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9·13蹈火墜機記(2)
1971年9月13日,凌晨,近3點,蒙古夜空,飛行員潘景寅駕駛着三叉戟256號向南偏西飛,他正在找蒙古的溫都爾汗機場,他得落地加油。
大地一片漆黑,潘景寅覺得奇怪,溫都爾汗應該就在下面,為什麼看不見城市燈火﹖﹗
原來,溫都爾汗那天“碰巧”全面停電。
飛機上有9個人,除了潘景寅,還有毛澤東的接班人林彪,林彪的妻子葉群,兒子林立果,林彪的司機楊振剛,林立果的隨從劉沛豐,以及空軍的隨機機械師邰起良、張延奎、李平。
忽然,爆炸聲,一響接着一響。客艙的後艙門被炸開,燃油開始湧進客艙。
爆炸聲是定時炸彈爆炸。三叉戟256號在山海關機場起飛前,場站參謀長佟玉春掩護,機械師周振山暗中在飛機上裝了定時炸彈。他們是奉命行事,毛澤東的秘令。
接下來的經過,“9·13事件”研究者“區區不才”有深入研究,節錄如下:
【根據孫一先先生《在大漠那邊》所描述的現場情況,可以總結出以下幾個結論:
(一) 256號的解體並不是像康庭梓所說,是由一次劇烈爆炸造成的。因為現場的一個重要特徵是,除了第一落點,在其它地方沒有發現明顯的溝、槽或坑;機上9位乘客的遺體完整、分布有規律。如果存在一次將整個機體炸的粉碎的劇烈爆炸,發生在地面,會在地面留下一個大坑;發生在空中,遺體就會肢體不全,四處飛散。現場的情況不是這樣,所以大爆炸是不存在的,一系列局部的小型爆炸是有可能的。
(二) 9 具遺體的位置基本就是他們生前在飛機上的位置。
《在大漠那邊》:『從機頭到機尾這條東南——西北的斜線,與三堆屍體朝北偏西那條弧線,大約成30—40度的夾角。在這夾角範圍內,散布着被炸碎的機身內部的部件及飾物,在這個夾角範圍以外,則是機身、機翼的大塊碎片及零零星星的中小碎片和物品。』從這段文字可看出,256號的機身最後裂成了上、下二半,但機頭部分連在一起,像被撕成二瓣的香蕉皮一般。9具遺體的位置差不多都在下半片機身與艙內物品殘骸的分界線上,大概就是客艙地板附近。
從9具遺體與機頭、機尾的相對位置,和他們相對集中、排列有序的特徵也可看出,他們並不是在機體最後的不規則運動中被隨機地甩出來的,而是隨着機體運動,在機體基本停止運動的最後階段,從已完全破碎的機體殘骸表面滾落到地面上的。
(三) 3 位機械師邰起良、張延奎、李平和林彪緊挨在一起,三人在最後關頭似乎對林彪採取了某種保護措施。
《在大漠那邊》:『令人詫異的是,四、六、七號屍體成一弧形,拱衛着5號屍體,而5號屍體頭部朝東略偏北,其餘三人頭部統統朝西,相互之間幾乎是等距離的三至四米。』其中6號為張延奎,其遺體有一個極其明顯的特徵:『上肢上伸,兩小臂及手心內扣,像是要抓什麼東西。兩腿斜叉開,膝蓋向上,腳心朝下,作蹬地狀。這具屍體翻身朝下時,便溺約二十秒鐘,證明屍體的膀胱和尿道都沒有燒壞。』這個明顯的特徵說明張延奎生前緊緊抱着什麼東西,而且正因為這個東西的保護,使得他的下腹部的燒灼較輕,器官保存比較完好。他抱的是什麼﹖
四個人中只有邰起良是趴着的:『4號屍體,個子瘦高,趴臥在地。上身穿着皮夾克,只後襟邊燒掉,腰間皮帶尚在,但褲子全部燒光。兩腿叉開,腳心朝上。兩臂下彎,右臂肘朝外,手心朝上 ┅』,非常像是背着什麼東西的姿勢。7號是李平『兩臂橫伸,小臂上擎,右手心向上,左手心下扣』,也是保護什麼東西的架勢。
不難猜測,三個機械師圍成半圈,一個背、一個抱、一個護着的正是位於三人中間的林彪。三個機械師在最後關頭,完全不顧自己地危險,用肉體當盾牌嚴密地保護林彪,令人感慨。特別是邰起良背負林彪,必須用自己身體的正面抗擊烈焰、碎片和與衝撞等致命打擊,受傷最重。『面部全被摔爛,血漿沾着沙土,非常難看在軟地面上摔成這個樣子,足見飛機爆炸時被拋得較高。』邰起良的面部應該不是在軟地上摔爛的。因為摔得這麼重,臉的一半可能都陷到地裡面去了。更大的可能,是在飛機的不規則運動中與艙壁等硬物衝撞造成的。真正的勇士,敢於面對致命的傷害,做出捨己救人的壯舉,無論在什麼價值體系下,都是值得人們敬仰的英雄。三位機械師9.13事件後被組織定性為叛徒,家人被株連受盡迫害。這種毫無人性的組織必遭到越來越多的人唾棄。
同樣,在離林彪等人遺體30多米的地方,靠近飛機尾部的位置,林立果的遺體也被劉沛豐和楊振剛夾在中間,似乎也是被保護的對象。
因為飛機落地後運動極不規則,這幾個人不可能在運動的飛機中走動;飛機殘骸主體停止運動後,現場燃起了大火,這些人也沒有活動的跡象。所以,機上9人除了潘景寅和葉群外,其餘的7人分成二撥緊緊地抱在一起,形成二個人團,分布在飛機上的二個地方,這是在飛機降落之前已經形成的局面。
為什麼會形成這種局面﹖這二個人團分別處在飛機的什麼位置,是我們要考察的問題。
在正常情況下,我們乘坐民航客機在飛機跑道上降落,都會有衝撞和安全帶勒肚子的感覺,如果有物品沒有固定好,肯定就飛出去了。如果迫降的話,衝擊力要大得多,這是乘客遇到的第一個危險。然後,迫降的飛機往往會引起火災甚至爆炸,這是飛行事故引起傷亡的主要原因。所以,遇險迫降飛機在落地後必須儘快疏散乘客。但能否迅速疏散,乘客當時的行動能力是個重要因素;而乘客當時的行動能力取決於在落地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所以,空姐在起飛前的安全講解中,都會強調系好安全帶,並示範一種雙手抱頭、蜷縮身體的姿勢,以減小強烈衝擊造成的傷害。但最關鍵的還是系好安全帶,這是常識。據統計,汽車事故中,系不系安全帶事故死亡率相差4倍。因為不系安全帶,很容易被甩出座位,即使沒有當場撞死,也會因為昏迷、骨折或內臟受傷,導致失去行動能力,一旦現場着火,想跑也跑不動了。
林彪等人在飛機迫降前違反常規、離開座位,說明在潘景寅緊急駕機迫降之前,機上人員的安全已經處在危急當中,他們為了躲避這種更直接、更致命的危害,不得不二害取輕,離開座位,冒險躲到二個稍微安全一點的地方。這個危害就是大火和濃煙。
256號是“先起火後迫降”還是“先迫降後起火”,就不用不才再浪費筆墨了吧﹖
┅ 這二撥人分別躲在前、後等機門處。因為這二個地方比較空曠,沒有可燃物,更關鍵的是,登機門上的小舷窗玻璃是可以打開的,新鮮空氣可以吹進來。這個小舷窗,與飛機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不信的人可以去驗證一下。另外,這二個地方有利於儘快脫離飛機。
┅
機上人員進行了最後的努力,分成二組保護父子二位首長,分別轉移到前後登機門處躲避火勢,打開小舷窗透氣,並以自我犧牲的精神組成了保護首長的人體盾牌。在向登機門轉移的過程中,這些人不可避免地踏過走廊中間的燃燒着的燃油,鞋、襪沾上燃油並着了火,所以他們到達登機門後都脫去了鞋襪,當時地板溫度已經很高,這些人光腳站在地板上,所以腳底都燙起了燎泡,這也是孫一先在勘察現場注意到的一個特徵。
因為登機門是在飛機的左側,潘景寅在此過程中為了保護首長和同事,採取了一個特殊的辦法,他一邊降低高度,緊急尋找迫降場地,同時將飛機向右壓坡度,使機體向右傾斜,讓機艙內的燃油儘量流向右側,遠離呆在左側的二堆人。他保持這種姿態,一直到飛機即將接觸地面才改平。由於時間估算不可能絕對準確,飛機在接地的一瞬間還沒來得及完全改平,所以右翼尖劃地留下約20厘米深劃痕。
葉群為什麼沒有在登機門處﹖由於登機門處空間狹小,那個小舷窗更小得可憐,不夠同時為二個人服務。葉群將生路讓給了父子二人,自己跑進駕駛艙等死。好在駕駛艙與客艙之間還有一道門,關上後可以抵擋一陣。而且,駕駛艙內機長和副駕駛各有一扇舷窗可以打開 ┅,也有新鮮空氣。所以最後葉群的遺體最安詳,燒灼最輕,像睡熟了一般。
從9位成員的遺體分布看,機上並沒有發生任何對立或衝突;相反,機組和其他成員對林彪、林立果二人採取了嚴密的保護措施,所以劫機與反劫機鬥爭一說是站不住腳的。可能的情況是,當時飛機上只有潘景寅1人知道當時他們的真實位置,其他人毫不知情,死也不知道自己做了異國他鄉的孤魂野鬼,所以陰魂不散,時時托世人替他們述說冤屈。
只要這個世界上善良的人沒有死絕,沉冤必會得雪,真相終將大白。盼此日早點來臨,讓死者安息,嗚乎哀哉﹗﹗ 】
資料來源:作者/區區不才,《林彪9.13系列之結局篇》,《嗚乎哀哉》,
2006年11月02日,http://blog.boxun.com/hero/2006/bucaifiles/19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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