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就读过卢梭的孤独者散步的遐思,扉页上就有一句名言:我每天走过山间的小路,总看到路边又长出一种全新的植物。那时候就知道他是个哲学家,大凡哲学家的作品跟神经病的作品也差不多,反正看不懂就对了。过后十几年再翻了一遍,才发现好像有些道理哦。最近又翻了一遍,好像越来越有道理了,因为我也越来越神经,越来越不正常了。居然好好的茶不喝,暴雪的游戏不打,去暴雪之后的荒野跑越野。人生不就是折腾嘛。 跑完了近十个马拉松,铁三假装也玩过了,前几天听了越野讲座,又因麦克船长的热情忽悠,终于来到了99台阶,传说中的越野根据地。我是第一次跑这个越野。以前走过几次徒步旅行,明明二十公里的山路,还要假装去走五六个小时,美其名曰贴近自然,就是觉得浪费时间。人就是这样的,城里人周末拼命往乡下跑,多伦多附近有个条1000公里的trail,大把人华人从头走到尾。每个周末有计划有组织的走,从零上三十度走到零下三十度。反过来乡下的总要看看城里的新东西,圣诞游行,万圣节,自豪周嘉年华等等。加拿大就是好山好水好无聊,吃饱饭没事做,道德高尚点的就是去云游折腾自己,道德普通些的就是宅家烟茶酒饭电视剧,再往下的大麻枪战滚床单。 还没开始跑,问问同行的人,原来他们都是徒步越野的,几句寒暄之后,大都最后会说一句:路跑最无聊。感觉就是对我说的,因为我常晒跑马的奖牌,当然从来不晒成绩。照例集合拍照,一阵嘻嘻哈哈。该回家的就可以回家了。大凡集体活动前,拍照证明自己来过,再从同行那里盗几张图,朋友圈一发,完美的一天。终于出发了,果然越野大神九爷阿仁一马当先。九爷今年就完成了三四个100英里的比赛,阿仁今年完成了登顶了勃朗峰,还完成了TDS120公里的越野赛。再仔细一观察,原来大神是来遛狗的。 唉。人跟人是不能比的,各自玩的开心就好。一杯茶,有人用来解渴,有人用来品茗,有人用来把妹,有人用来风雅,老舍的茶馆看遍一个时代的百态,阿庆嫂的茶馆也是一代人的回忆。同样的山路,有人翻山越岭去上学,有人跋山涉水去经商,有人参禅悟道云雾山,孔夫子登泰山一览众山小,高行健在山里走了一圈写部灵山,卢梭在山路走了一圈,留下一部孤独者的经典。我也假装走一圈吧。 凭着好奇心,跟着大神们出发了,其实就是跟着大神去遛狗而已。到底是遛狗还是遛我,反正我也跟不上大神的速度,努力跟上狗的速度就好,人家有说有笑的前行,我是战战兢兢虚汗满头,又是冰又是雪,零下好几度的秋分瑟瑟。小时候也曾经翻山越岭去上学的,山路往往看看二里地,走走一饷午。想多了也没用,反正就趁人家谈笑风生指点江山的时候,我慢马加鞭颤颤巍巍的努力赶上。一个上坡接着一个下坡,一个下坡连着一个上坡。其实跑山路最大的乐趣就是爬坡,二十度的坡,四十度的坡,六十度的坡,这远比路跑的坡精彩得多:无限风光在险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路跑的爬坡结束还是平路,山地越野的爬坡之后,是什么呢?没有知识总有常识,没有常识多看看电视,youtube也可以,国家地理也很多介绍。 大神们溜达了一圈就走了,可惜没有合影,要不然也可以摆显一下。等我喘完气,又跟着安娜大姐开始了第二圈行程。安娜大姐尽管没有大神们那样令人炫耀的足迹经历,她也是个常年背包客,至少也去智利安第斯山脉徒步过七天,一千公里的trail也走了大半。幸亏步伐不快,终于让我有空看看周围的风景。99台阶风景具体如何,加拿大的风景一般至少分四个季节,有水的地方,还要分早中晚。即便是一颗枯树一片残叶,一花一世界,拈花一笑也能回味无穷。 通常跑马的人,三五年之后就无聊了,爱水的人左拐铁三,爱山的人右拐越野。路跑真的这么无聊吗?假如在同一个城市同一条跑道参加同一个赛事,跑上十年,你会有啥想法呢?等你七十岁的时候看这二十块同一赛事的奖牌又有啥感悟呢?假如你收集了一堆世界各国的不同赛事不同颜色的奖牌,回忆起曾经一起流泪流汗的不同肤色不同文化的人,你又有啥随想呢? 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当你端坐在书房里,看着远方,我也曾经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浪击飞舟激流勇进,我也曾经在寂静沙滩边沐浴着海风拂拂轻车熟路,我也曾经披星戴月奔跑在谷底峰顶,我也曾经想起朝霞满天的山谷中跟奔腾不息的小溪一起欢歌笑语;除了记忆我什么也没拿走,除了时间我什么也没有偷走,除了脚印我什么也没留下;我再一次转世,只是为了触摸我曾经留下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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