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例例腐败案件、上访案例和行政官司,我们可以看出,老百姓最怕的是政府几个最显著的办事作风。
一,老百姓不怕讲理的政府,就怕不讲理的政府,一起案件发生了,政府如果抱着死不讲理的态度,老百姓道理再多,理由再充分,他们就是不愿意帮一把,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反正自己由国家养着,老百姓要吃饭总不能老是闹吧。最终老百姓求助无门,满怀怨愤地忍受委屈。
二,政府损人不利己,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却是为了“政府一定不会错”的面子工程,知错不改,错了错干,故意弄虚作假,文过饰非,相互包庇。明明知道老百姓受了委屈,就是不愿意斩妖除魔主持公道。
三,官企勾结,因为企业可以给官员带来业绩,所以政府各方面包庇企业,掩护着企业违法,包庇着企业垄断或者坑害老百姓。这点从《劳动法》在企业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包庇地方产品搞垄断就可以看出来。
四,行政执法只做程序不管结果,政府办事情,教条地套程序,例如,信访,就是典型地案例,一套程序下来,老百姓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最后所有的措词还是犯案的部门说了算,老百姓想维权就找法院去。你信访局不敢主持公道,又无权又不敢做出自己的判断,最后总会说“如果不服犯案部门的解释就找法院解决”,请问信访局,你们何必不一开始就说自己在关键的时候会阳痿直接让老百姓去找法院去。
五,属地管理,检察机关发现腐败情况总是异地起诉或者异地处理腐败人员,但是老百姓反映腐败情况和被坑害情况的时候,一方面让老百姓不要打草惊蛇,一方面却自己给腐败分子通风报信,搞“属地管理”,最后结果就是腐败领导即做运动员还做裁判员,老百姓冤不冤。
六,发展观,老百姓犯错误,政府总喜欢翻老百姓老底,说他三岁干什么坏事,五岁干什么,一但老百姓发现政府一些人以前干过什么坏事情,现在又在干,政府就会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要总盯着别人的过去。
七,治安处罚,因为对地方政府的腐败情况的了解,老百姓不信任地方政府,所以寄希望上访,地方政府压制不住这个现象,那么就用妨碍治安这个法宝把人给抓起来,这样的结果当然利于他的面子工程,造成老百姓有苦说不出,感觉维权希望渺茫。因为一方面政府处理问题时,要不死拖,要不死不讲理,另一方面动不动就治安处罚,最终,治安处罚压迫住了上访,很多腐败现象不了了之。老百姓咬牙切齿,腐败官员弹冠相庆。最后,老百姓完全不信任政府,不再对政府抱希望了,这样的结果,真不知道是政府赢了还是政府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