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潤濤閻:你看,毛澤東消滅證據﹗
空穴不來風,不知為什麼﹖不知為什麼﹗潤濤閻發表了一篇荒唐文,《林彪是怎麼玩弄毛澤東周恩來的﹖》在這裡: http://blog.creaders.net/laoyan/user_blog_diary.php?did=234948
潤濤閻 想 玩弄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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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資料,來自博文《李文普交代·毒料分析 (1之2)》。那篇博文已經被新浪網蒸發,不見了。也就是說,那博文里有不讓見光的真相。
新浪的蒸發手不知,博文與真相,兩回事。蒸發博文,蒸發不了真相。
好吧﹗東邊不亮西邊亮。毛澤東、汪東興,黑手黑腳消滅證據,把資料拿到西邊來,曬一曬。潤濤閻,請看:
【汪東興在“九·一三”事件中的言行應該徹底清查﹗令人遺憾的是:1995年,香港的《動向》雜誌披露了一個事實:
1994年5月10日,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兩份有關林彪的報告:《關於林彪在1971年9月13日之前若干檔案空缺問題》和《關於林彪和毛澤東、周恩來、汪東興等部分來往信件、電話交談記錄、會議講話錄音檔案問題》。
兩分報告指出,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刑事法庭在審核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期間,曾向中共中央反映過有關林彪出逃前夕的通訊、談話記錄、錄音材料等檔案失落的嚴重問題。後經查明,1971年10月,毛澤東批示汪東興,處理掉了92件有關信件、照片、談話記錄、 錄音等。1976年11月,經華國鋒批准,又由汪東興經手銷毀了有關林彪事件的檔案78件。到1985年,中共中央對這兩次銷毀檔案事件作出了四點結論:
一、當時情況特殊;
二、當時負責同志批准汪東興處理檔案是不負責任的,違背了組織原則;
三、部分檔案是汪東興私自處理的,這是政治上的錯誤。但現在汪東興有認識,不再追究;
四、有關檔案事件,不擴大範圍,不再追究。】
資料來源:吳潤生,2006年,明鏡出版社,《林彪與文化大革命》,第241-2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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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潤濤閻注意:
· 失蹤的檔案,時間標籤是 → 林彪“出逃”前夕;
· 失蹤項目是 → 通訊、談話記錄、錄音材料等檔案。
潤濤閻啊﹗如果林彪玩弄毛澤東,通訊記錄可以坐實他,毛澤東幹嘛神經病,把證據“處理掉”﹖﹗
潤濤閻啊﹗難道你在“幫賊喊捉賊”﹖﹗
在直接證據大量失蹤(如果不是全部失蹤的話)的情況下,1981年,鄧小平時代,“兩案”庭審,法庭竟能做出“特法字第一號”判決:『本庭確認,以林彪為首的反革命集團 ┅ 是以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為目的而進行陰謀活動的反革命集團 ┅』
這是以法治國嗎﹖﹗那個本庭,根本是個土匪窩。
再看1985年的四點中央結論,這不是官官相護是什麼﹖﹗中央結論是誰的意思﹖看年代就知道。
再請注意﹗這樁歷史事件里,毛手毛腳的黑手有毛澤東、汪東興、華國鋒、鄧小平。
華國鋒﹖﹗他不是老實人嗎﹖﹗老實人竟然擅自、私下消滅證據,做對不起人民,對不起歷史的事﹖﹗為什麼﹖
中國古訓:子為父隱﹗
“子為父隱”乃華國鋒是毛國鋒的證據之一﹗是的,之一。陽光下,還有更多的毛國鋒證據哩。
魯迅在《狂人日記》裡說“吃人的禮教”。中國的禮教,不但吃人,還教人騙人,華國鋒是個現成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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