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脚板光光”
林彪一行人在蒙古坠机后,9月15日下午,中国驻蒙使馆有四人赴坠机现场“勘察”,孙一先是其中之一。
几十年后,孙一先出版了《在大漠那边》,其中一节记叙他们在坠机现场看到“具具尸体脚板都是光光的”
。
孙一先这样回忆:
【我们还注意到,具具尸体脚板都是光光的,按说有人穿着结带子的皮鞋,可能烧坏,但不容易甩掉。后来一位常乘国际民航的外交部信使告诉我:『飞机迫降擦肚皮着陆时,冲撞扭曲很厉害,机上乘客必须事先把身上硬东西,如手表、眼镜、钢笔、手枪等拿掉,以防冲撞时扎入体内,鞋也要脱掉,这不仅怕冲撞时脚被挂住扭伤,而且因为飞机落地,紧急出口放下充气滑梯,人们下滑时一般都要光脚,免得硬鞋底把充气滑梯划破,或者一旦被绊住人要翻筋斗。】
资料来源:舒云博客,《孙一先亲历林彪坠机事件3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447da480102eb1d.html
下面是一张照片(林立果),可稍微图示孙一先说的“脚板光光”。
根据孙一先的说法,尸体脚上没有鞋子,是基于安全理由,因为飞机迫降,“机上乘客必须事先把身上硬东西,如手表、眼镜、钢笔、手枪等拿掉,以防冲撞时扎入体内,鞋也要脱掉”,免得脚被扭伤。
真的﹖﹗
所谓“脚板光光”,是连袜子也脱了。袜子有必要脱吗﹖﹗
孙一先说“脚板光光”之前,他这样记叙第2号尸体(林立果/见上图):
【夹在1、3号尸体中间,衣服全部烧光,赤身露体
┅ 右臂平伸,手心向上,指尖烧焦;左臂内屈,掌心向下扣在腰前,似要抓腰间手枪。】
孙一先又这样记叙第3号尸体(刘沛丰):
【体胖仰卧,衣服烧光
┅ 身下压着几块烧剩的军装碎片中,发现钥匙一串,指甲刀一把。】
如果鞋袜是死者生前自己脱的,为了安全,林立果的枪就不会仍然挂在腰间,刘沛丰的钥匙和指甲刀也不会带在身上。
也就是说,孙一先胡说八道﹗
研究“9·13事件”的“区区不才”认为,九具尸体的脚上没有鞋袜,是因为他们向登机门逃生集中时,踏过走廊中间燃烧着的燃油,鞋、袜沾上燃油并着了火,所以他们到达登机门后就都脱去了鞋袜。
这个说法也有疑点。假设死者生前自己把鞋袜脱了,之后飞机迫降、爆炸,鞋子必然散落各处。可是根据资料,孙一先等人在坠机现场看到的场景是“在第二堆和第三堆尸体间,有一个方形食品柜,旁边是一堆搜集起来的杂物,有一堆鞋子。”
请注意:鞋子是一堆﹗
总不会是处理现场的蒙古人没事干,四下去找散落各处的死人鞋子,把它们堆成一堆吧﹖﹗
继续思考“区区不才”的说法,分析得出这样的经过:
三叉戟256号迫降后,根据牛顿第一定律,飞机继续向前飘动(冲),同时发生小型爆炸,接二连三,机体陆续破碎,终于停止运动,机上9人从破碎的机体残骸表面滚落到地面。大火同时烧起来,9个人先后窒息而死。
蒙古人来到现场
┅
蒙古人把9个人脚上的鞋袜都脱了,做两类处理。“没问题的”鞋袜顺手丢在食品柜旁边,“有问题的”消灭(Destroyed)。所以孙一先在现场看到的鞋子,堆成一堆,不足9人份。
所谓“有问题的”鞋子,就是区区不才说的,“鞋、袜沾上燃油并着了火”,这是飞机失事原因的显然线索,蒙古人要消灭证据。
蒙古人何必多管闲事,消灭中国的证据﹖
因为“9·13事件”是一起谋杀案,阴谋诡计,特工行动,中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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