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2024年9月16日)宋彬彬在美国去世时名宋岩。 有关宋彬彬同学对卞仲耘校长的惨烈殉难是否有责的问题,笔者几年前发表过一个看法,说“八五”事件可以描述为中共的权贵子弟在运动中打死了中共的基层干部。如今再思再想,这个视角虽然不算脱离历史事实,但大致属于事后观察分析。若推回到当时,面对历史,应当有更确当的论定。 笔者在文革时不曾目睹宋彬彬,但多少听闻过女附中学生党员马德秀和刘进之名。据迄今所得信息,马德秀可能是三人中政治上最成熟的一位,刘进则比较“虎”(剃光头打赤脚出入学校机关),两人当年头面似乎都比宋更荣显一些。但作为文革的标志性人物或者说符号,宋被排在前面,除了因为在天安门上给毛戴红袖章之外,主要还是由于后来述史者是以宋任穷、刘仰峤和更不知名的马某(按:也许马德秀父母在中共的资历不浅,但居位不高)的权位来排算的。 据说女附中的师长们在文革后问过那些学生党员(在当年的中学生中为数不多):你们都是我们看重培养的,为什么会带头来斗我们打我们?卞仲耘校长容或也曾有此疑问,而王晶垚先生当早就不屑于此,他所关心者永远只是:造成这悲剧的邪恶在中国社会中、在民族历史上为何一直未被根究? 又,据《南方周末》2014年3月13日刊载的冯翔文章《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中引述,也曾被学生批斗殴打的女附中副校长胡志涛在1980年代初追查文革“三种人”正热的时候却拒绝对公安局提供她所目击的卞校长被群殴致死的全部详情,她说原因有二:一、“‘文革’这么大的事,组织上要负责任。”【这是她作为共产党员要坚持的立场——必须负责的是言必称“朕央”的毛泽东。】二、“你们(公安局)能保证追究到我说的每一个人吗?如果不能保证,我就不说。”【这是她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坚持的立场——用没有护符背景的学生来承顶全部罪责是不对的。】公安局不能保证,胡志涛前辈就没说,历史细节自兹缺失。即使——假设——今天由她的子女或其他人转述出那些细节,那部历史的写法也会是不一样的。唯一能补救这个缺失的,是“八五”事件其他当事人道出真相。 综合各方对“八五”事件的回忆和调查分析的材料,看来胡校长知道直接动手打人的(文革后得复官位的)高干子弟中有谁,其中没有宋彬彬。可是,宋岩在2014年对当年发生的事做出道歉仍是必须的。笔者认为,那个道歉缺少面对自己和面对历史的诚实。 回到当年的情境,她和我们很多很多人一样,应当承认自己曾努力积极地参加过那场“革命”运动(若曰不然,难道忘了自己当年多少次振臂高呼“打倒”和“万岁”了吗)。固然,在积习久远的“狱吏文化”氛围里,人人争做“好人”、良民(“革命群众”或至少是“人民内部”),以能如狱吏对犯人那样随意批斗“黑五类”,排击贱视“有问题”的人(其中不乏见识或贡献高卓、庸众本应仰视之辈),而面对侵犯他人的一切权利和侮辱人格的恶事不去阻止却处之泰然则是常态。但谁应据此以为“法不责众”、据此便否却自己当年曾大错特错的事情呢?对那种过错所导致的重大恶果,当事人无论责任轻重,不应首先承认自己作为有责任能力者是自觉而主动地站到了所谓“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的那个反动队伍当中的么?当然,即使宋某致歉时如此表示了悔罪之意,可能仍难获王晶垚先生接受,但我以为至少她可以去见卞校长了。 背对历史、掂着无处安放的良心离去,不应如彼,侪辈宋岩;不应如彼,今日仍食息人间的“八五”事件诸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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