設新家具廠。
同年,6月
我知道了中國大陸的“4·25”事件的情況。
同年,8月
我逃到老撾、柬埔寨、越南、緬甸等地“避難”。
2000年,1月,39歲
我與李萍辦理離婚登記,維繫了十年的婚姻,最終結束。
同年,10月
李萍迫使我簽下了放棄兩個孩子看護權的協議書,從此我再也沒有看過我的孩子。
2002年,41歲
我主動向中國駐泰國大使館說明情況,證實我與李洪志創辦的法輪功沒有關係。
2003年,42歲
我做臨時翻譯、教授中文及導遊。
2004年,43歲
我的母親逝世,我依習俗出家當和尚,還恩於母親。
2005年,44歲
我又回到老撾與人合資建立木器廠。
2009年,48歲
我在老撾的木器廠倒閉,我又到越南工作。
2010年,50歲
我回到泰國,被告破產。後來,我只能接一些臨時的翻譯、顧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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