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慚愧,儘管擁有博士學位多年,並一直對為什麼所學專業(商科)似乎與哲學不相干,但所授頭銜Doctor of Philosophy (Ph.D.)中卻非得有”Philosophy”關鍵詞甚是不解,但從沒有去深究。直到今天一個群里的討論,激發了研究的興趣。下面總結的三點似乎解釋了其來龍去脈。 一、十九世紀和以前的歐洲大學就只有神學、法學、醫學和哲學四門學科。延續下來,四種最高的學位分別是: 神學博士:Doctor of Theology (Th.D.) 法學博士:Juris Doctor, 或Doctor of Laws (J.D.) 醫學博士:Doctor of Medicine (M.D.) 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Ph.D.)
二、現代自然科學以及工程科學是起源於自然哲學,哲學的思想影響和指導着這些學科。
三、博士論文必須體現哲學思維和方法論,包括提出問題,講述問題的合理性和意義,文獻回顧,提出假設,運用有關的理論框架、方法論和具體方法,搜集第一手數據,作定量和定性分析數據,在研究結果上得出結論,再論及研究發現的理論意義和實用意義,等等。整個過程充分地表明了傳統的哲學思維和方法的運用。(來自於一群友的觀點,本人贊同並在此表示感謝。)
有趣的是”doctor”來源於拉丁文” docēre”,意思是”to teach” – 能教授知識。“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在古代的西方也盛行啊!可惜的是現在變了,教書匠不再被認為是最崇高的職業。醫生不但占據其位置,還掠取了其頭銜。教書匠們只能屈用teacher或professor頭銜。 歡迎斧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