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簽訂於1215年,相當於宋朝覆滅野蠻民族元蒙征服中國之初的時候,英國開始走向一個政治多元化國家。(中國正相反而行)。 英國大憲章的實際效用,在我看來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沒有搞明白。 大憲章的效用是什麼? 是英國社會劃清了黑社會和白社會的界線。
1215年英國社會沒有做到之前中國一千多年前的秦始皇的程度。 沒有絕對的權力一統,而是更像邦聯合夥制的黑幫。有老大 即國王,但有許多碼頭舵主即貴族家族。 他們當時是一種合夥制。 但不是鐵板一塊,所以有很多相互的撕咬。 撕咬是疼痛的,不利於長治久安,不利於任何人過太平日子。 所以他們舵主聯合起來和黑幫老大談判,簽了個合同,以後不能隨便抓人搶東西占地皮,大家都有各自的勢力和利益範圍,不得侵犯。 定罪可以,要公開審判,不能偷偷摸摸搞暗殺綁架。 大憲章是一個契約。 從此英國權力結構走向白社會化。
陳小魯王健怎麼死的細節不重要,重要的是時機。 該死的時候他們正好死了。人死了,問題最徹底地解決了。 所以黑幫愛殺人,最爽快的解決問題的方式。 全世界的黑幫都如此,不如此就不是黑幫了。黑幫黑社會之所以黑,因為其手段不白。 鎮江老兵們睡覺的時候才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衝擊,半夜三更黑咕隆咚的,不白。 719律師大抓捕,到昨天上海潑墨的小姑娘,不需要美國西歐那樣程序,任何在社會上惹麻煩的人就消失了。 當然,黑幫也有白的時候,比如把屍體扔在街上嚇唬老百姓;或者讓惹麻煩的人上電視認罪,都是黑幫手段,沒有公眾認可的法律程序和透明度。 黑幫對外黑手段,對內也同樣手段黑,比如王張江姚四人幫比如。。。
沒有大憲章,不是黑社會即是社會黑。 ====================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indepth/2015/01/150120_magna_carta_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