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生活往往比小说和电影更加戏剧化,只不过我们从来没有认真走进身边匆匆走过的行人。很多人,你认识他/她许多年,你们曾经同学同事,或者同一个宿舍,你们曾经把酒言欢吃过饭,但是你完全不知道他/她的故事。许多年前某人问我:“你知道世界上什么时刻最让人羞愧吗?当你在某一个夜晚因为种种原因向人毫无保留地倾诉了你内心所有的秘密以后第二天早上醒来回想起昨夜所说的话的那一刻。”我同意。我曾经在这种情况下(比如停电的夜晚)成为了倾听着或者倾诉者,无一例外,我和这些人以后都没有再联系。我们都做过这种事情:倾诉者或者倾听者。这是这样一种关系:倾诉者将倾听者当作垃圾桶,把自己需要删除掉的记忆扔进垃圾桶,当扔完以后,他/她固然觉得轻松了不少,可是你愿意经常面对你的垃圾桶吗?其实就是这么个道理,这就是现代社会人们为什么愿意保持距离的原因,深入的交谈是很危险的事情。博客这种东西,其实也就是满足了写作者需要垃圾箱的心理。写博客的人装作没有人看,很起劲地按照心目中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涂抹着自己,比如余秋雨的博客,满篇都是文化之类的宏大叙事,比如韩寒的博客,基本上满纸都是特立独行;看博客的人满足了窥视的心理,他们打开一扇虚掩的门,除了写字桌和书架以外,他们也急于想看到床和梳妆台之类的东西。我同意沈宏非的说法,博客的心理学和A片在本质上是一样的。A片的演员在演出的时候是有一个虚拟的庞大的观众群的,他们很清楚观众要什么样的声音效果和表情。所以我怀疑一个好的博客也是潜在的好的A片演员。
对不起,我又要提到装逼这个词了。如果你正在阅读这个博客并且对这个词非常敏感,建议你立刻离开并服用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如果你未满18岁,请在父母陪同下继续浏览。
装逼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日常状态,不但进入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还进入了我们的卧室。Sex and the City里有一集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Carrie在和Mr. Big亲热的时候放了个屁,Mr. Big笑个不停。Carrie很紧张,碰巧接下来Mr. Big消失了一个多星期。Carrie很紧张,于是向Samantha讨主意。Samantha煞有介事地说,饿死事小,放屁事大。Carrie问为什么,难道每个human being不都是要放屁的吗?Samantha同学很严肃地说:“When you are a woman, you are not human being.” 最后的结果是,当Mr. Big重新出现时,在Carrie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也放屁一个以示扯平。
我觉得尼采说过的最幽默的话是“肚子是人唯一觉得自己不是上帝的东西。”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这一点。如果你读余秋雨的博客,或者你观看马英九的政治表演,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装逼犯。有一次在看综艺节目的时候,镜头摇到观众席,我瞥见特型演员古月鼓掌,那是相当气派,相当矜持,相当的毛泽东。我为特型演员感到悲哀:他生活的每个时刻,都必须假定自己生活在另一个人的躯壳里,这要怎样的装逼和自虐才能做到啊。
我一直想找装逼犯对应的英文词。Bogus,就是装逼犯。
也许婚姻家庭生活是一个人最难成为装逼犯的地方。两个人朝夕相对,可谓是短兵相接。在这个方面,我能够想到的最不装逼的事情,就是一个人为另外一个人洗脚剪指甲。 那是相当的不装逼,而且相当浪漫。尽管沈复的《浮生六记》按照我对于装逼犯的标准来说仍然可以归入矫情一类,但是他将“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这一赤裸裸的色情宣言,对于“色授魂与”这个成语做了精彩的注解。今日小资欲学习调情,请自《浮生六记》始。 |