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按照被香港泛民派否决的假普选制度当选为美国总统,但是普选票比希拉里少了近三百万票。事后他发推指控选举舞弊是他输掉普选票的原因之一。主流媒体则众口一词地说没有证据表明大规模的选举舞弊行为。这个说法不准确。
没有证据,不等于事实不存在。辛普森杀妻案,警方搞乱了呈堂证供,导致证据不足,他得以脱罪。但公众的意见已经很明显。而选举与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之处在于,整个选举制度的设计是黑箱作业。保障匿名投票权。 除非100%的人都投一个候选人的票,没有人能确切知道他人的投票结果。这个黑箱制度的设计在于使每个投票人不必担心受到外在的压力而违心投票。但凡事都是一分为二的。这种匿名性的另一面是舞弊行为是难以证实的。假如有人中间更改了选票,增减了选票数,则制度保证了匿名性的同时也保证了舞弊是无法追查的。除非有人自证其罪。选举的标的一般巨大,但舞弊比起合法的选举活动和灰色的公开买票成本更低,舞弊被证实的可能性很低,因此代价也低。世界各个地方的选举都免不了舞弊传闻。发展中的民主国家选举舞弊是常事,而发达国家则相对较少。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许多可能作弊的地方。 第一,除非是纸质选票当场投票开票,电子选票是无法追踪的。既然不能确定每个人的投票结果,那么如果电子投票器和计票器作弊则无法被查证。 第二,通信投票的漏洞更大。通信投票的时间长,地点分散,经手人无数,汇总过程漫长。有相当多的机会作假而且不被发现。 第三,现代的大数据为作假提供了更方便的手段。美国大选有近半的选民不参加,所以这些人的选举历史纪录可以被用于预测他们的选举行为。他们被人代表去投票也没有人能查证。 第四,无证移民投票不是不可能的。无证移民在加州都可以担任公职了。共和党要立法严格查证投票人的资格,削减投票所得数量,增加投票难度。而民主党则要求所有没有基本证件的公民都可以投票。变相为无证移民开绿灯。基本上就投票资格的争议就能看出双方都有以公平的名义作弊的动机。 第五,美国大选由各个州自行决定选务。因此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舞弊组织操纵选举是很大的工作量,传统上被视为非常困难的手段。但反过来说,查处这样的组织也更困难。 有作弊动机的组织不只是几个候选人本人,也包括他们的竞选团队,外围和基层的支持者,以及有实力的外国政府和其它利益相关的组织。由于竞选的目标单一,就是胜利,各方协调就非常容易。反过来侦查作弊就很困难。美国近年来突破了(SUPER PAC)政治组织的捐款花销上限。而掩耳盗铃式的禁止协调也只是没人当真的笑话。
一场选举的结果,有可能是“干净”的选举,也有可能有一方舞弊,还有可能双方或者多方协同或者各自独立在舞弊。最终结果因为选举制度的黑箱设计是不可追查的,只能是各种可能的合力。
假如有一个组织想要操纵选举结果,其实用不了三百万票作弊。只在摇摆州操纵十几万选票就可以达到目的。2016选举结果表明双方差距在五万票以下的州/区有十个,在十万票以下的州/区有十七个。差距最小的新罕布什尔州希拉里只赢了2736票。 最近的2018中期选举至今尚未完全结束。北卡一个众议员选区共和党议员赢了仅仅905票,被检举曾使用独立承包商收集选民的缺席选票。连儿子都背叛了他。现在要重新选举,时间未定。佛州的州长和参议员选举是共和党在选举当天以微弱优势获胜,但随后几天的邮寄选票使得微弱优势逐渐消失,引发做票争议。在加州众议员YOUNG KIM在当选并且参加了新晋议员的迎新活动后,才被迟到近一个月的邮寄选票拔除了议员资格。非常荒诞。 种种迹象都表明选举舞弊并不是只有其它国家才有的。只不过多数时候,发达国家的选举左右两派都有一定道理,差异不大。不一定值得搏命相求。不同于一些动荡国家,选输了可能要坐牢丧命。因此美国的选举舞弊相对于其它国家可能较少。随着种族矛盾激化,未来舞弊行为可能会更多。美国有没有三百万的选举舞弊? 更准确的答案是,黑箱作业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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