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的結論是買賣雙方自願的交易不是公平交易,而是雙贏。買方獲得了商品的使用價值,賣方則獲得了利潤。這個通過交易促成分工合作成功的例子太多了。大到飛機小到手機,沒有哪個人,哪個公司能單獨生產所有零部件,而都是通過市場的大量交易促成的。參與交易的買賣雙方都獲得了一定的利益。然而現實中高喊吃虧了的事也很多。
最明顯的問題是欺詐。買家用假幣,賣家賣假貨。交易的過程時長和商品的使用過程時長是不對等的。買家可能會在交易結束並且使用很長時間後才發現上當,而賣家則可能行騙成功後銷聲匿跡了。而相反的,買家也可能收到真貨卻謊報不滿意吃虧而退回假貨。法律法規能消除一些欺詐但也可能留下漏洞供人鑽營。
除去欺詐,一個重要因素是稅收和關稅。 交易除了原始的易貨貿易,早就不是僅有買賣雙方參與的,而是基於政府的貨幣,司法,安全等全套服務之上。因而稅收和通脹都是交易的一部分。如果交易雙方分屬兩個地區,其稅率不同。同樣的商品在不同地區不同價格,則買家就有可能選擇在稅率較低的地點交易,這樣稅率較高地區的賣家失去這個機會就會喊吃虧了。住在邊境附近的居民會跨境加油。在亞馬遜上網購若免稅則不會去本地實體店裡買。如果稅收或通脹出現變動,則原來的交易就會產生不同的預期。必然有一方自認吃虧了。如果是國際貿易,涉及兩個政府的稅收,關稅,和匯率的波動,則更容易出現某一方吃虧的現象。
其次,如果說稅收直接影響價格,那麼一個地區的全套法律制度則對自由貿易有着更全面而廣泛的影響。例如最低工資制度和福利影響人工成本,環保政策鬆弛的地區有利於降低成本,但不利於醫療保險,法律簡單公開明確易於降低行政成本,相反如果需要賄賂政府官員才能保持公司運作則增加了成本。對於出現商業違約的法律制度安排也是成本預算的一部分。 而法律的變動更可能對企業的生死起着決定性的作用。
因此,現代社會的自由貿易,並不僅是買賣雙方的孤立交易。它是通過稅收和貨幣同政府相關聯,同時建立在整個社會的法律制度之上。一個社會中相關的法律變動都可能導致買賣中的一方或雙方覺得吃虧了。
然後,沒有參與交易的第三方也是高喊吃虧的常客。 以一筆交易的成交價來衡量,總有負擔不起這個價格的第三買方,抱怨買家把價格抬高到他們無法負擔的高度,因此他們吃虧了(例如舊金山的低收入的房客抱怨租金被IT公司炒高了)。當然也會有其他賣家抱怨無法降低成本到這個成交價, 低價傾銷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此外,生產這筆交易的商品造成的環境污染是賣家當地的其他居民共同受害,例如海上採油污染導致漁業生產的損失。 而消費這筆交易的商品造成的污染是買家附近的居民在承擔。例如汽車燃油的廢氣排放, 廢棄的包裝材料變成垃圾。
當理論上假設市場無限大時,這種種抱怨被忽略了。然而現實中,失去競爭力的買賣第三方在政府眼裡是需要福利保障的。當這種吃虧的人數增多時就會形成社會壓力促使稅收和法律改變。形成一個閉環過程。在當前稅收或法律下的自由市場交易可能導致稅收和法律的變動,進而影響新的自由市場交易。理想狀態的市場經濟當然是社會中的多數人都能參與市場交易,只有少數人由政府提供福利。閉環系統提供負反饋形成穩定的經濟模型。現實中,則不一定是多數人滿意的市場,當需要福利的人數增多,閉環系統提供的是正反饋,導致高稅收,高通脹,乃至經濟崩潰。
例如,川普說美國對中國的巨額貿易逆差是美國吃虧了。中國的鋼材傾銷損害了美國鋼鐵工人的利益。這種觀點就是政府在代表失去競爭力的第三方競價。但在邏輯上是不完備的。 首先逆差的含義是美國獲得了額外的商品,而中國獲得了額外的貨幣。 獲得額外實際使用價值的一方才是占便宜的一方。 而貨幣則只是一個代表未來可以行使的購買力。 尤其是中國用美元購買美國國債後,更等於沒有利用貿易盈餘。 吃虧才是真。 其次,鋼鐵工人也是消費者之一,他們在獲得廉價商品時也同其他美國消費者一樣占了便宜。 美國整體占便宜但利用局部受損來喊吃虧,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但考慮到過去三十年中國的經濟增長,中國也沒有真正“吃虧”,沒有外資的流動和組織,中國的經濟不可能發展的如此迅速。局部的吃虧當然有,廣東一些處理洋垃圾的城鎮造成永久性的環境污染,這也是不得以而為之了。
最後,吃虧與否不完全是客觀數據,而是也包含着主觀感受和動機。每一次交易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而是下次交易的起點。喊吃虧也是市場交易競價的一部分。 如果能用輿論的力量壓價,等於空手套白狼。為什麼不用呢?美國不僅有強大的經濟實力,而且有着最強的輿論導向能力。無論是否吃虧,在輿論場上喊吃虧,就是以攻擊代替防守的競爭策略。市場經濟的本質就是相對主義。當前的成交價不代表未來買家/賣家不能繼續壓低/抬高價格。因此先喊先贏,無休止的壓價競價,本來就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 在兩國都用局部吃虧的理由增加關稅時,其實證明着一件事,市場經濟一直是政府在操作的。一方指責另一方操縱市場,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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