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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姆斯特丹奇遇記(2) |
| | 二
這一發現頓時讓我倒抽一口氣,大腦在一瞬間轟地一聲幾乎失去知覺,手腳一陣發涼,好像是“分開八面頂陽骨,傾下半桶雪水來”。全部證件,所有的錢,所有的資料,大部分最必要的用品......都沒有了。只留下手提箱內的防寒用品,而這些東西現在並不怎麼有用。這一切都是真的嗎?為什麼會這樣?下一步怎麼辦?根本沒有時間細想。我馬上警告自己:大難臨頭時,要高度冷靜!最要緊的是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目光往幾十米以內的各個方向一掃,沒有可疑的車和人,也沒有任何可疑線索。這就是說,我的背包此刻已不在附近區域,如是被盜,那麼盜賊得手已有一小段時間,即使是開車,也已有十秒以上。但我印象中這段時間並沒有汽車從我身後駛過或停下的聲音。如果盜賊是騎車或步行,則在我看地圖的這短短一二十秒的時間內,絕不會逃出目前的視線範圍。至於其他的可能性,來不及仔細分析了。應該馬上報告附近的警察,請求他們的幫助。
我當即拉着手提箱往回走,進入左側的一家商店內,向店員說,我丟失了一個背包,想報告警察,需要到最近的警察局去。他們給我說了該怎麼怎麼走,到哪裡轉彎,警察局的房子什麼樣......我請他們替我照看手提箱,說完回頭就跑,不想“咚”的一聲,眼冒金花,原來是慌不擇路,一頭撞在了玻璃幕牆上。走了幾十米後,想了想,怕過一陣又多添了麻煩,便回去取了手提箱,按路人的指引朝警察局急奔而去。
經過十幾分鐘的急行軍,到了警察局。在會客室里,我氣喘噓噓地用半生不熟的英語向一個警察報告了我的簡況和當前處境。他聽得很認真,很仔細,對於我表達不清的或漏掉的事實,他都再提出問題,並詳細做了記錄。足足對話了二十來分鐘,他才收起記錄本準備回他的辦公室去。他剛一回身,我突然又想起一件大事,叫住他說,現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請你通知美國銀行在荷蘭的分行,將我的信用卡賬戶馬上凍結。我從手提箱內搜出一張小紙片,上面寫着一些最重要的數據。他記下卡號後離去了。
我一個人留在會客室里,一面梳理整個過程的來龍去脈,一面苦思着可能的後果和結局。除了幾件寒衣之外什麼都沒有。我想起在美國大小街頭和草地上的流浪漢--他們比我的東西還多,至少我沒有一輛手推車。難道我也要在荷蘭,在歐洲流浪?乞討?怎麼回去?想到此時此刻,說不定盜賊正拿着我的信用卡在瘋狂刷卡購物,我心急如焚,一分鐘就像一個星期那麼長,巴望着警察們馬上採取措施,替我找回失物。但是,什麼動靜也沒有。好像沒人把我的燃眉之急的大事放在心上。
終於,那個警察出現了。後面還跟着一個身材高大,黑頭髮黑眼珠,面孔有幾分像中國人,但也穿着警察制服的約四十歲上下的男子。他們坐下來後,前面的警察遞給我一式兩份打印的材料,說這是我的報案記錄,讓我看看並簽字。材料是用荷蘭文打印的,共有五頁,而我放在衣袋裡的老花眼鏡和背包里的備用眼鏡皆已不在,看起小字符來模糊不清,只認得出我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其他的一片茫然。無奈之下只好簽下姓名和日期。他接着用英語告訴我說,要好好保存這份記錄,它具有法律意義,在無身份證件購機票,及重新申請護照簽證時有用。辦完這一切之後,他給我介紹另一位警察,讓我跟他談一談(非常遺憾的是,事後我怎麼也回憶不起這兩位警察和其他許多好心人的名字)。那第二個警察用較慢的語速,及發音不太準確的普通話告訴我,他的父親來自山東,母親是荷蘭人,他是在荷蘭出生的,可以說國語,但不能讀和寫。他認識一些住在這裡的中國朋友,他們可以幫助我。
三人出得門來,上了警車。車子七拐八拐,開行了十來分鐘,來到一座像是辦公樓的房子前。下車進入廳內,讓我在那兒等着,他們上樓去了。又過了幾分鐘,他們下來了,沒有說什麼,又帶我上了車(大概那些朋友不想幫助了)。這次來到一條熱鬧的大街上,進入一間辦公樓的門內,與前台的人說了幾句,便領我上到二樓的一間辦公室。他們告訴我說,這裡是旅遊者幫助中心,到阿姆斯特丹來旅遊的人,遇到困難,都可以得到這個中心的幫助。兩個警察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介紹了我的情況並與這裡的工作人員開始討論如何幫助我的具體細節。他們之間用荷蘭語進行的談話內容我聽不懂(即使是說英語,講得快了我也糊塗)。臨走前,那位華裔警察還告訴我,如果急需用錢,可以通過West Union匯款,這種機構在世界各地有很多辦事處,匯款在12個小時內就可以到。至於跟家裡的聯繫,可以使用幫助中心的電話,並通過電話傳遞取款的密碼。最後警察們祝我好運,我便連連道謝,與他們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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