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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蒋洁敏被双规”传闻的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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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7日)
上午,我在逛街,一个久未联系的新闻界前辈给我打电话:“欧阳,听说你们公司的老总蒋洁敏被双规了?”
我说:“不知道啊。没有吧?”
“海外媒体报道了,说双规了。问题还挺严重的。”
“我不知道。不是说去国资委了吗?”
“要是被双规了,那你还立功了哈。”
“那也是其他的事情吧。和我没关系。不过他们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你和他有交往?”
“没。我没见过他。每次去找他,秘书永远说他不在。但人怎么样是感觉得出来的。假如是您做我们公司的老总,我给您写这么多信这么多报告,您会不予理睬吗?您肯定会找我谈谈吧?或者会派人来和我谈谈吧?就算自己不跟我见面谈也肯定不会这样处理问题吧?把我放一边不管,好像中石油没我这个人一样,耽误了我多少年?十多年呢!在他们眼里,我的事情根本不算什么。什么‘渎职罪’,渎职罪算什么呀,何况根本没人承认。这么骂他们都没反应。这些人都是死不要脸的。”
“哦……”
这一段接到好几个电话问这个事情,所以这里将这个对话写出来,算是给大家的统一答复吧。“蒋洁敏被双规”的传闻和我无关,我根本不知道是真是假,也不喜欢以讹传讹,更不希望有人将这种传闻(不管是真是假)和我联系起来。我对他的批评和指控都在相关文章里写得清清楚楚了,他的官僚主义作风和渎职罪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既然犯罪了就不能再留在党内了,所以我不认为他有什么资格做国资委主任。但我的事情上犯罪了的不止他一个人,中共中央也犯罪了,都要追究责任,严惩不贷。我再次声明,开除蒋洁敏彭元正等畜生的党籍是中国共产党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的著作权的使用权的绝对前提,到目前为止的一切抄袭和剽窃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我也仍然认为,如果中国共产党不能依法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的著作权的使用权,甚至对于十多年的抄袭和剽窃的犯罪行为不做出检讨和道歉,那么,中国共产党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罪人的身份和畜生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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