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律師住在公寓裡,公寓裡只有一個廚房,常常要與樓內其他人員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裡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飛。
有一次,他訂了一隻燒雞,這隻燒雞本應該下星期一送來的,結果星期五便送來了。
為防萬一,他把燒雞放進冰箱時附帶一張紙條,紙條上寫的是:“謀殺案證物,請勿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