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舊書常看到一些現在不常用的古字、異體字,有些意思,有時候就記下來。 在這裡演繹一下,遊戲文字,不是編字典或《說文解字》,不用認真。 “鼓”與“皷”:現在說敲鑼打鼓都是用“鼓”字,同一個字古書上往往寫作“皷”。蒙皮作鼓,古字有些道理。 “實”與“寔”:同一個字的不同寫法。古寫往往是“寔”,真實、實在,在家裡時候的“是”什麼樣子,就是“寔”在的樣子。 “劫” 與“刧”: 古字往往寫作“刧”。有“刀”,有“力”均具備幹壞事的條件,常見被劫的有財、色、權力等。 說道財,“錢”在古書中與“剗”相通,可以互換使用的。 “剗”又是古文的“鏟”字。 錢即鏟子,春秋戰國時代,晉(山西河北一帶)、後來的韓魏趙,和周圍地區使用的貨幣叫“布”,就是貨幣化的小型青銅鏟子。那時候人們逛超市,就腰上滴溜噹啷掛一串小鏟子。 說道色就想到“奸“字,簡化前寫作“姦”。繁體寫法顯然不太好,沒有道理三個姑娘碰到一起就會出男女問題,不合邏輯嗎,要說打架倒是有可能,嘿嘿。“奸”不是個有“女”就成的事兒。再說,很多壞事沒有女的也一樣干,比如說“強姦民意”。 強大的“強”字古寫為“彊”,古人不太注意經常和“疆”混用。 疆界的“疆”也寫作“畺”。古人說:疆從土,從弓,從畺。從“弓”,表示以弓記步,即以弓來丈量土地。本義是田界,後來指國家的疆界。 國家疆界廣大,老百姓用弓或者步來量就不可能了,所以說,賣國,也有個資格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