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記》依娃
逃荒婦女的定義,蘭州大學 歷史系研究生孟鳳鳴這樣認為:“1958年至1963年生活困難時期,在不能進行正常生產和生活的情況下,為了維持自身的生存而不得不流入陝西等省廣大農 村以尋求一塊立足之地的甘肅省婦女”。我看,更確切地說,應修改為:“1958年至1963年中國大饑荒時期,在家中無糧食坐以待斃的情況下,為了逃條活 命而無奈逃荒到陝西省廣大農村,給人當妻子、童養媳、兒女以求生存的甘肅省婦女。”
1957年~1964年間,陝 西省寶雞縣周原公社張謝大隊就有來自甘肅14個縣的37個婦女,其中29人嫁給了本地人。“據民政部門不完全統計,甘肅省75個縣市中有64個縣市,僅在 1962年1~9月份,就有3萬6345名婦女流入陝西關中平原各縣,後來返回2萬5272人,未返回1萬1073人。”由此可見甘、陝婦女、兒童逃荒時間的跨度之長、地域範圍之廣、人數之多!
17歲逃荒到陝西的黃金蓮,再沒有回過老家。
“咱是出門要飯哩。”“能逃荒的還是能跑動的,有本事的。”“年輕的還能跑,年紀大的、跑不動的就在家裡等死。”“咱是年輕女子,跑出來總有人要哩。”當年的 逃荒婦女這麼說道。“從1963年10月底天水地區十多個縣對尚未返鄉的8432個外流婦女的統計,從外流婦女的年齡上看,10歲以下的1257 人,11~18歲的2631人,19~25歲的3323人,26歲~35歲的2729人,36歲以上的1133人。”
“根據陝西省興平縣1961年6月統 計,流入興平的婦女絕大部分是18~45歲的青壯年,占到91.9%,來自甘肅的即有109人。”從這些當年的文件中可以看出,逃荒到陝西的婦女大多數是 青壯年的婦女、女子和未成年的兒童。60歲以上的年老婦女極少。
婦女在大饑荒年代變成一種會說話、會幹活、會生育的商品。在人販子和需要婦女做老婆的男人之間頻繁發生著暗地的交易。經過對八十多位逃荒者的走訪,所調查出甘肅逃荒婦女到陝西的價格基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