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玉米穗的博客  
随便吧,瞎写写  
网络日志正文
南昌起义总指挥为什么是贺龙? 2024-09-07 10:31:59

 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爆发的南昌起义在中共党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其意义之深远重大是不言而喻的。它打响了中国共产党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揭开了此后断断续续持续二十多年的国共战争的序幕。尽管南昌起义当时还打着国民党左派的旗帜,起义后建立的革命委员会的名单中也有宋庆龄,邓演达,张发奎,何香凝等国民党人的名字,但那不过是拉大旗做虎皮,真正策划组织发动起义的完全是共产党人,与国民党左派没有什么关系。革命委员会委员之一的张发奎在起义爆发后带着卫队坐火车赶往现场试图阻止起义时还受到机枪扫射关照,腿脚慢点则差点就做了俘虏。八一南昌起义的实际领导者由周恩来,张国焘,李立三,恽代英,邓中夏,谭平山,叶挺,贺龙等人组成,差不多是清一色的共产党人,唯独担任起义总指挥的是非党员的贺龙。这不免使人觉得蹊跷好奇,何以一个党外人士在共产党事关生死的重大行动中担当如此之重要角色?共产党缘何对于一个曾经做过土匪,以往与共产党也并未打过很多交道的旧式军人如此信任呢?

31dd2f9c6820dq4XykYO.jpg

  据官修党史差不多千篇一律的说法是:贺龙虽身在旧式军队中,却一直在忧国忧民寻找救国之道,当共产党人谭平山找到他,表示希望他参加南昌起义时,他认准唯有共产党才能担负救国大任,所以与共产党相见恨晚,一拍即合,当即表示:感谢党中央对我的信任,我只有一句话,赞成!而为了表示对贺龙的信任,前敌委员会书记周恩来对他说:共产党对你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党的前委委任你为起义军总指挥!这种颇富戏剧性的肝胆相照的描写,也许看了能够让人心生感动,但感动之余也不免心生诧异,事实真相真的那么简单吗?信任是能够不经考验凭空得来的吗?万一信任遭受背叛结果将会怎样?共产党对于生死攸关的重大行动会这样不顾风险轻易地委托一个尚不知底细的旧式军人来担当主要负责人吗? 南昌起义的主要领导者之一张国焘晚年撰写的回忆录《我的回忆》中对于南昌起义的由起和经过也有详细的回忆和记述,其中对于贺龙何以被委托担任起义军总指挥的原因也有所言及,我认为张国焘的回忆对于还原历史真相是有所裨益的,也是很有价值的。至少他所叙述的合情合理,符合人之常情,没有人为的粉饰或因这样那样的忌讳而至的故意的语焉不详,同时也并没有情绪化的贬低或诽谤。

  简单概括张国焘《我的回忆》中有关南昌起义的准备和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当时蒋介石汪精卫先后背叛革命,二七年四月十二日,蒋介石在上海屠杀共产党于前,过不了多久,七月里汪精卫又在武汉清党纵容军阀许克祥夏斗寅等人屠杀镇压共产党人于后。共产党接连遭受重大打击,损失惨重,不禁义愤填膺怒火中烧;决心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武装起义反抗或者说报复叛变革命屠杀共产党人的蒋介石汪精卫。当时陈独秀总书记代共产国际和共产国际顾问鲍罗廷受过,被指为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交出领导权,一边歇着去了。在武昌实际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只有周恩来张国焘两人。周恩来接受李立三在南昌发起暴动的建议,主张由叶挺所部的革命军首先发难,联络湘鄂赣一带工农群众,形成反武汉(汪精卫)反南京(蒋介石)的中心。周恩来一边要求中央从速确定南昌暴动的名义,政纲及其他相关重要策略,一边要求共产国际迅速予以军火和物质接济。然后,周恩来张国涛二人以中常委名义决定周恩来迅即赶往九江南昌组织前敌委员会,由周恩来任书记,谭平山,李立三,恽代英,叶挺为委员发动南昌起义。张国焘则留下看守中共中央。

  由于在当时紧急情况之下决定做得仓促,这次重大行动事先没有取得共产国际的同意和批准,结果后来节外生枝,惹出一些麻烦。麻烦是共产国际得到报告后不支持南昌暴动,认为暴动取得成功希望渺茫,所以不仅没有经费支援,而且电令俄国顾问不得参加南昌暴动。接替鲍罗廷新到任的共产国际顾问罗明纳兹遵莫斯科之旨下令阻止南昌暴动,军事顾问加仑将军则建议联络动员享有铁军英雄盛誉且一向与共产党合作密切关系融洽的张发奎将军,使其率所部第四军一同返回广东,重新北伐。当时的中央负责人瞿秋白等人也认为加伦将军的建议较之南昌暴动似乎更有成功希望,表示赞成,并委派张国焘前往南昌传达贯彻中央新指示。 张国焘是最初与周恩来商定发动南昌起义的当事者,中央阻止南昌起义且派他前往传达贯彻中央指示使他处于出尔反尔尴尬处境,也使他日后在正统官方党史中背负了阻挠发动南昌起义的恶名。

  张国焘到达南昌见到起义领导人恽代英,周恩来,李立三等人传达中央新指示后,遭到激烈反对和指责,并被告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成败不计,起义已经势在必行不可变更。张国焘见已无转圜余地,遂决定由他承担违抗共产国际命令之责任,与众领导人一起共同指挥了南昌起义。

  张国焘在传达中央指示后曾与各位领导人长谈,了解起义无法终止的原因。最先与之长谈的是李立三,在那次长谈中,李立三说到之所以不能终止起义的一条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不能违反与起义总指挥贺龙所订立的密约。接着李立三,周恩来和谭平山又向张国焘详细介绍了中共与贺龙的关系以及为什么选贺龙为起义总指挥的原因。

  据张国焘回忆,谈话时李立三告诉他说:贺龙这个土匪出身的军人,以往与中共的关系不算很密切,现在追随中共一块儿干,我们不能令他失望;我们与贺龙已经信誓旦旦,在形势上说彼此都已骑上虎背,在决心上说彼此都已表示破釜沉舟;任何改变都易引起严重的误解。李立三进而警告说:贺龙不得志,疑忌甚多;他不满张发奎(贺龙所部下属张发奎的二方面军),也自觉他这个土匪出身的人,在国民革命军中无出头之日,迟早要被缴械的,现在如果我们改变计划,联络张发奎,那他可能认为是被出卖了;也可能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向张发奎告密,洗脱自己,反过来咬我们一口。周恩来对此则有进一步的重要补充,他说:贺龙决心参加暴动,并且秘密征得他部下各师长的一致同意,他们都认为这样做才有出头之日;整个暴动计划和发动时间,他们都已经知道了;因此不好再改变了。谭平山是最先动员贺龙参加暴动的,他也向张国焘说明:贺龙内心有恐惧也有野心,企图取张发奎的地位而代之,我们正要利用他的这种野心,捧他做总指挥,而且任何联络张发奎的做法都易引起他的疑忌。李立三为拒绝中央联络张发奎的建议,最后还警告张国焘说:即使张发奎真诚愿意与我们合作,一同回师广东,决心在那里重建国民革命根据地,依现在的情势看也是没有指望了;因为张发奎到达南昌后知道了我们曾策划暴动反对他,哪有不翻脸对付我们的道理。

  综合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南昌起义时共产党与贺龙的合作并非以信仰或主义为基础——否则按照共产党下级服从上级,党叫干啥就干啥的纪律和原则,取消起义计划,也无需担心贺龙不满,更不可能导致其反水。与贺龙的合作更多的是一种相互利用:共产党需要贺龙的部队以充实起义军实力,贺龙则需要寻找新的出路改变处境并实现个人的抱负或野心。彼此既需要对方,也都对对方有所防范和警惕。所以委任贺龙做总指挥与其说是信任不如说是一种笼络,是一种使其别无旁骛死心塌地与共产党一同暴动的手段。当然起义后,贺龙参加了共产党,并在共产党的帮助和自身努力之下,逐渐克服和改变了以往许多不符合共产党要求的生活习性和行事风格,成为一个自觉的信仰共产主义的共产党人。但那是后话了。

  建国后,周恩来担任国务院总理,贺龙则为十大元帅之一,功成名就,风光无限。可是文革中,周恩来眼看着贺龙被迫害致死也无能为力。贺龙平反后召开追悼会时,周恩来老泪纵横对贺龙遗像连鞠七躬,并一再泣不成声地对贺龙遗孀薛明说:我没有保护好贺龙,我对不起贺龙啊。想必他那时想起往事心头百感交集:在充满危险的南昌起义时,周恩来与贺龙能够克服彼此的疑虑和猜忌,密切合作,并肩战斗;到了赢得天下之后,身为建国建军一代功勋的贺龙却死于自己人之手,而周恩来眼睁睁看着也无能为力,怎不令人感叹唏嘘。


浏览(2104) (8) 评论(2)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席琳 留言时间:2024-09-08 06:08:13

<与贺龙的合作更多的是一种相互利用:共产党需要贺龙的部队以充实起义军实力,贺龙则需要寻找新的出路改变处境并实现个人的抱负或野心。彼此既需要对方,也都对对方有所防范和警惕。所以委任贺龙做总指挥与其说是信任不如说是一种笼络,是一种使其别无旁骛死心塌地与共产党一同暴动的手段。>

说得不错。基本就是这一个路数,贺龙属于幸运,才能活到了解放后并封元帅,否则和李明瑞是一样得下场。

回复 | 4
作者:席琳 留言时间:2024-09-07 22:22:39

什么肝胆相照。贺龙任南昌起义总指挥,和李明瑞任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总指挥以及叶挺担任新四军军长是一样的统战路数,都是先借钟馗打鬼,再卸磨杀驴,贺龙不过是驴之大者而已。

回复 | 5
我的名片
玉米穗
注册日期: 2014-07-09
访问总量: 2,934,641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毛主席如何劝说张主席承认“军阀
· 毛泽东的“新闻学”原则
· 关于蒋介石的两本书
· 微信里看到阔别多年的老邻居(下
· 微信里看到阔别多年的老邻居(上
· 怀念中学同桌赵德海同学
· 我们那个年代的性教育
友好链接
· 谷渊01:谷渊的博客
分类目录
【随便写写】
· 毛主席如何劝说张主席承认“军阀
· 毛泽东的“新闻学”原则
· 关于蒋介石的两本书
· 微信里看到阔别多年的老邻居(下
· 微信里看到阔别多年的老邻居(上
· 怀念中学同桌赵德海同学
· 我们那个年代的性教育
· “三线”城市好不好?
· 南昌起义总指挥为什么是贺龙?
· 重庆美女在哪里?
存档目录
2024-10-05 - 2024-10-08
2024-09-04 - 2024-09-26
2024-08-02 - 2024-08-30
2024-07-01 - 2024-07-28
2024-06-01 - 2024-06-28
2024-05-15 - 2024-05-28
2024-04-01 - 2024-04-19
2024-03-03 - 2024-03-29
2024-02-01 - 2024-02-26
2024-01-03 - 2024-01-30
2023-12-01 - 2023-12-31
2023-11-02 - 2023-11-29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2 - 2023-09-30
2023-08-02 - 2023-08-30
2023-07-05 - 2023-07-31
2023-06-01 - 2023-06-30
2023-05-03 - 2023-05-29
2023-04-25 - 2023-04-29
2023-03-01 - 2023-03-26
2023-02-02 - 2023-02-25
2023-01-05 - 2023-01-28
2022-12-01 - 2022-12-31
2022-11-06 - 2022-11-29
2022-10-02 - 2022-10-29
2022-09-03 - 2022-09-28
2022-08-04 - 2022-08-29
2022-07-06 - 2022-07-31
2022-06-01 - 2022-06-30
2022-05-04 - 2022-05-29
2022-04-06 - 2022-04-30
2022-03-06 - 2022-03-30
2022-02-04 - 2022-02-20
2022-01-03 - 2022-01-26
2021-12-01 - 2021-12-30
2021-11-03 - 2021-11-28
2021-10-06 - 2021-10-29
2021-09-01 - 2021-09-29
2021-08-01 - 2021-08-28
2021-07-02 - 2021-07-22
2021-06-01 - 2021-06-30
2021-05-01 - 2021-05-30
2021-04-09 - 2021-04-29
2021-03-03 - 2021-03-30
2021-02-02 - 2021-02-26
2021-01-01 - 2021-01-28
2020-12-01 - 2020-12-29
2020-11-03 - 2020-11-27
2020-10-06 - 2020-10-31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26
2020-07-02 - 2020-07-27
2020-06-03 - 2020-06-30
2020-05-05 - 2020-05-27
2020-04-06 - 2020-04-30
2020-03-03 - 2020-03-30
2020-02-05 - 2020-02-28
2020-01-09 - 2020-01-30
2019-12-01 - 2019-12-31
2019-11-15 - 2019-11-25
2019-10-07 - 2019-10-07
2019-09-05 - 2019-09-22
2019-08-07 - 2019-08-26
2019-07-06 - 2019-07-29
2019-06-06 - 2019-06-30
2019-05-08 - 2019-05-08
2019-04-05 - 2019-04-30
2019-03-02 - 2019-03-31
2019-02-01 - 2019-02-27
2019-01-07 - 2019-01-30
2018-12-03 - 2018-12-25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29
2018-09-05 - 2018-09-25
2018-08-04 - 2018-08-29
2018-07-05 - 2018-07-27
2018-06-06 - 2018-06-25
2018-05-07 - 2018-05-28
2018-04-04 - 2018-04-30
2018-03-04 - 2018-03-31
2018-02-03 - 2018-02-26
2018-01-05 - 2018-01-31
2017-12-09 - 2017-12-28
2017-11-02 - 2017-11-27
2017-10-01 - 2017-10-28
2017-09-06 - 2017-09-19
2017-08-05 - 2017-08-31
2017-07-04 - 2017-07-29
2017-06-03 - 2017-06-26
2017-05-04 - 2017-05-25
2017-04-03 - 2017-04-28
2017-03-05 - 2017-03-29
2017-02-06 - 2017-02-28
2017-01-03 - 2017-01-30
2016-12-03 - 2016-12-29
2016-11-02 - 2016-11-25
2016-10-03 - 2016-10-24
2016-09-05 - 2016-09-28
2016-08-02 - 2016-08-30
2016-07-09 - 2016-07-25
2016-06-01 - 2016-06-28
2016-04-15 - 2016-04-23
2016-03-03 - 2016-03-31
2016-02-07 - 2016-02-23
2016-01-05 - 2016-01-27
2015-12-10 - 2015-12-29
2015-11-04 - 2015-11-20
2015-10-01 - 2015-10-30
2015-09-01 - 2015-09-24
2015-08-03 - 2015-08-31
2015-07-01 - 2015-07-29
2015-06-09 - 2015-06-22
2015-05-05 - 2015-05-31
2015-04-21 - 2015-04-21
2015-03-12 - 2015-03-31
2015-02-06 - 2015-02-26
2015-01-02 - 2015-01-30
2014-12-01 - 2014-12-22
2014-11-21 - 2014-11-21
2014-10-14 - 2014-10-30
2014-09-02 - 2014-09-30
2014-08-04 - 2014-08-28
2014-07-09 - 2014-07-30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